3 豪门宴(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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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月亮还没爬上树梢之前,阿奢来到了昆塔斯的府邸,用挂在门前的青铜锤敲了敲大门,很快,一个看门人打开了大门。他上下打量了一番阿奢,不等阿奢表明自己的来意,就开口说道:“您一定是来自东方的赛尔斯人吧?快请进来吧,我的主人已经等候您多时了。”
大门内就是前院,四周种植着许多玫瑰、长春花、金合欢等等的花卉,还有一个用大理石砌成的圆形喷泉,在夜色里,泉水哗哗地涌动,月光给它铺上了一层冷冽,街道上还残留的热量,在这里顿时消失一空。
在看门人的带领下,阿奢走过前院,进入了穿堂。一盏盏青铜的吊灯从天花板上垂下来,辉映着大理石的墙壁和努米迪亚的贴花饰物。在这里,看门人把阿奢交给了一个穿着短衣的希腊女奴,那短短的衣袍,甚至遮不住她饱满的**、和丰腴的大腿。
经过前厅和回廊,便到了一个富丽堂皇之极的三榻餐厅。
火炬,在无数个分布在墙壁周围的青铜雕像的手中闪耀;芳香,从成堆地堆积在餐厅中的花朵上散。餐厅的角落里,女奴在演奏着竖琴、水琴、长笛等等种种的乐器,装饰着花朵的半裸舞女,随着乐声跳出妖冶的舞蹈;一些穿着短衣的男女奴隶,端着酒水和食盘,恭立在花堆雕像之间;在他们的中间,或站或坐着几个穿白色餐袍、戴玫瑰花冠的贵族。
女奴请示过主人之后,把阿奢领到了隔壁的房间,给他清洗了双脚,身上涂满了香油,换上餐袍,戴上了花冠。
然后,把他带到了餐厅的正中,花堆、火炬、奴隶环绕的地方。那里,放着一张亚历山大大理石制成的名贵餐桌,餐桌的周围放着三个装饰着象牙、骨饰的青铜高脚长榻。餐桌上摆放着香气扑鼻的各种菜肴,长榻周围,放着几个雕工精细的青铜食架,一些用银质果盘盛着的水果就放在那上面。
长榻上铺着贵族们使用的紫色毛毡,有三个人斜靠在长榻上,其中在左侧长榻上的,正是市政官昆塔斯。看到阿奢的到来,昆塔斯站起了身子,表示欢迎:“来自东方的赛尔斯人,愿财神梅尔库里斯永远保佑你和慷慨的欧瑞特,……欧瑞特没有来吗?”
阿奢解释了欧瑞特不能来的原因,带着歉意说道:“真是抱歉,最尊贵的市政官大人,不过,我父亲说了,等他的身体稍微有些好转,便一定亲自前来感谢您的今天的盛意邀请。”
“看他说哪儿去了,好客,正是我们罗马人的美德之一;能招待像你们这样来自遥远异国的客人,更是我的荣幸。”昆塔斯拉着阿奢的手,让他坐在了正中长榻上的左端。
这个位置的长榻,叫做荣誉席。整个餐厅中最尊贵的位置,就是荣誉席上最右边的一端,那里现在,坐着正好奇打量着阿奢的庞倍娅。庞倍娅和阿奢的中间,坐着的则是拉丁人中最著名的新贵家族,弗尔维家的维乌斯。
阿奢和维乌斯打过交道,因此认识他;不过相比他的问候,维乌斯就冷淡了许多,和上午在角斗场上昆塔斯介绍他时一样,他微微点了点头,就算是回答了阿奢的问候,一句话也没有和他说。
再给他介绍了庞倍娅之后,昆塔斯重新回到自己的座位,殷勤地问道:“怎么样?对提洛岛的天气和气候,是否还算是适应?”
“当然,在我的国家,也有许多沿海的城市,我跟随父亲,也常常去到那些地方。说实话,这里的天气,和我的国家,相差并不是很大。”
“我听说。”庞倍娅插口问道,“在你们的国家,有一种特殊的树木,而制作丝绸的原料,便是从这些树木上摘取下来的;然后会有很多专门的仆役把它们泡在水中,再把白色的树叶一一梳落,最后才能得到轻柔如同羽毛的丝绸。你能告诉我,这种树木的名字是叫什么?能不能,栽种在我们罗马的土地上?”
