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互相试探的两人(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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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和杏子说的一样,院子里挂了灯笼和春联,气氛瞬间不一样了。
显得更……可怕了呢……
这清一色的血红,想像晚上在清幽的院子里照出通红的灯光,随着夜风飘摇……总感觉有什么怪东西要出来了。
“小姐你还是该带上我一起去的。”
“你去也一样,人家都卖完了。什么小兔子的灯笼没有,就只有这经典款式。行,快去看看今早上吃什么。我快饿死了。”
杏子这才乖巧的应了一声:“哦。我去看看。”
杏子前脚刚走,小白猫就几声撒娇的声音从墙边传来,它迈着步子跑到了缸下,跃
上去站在缸边,一掏一咬,衔走了一条鱼。
“你不认识这只猫了。”
这带着几分如沐春风般温柔的声音,是万舒望?
“蒲亲王,竟然造访这残破的魇月院”,常乐至习惯地用笑意掩饰自己并不欢迎他的心情,“想必找我一定有很重要很重要的事情吧?”
她想着既然来了,还难得没带那个臭脸侍卫,那我就客气客气的问问吧,他能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不就是嬷嬷说的,迫不及待想对我出手了?
“重要。”
他肯定的回答,但站在原地,温柔干净的双眼看着那只白猫,就像能看见似的。
他说道:“你不记得我了。”
“我记得你。”这人什么问题?不管,总之先敷衍一下,骗一骗吧。在这种问题下,应该没有人希望听到别人说不记得自己了吧?
特别是像他这种虽然表面温柔,但性子冷淡的怪人,最好不要直接上来就起冲突。人家身份地位在那里摆着的。
“你还是这样,说谎说得脸不红心不跳。”
没错,这是我的观点,既然能给自己和他人省麻烦,我为什么不说呢,既然说了,那就得理直气壮的说呗。
不过这次,她还是在心里白了一眼:什么脸不红心不跳的,说得跟他看得见似的。再说了,你认错人了呀,我压根不可能认识你这“尊贵的大人物”。
哦,也对,他说的可能是白疏疏,说不定白疏疏见过他?
“真会说笑,我心要是不跳,不就死了,还能陪您在这里说话吗?”
他对于“白疏疏”暗暗的讽刺没有反应,还是如一缕迎面春风般,温和的说话,常乐至不得不感叹涵养真好,真有素质。
“白疏疏,那你总该记得小时候的事吧。”
果然是白疏疏的老故人,那倒是可以听听,这人小时候和白疏疏还有什么青梅竹马的故事。
常乐至感兴趣地追问:“你说的哪一件,小时候的事我倒是记得很多。”
他那双看不见外物的眼里,清楚地藏着许多的宽容和宠溺,看来白疏疏和他的关系还真不错。
白家人没算到这一点,还以为把这便宜女儿找回来骗来这里替嫁受罪呢,揣着白疏疏是有去无回的心态,连送嫁的人都没有一个。
他继续说道:“你小时候特别喜欢猫,五岁那年,你府上的人正准备烧火,你听到灶眼里的猫叫声,不顾丢进去的柴条正在燃烧,把柴火条抽了出来。救了一窝猫。”
常乐至不理解,白疏疏这么天真的吗,这种时候直接吩咐点柴火的人别点了,拿水一泼不就好了?
“因为你才五岁,小手娇嫩,虽然第一根柴条没有烧旺,但温度已经很高把手给烫了,手心里还留着一团印记。”
得亏他看不见,要是现我手心没有印记就不好说了。嗯……可以编一个什么美颜康复药膏之类的……
她想着,看向自己的手心,真巧,好像真的有这种东西。
小时候自己频繁的往杏林医馆里面跑,去找一个野孩子玩,那孩子只比自己大几岁,但总是有心事的样子,见他不开心,就越喜欢跑去医馆里找他,逗他玩儿。
依稀记得有一次,他给自己看过一种膏药,说这膏药可以去痕美白,让我每天都来找他涂,所以很早以前,我的手心是真的有一团印记的。
常乐至是五岁第一次去的杏林医馆,是因为烧伤,手部和半个手小臂被灼烧了。吓得府上的人哭着给她爹下跪,让他饶命。
常安是个务实的人,这些下跪饶命的也救不了急,他没时间火问责,率先把女儿往医馆里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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