这样类似的问题,从来到罗马开始,阿奢不知道已经碰上了多少次,他几乎不用措辞,就可以开口回答庞倍娅的提问:“尊敬的夫人,我想,这只是一些印度商人对你们的误导。丝绸的原料,并不是来自树木,而是一种叫做蚕的昆虫。在我们的国家,几乎所有的农人都会养殖这种昆虫,收集它们吐出来的丝线,再送到专门的作坊,经过复杂的加工,得到的便是成品的丝绸。”
“哦,是一种昆虫?真是神奇。”不但是庞倍娅,包括昆塔斯和高傲的维乌斯,也都流露出惊奇的模样,“那么,来自神奇国度的阿奢,你带来的,是否有这种神奇的昆虫?”
“这种昆虫是非常的娇贵,它的身体,根本经不起这样的长途跋涉。真是抱歉,夫人,让您失望了。”这是阿奢口中的回答,他的心里却在想:“就算是能够运来,我们也不会把它们送到你们的手中。不但我们的国家会阻止,即使是我们这些商人,也不愿意就这样,把黄金拱手相送。”
“那真是太可惜了。……不过,说真的,阿奢,昆塔斯说你们才来罗马了一个月,可是,你的拉丁话,已经说得真是不错了。”
“拉丁话?这可不是我在罗马学会的,自从我们知道,有一条商路可以直通罗马之后,父亲就找了一个来过罗马的安息人,他整整教我了六个月,我才勉强能进行日常的对话。”
“六个月?你可真是一个聪明的人。”昆塔斯举起了银质的酒杯,说道,“为了阿奢的聪明,为了精美的丝绸。”
“为了精彩的丝绸。”人们都举起了酒杯,喝干了里边的法列伦酒。“怎么样?口感还不错吧?这可是最有名的希腊葡萄酒。”昆塔斯把酒杯伸给身边的端酒奴隶,“再给我来一杯。……把客人们的也都满上。”他指挥着另外几个端酒奴隶。
这时,离他们不远的两个贵族忽然争吵了起来。他们本来是正站在把餐厅分为内外两部分的几根提波里大理石柱边,观赏那组舞女舞蹈的。很快,两个人便分出了胜负,一个满面怒气地离开了餐厅,另一个,端着酒杯,得意地向昆塔斯这边走来。
“你们这是怎么了?范莱尼?”
“还能怎么样,难道你不知道吗?昆塔斯,那家伙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贵族派,元老院里那帮顽固分子的死硬走狗。我,……”范莱尼扶着昆塔斯的肩膀,滑坐到长榻上,他用力摇了摇头,却赶不走酒精,依旧是头昏眼花,他接着说,“我,和他争吵,还能有别的什么原因吗?那该死的家伙居然当着我的面,在哪儿朗诵诬陷恺撒的诗。”
“是什么诗?”这次不等昆塔斯开口,庞倍娅就抢先问道。
“谁知道是什么诗?”范莱尼醉醺醺地嘟哝了一句,忽然提高了音调,“哦,我想起来了,他说,布鲁图,由于他赶走了国王,成了第一任执政官;这个人,由于他赶走了执政官,终于成了国王。……你看,这不是在明显地诬蔑恺撒?他什么时候说出想做国王的话了?”
对于这些话的意思,阿奢倒是有一些了解。虽然他接触的大多数人,都是各国和本地的商人,但是闲谈的时候,也听说了不少罗马以前、和现在的国情。
罗马建城,是在七百年前,建城之后,接连有七个王,这就是他们的王政时代,最后一个王,叫塔吉克,有一个绰号,叫高傲者。罗马的贵族们在布鲁图的带领下,推翻了他的统治,建立了以元老院为主体的共和政体。共和政体,从那时,一直延续到现在。
而在恺撒征服了高卢之后,越来越惧怕他的势力的元老院,联合了庞倍,要求他放弃军权。恺撒挥军南下,进入罗马,在和庞倍的内战中,大获全胜。独掌罗马大权之后,他下了一系列有利骑士阶层和平民阶层的行政政策,这更引了以传统贵族为主的元老院的嫉恨。
于是,一系列针对恺撒的谣言,便开始在罗马到处散布,他们说,恺撒,想要覆灭共和的制度;他们说,恺撒,想要做罗马的王。但是罗马从王政时代进入共和时代的开始,就有一条明文的法律:凡是想做国王的人,即使是奴隶,都有权把他杀掉。
说实话,对罗马的这种政体,阿奢实在是有些搞不懂。毕竟,这和他们国家的政体,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
“不要去理会他,那个家伙,我可是知道他。”昆塔斯也是一个恺撒派,不过他的脾气,要比范莱尼好上许多,他说,“甚至连他的母亲都说,他是一个由自然开始,而未被自然完成的怪人。”他又举起了酒杯,“为恺撒,为我们的祖国之父,恺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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