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偶闻灶王之名(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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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刘振华做好了未来一段时间内的声望点规划。
优先为天兵配备轻甲,长枪,一千天兵全部制式装备完毕需要三个多月的时间。
不过刘振华也并不太着急,毕竟眼下天兵才两百多,并且他现在的实力已经过很多起义军,那些起义军尚且可以在明军手里来回过招,刘振华还有足够多的育时间。
陌刀和长矛需要的声望一把才二十点,两百人的陌刀或者长矛仅仅需要四千点。
长矛只有捅刺这一种功能,而陌刀可以刺、劈、砍、削。
两者对比,长矛适合方阵防御,而陌刀更侧重于攻击,毕竟陌刀“如墙推进,人马俱碎”,在两军对战时有很强的视觉冲击效果和削弱敌方战斗欲望与士气的效果,具有更大的威慑效果。
而眼下刘振华的队伍并没有大规模的方阵,主打的就是进攻,因此刘振华决定,兑换陌刀。
第二日,校练场。
天兵和民兵们的训练依旧在如火如荼的进行。
刘振华缓步走到了校练场。
“所有天兵,停止训练。”
他中气十足的喊了声。
原本正在或是搏斗或是自由抡棒的天兵们立刻整队,每个班站在队伍每一行的排头,排长站在五个班组成的小方阵左前,而两个连长则是站在所有方阵的中央前方。
任宏利依旧披着他那铠甲,着实沉重了些,他已经现了,这铠甲虽然帅气,但是穿着着实不舒服,不过男人不能说不行,既然给灶王提了建议训练的时候也穿,那就算是累着也要穿。
“今天只有两件事。”
刘振华背着手开始讲话,“第一件事,本尊给你们带来了更加适合作战的兵器。”
说着,刘振华一挥手,他和天兵们之间的空地上多出来两百多陌刀。
豪壮的陌刀在太阳下面反射着光,这是长柄刀,长八尺,十分之三都是刀柄,刀刃开两刃,刀尖明晃。
杨立作为伴读书童,好用长枪,对于武器略有了解,他看着地上明晃晃的刀,稍微思索以后便认了出来,这是陌刀。
自唐代以后便有些退出了历史舞台,这玩意虽然好用,但是不好制造,有效而不昂贵的兵器永远是军队装备的第一要素,陌刀对付骑兵有奇效,但是长矛、斧钺一样如此,并且造价更加便宜。
“此乃陌刀,”刘振华说道,“待会你们一人一把。”
说着,刘振华上前一步,从地上拎起一把陌刀,购买之时对于这陌刀的介绍只有一句,“挺在身前,手臂弯曲,留有前刺的余力,多人配合,如墙而进。”
他将这句话复述,并且演示出来,不得不说,越长的武器,打起来威慑力就越大,这陌刀足足比钢筋棍子要长出八十厘米,将近一个挺进跨步的距离。
“这陌刀便是如此使用,一排长,你来试试。”
刘振华单手拎着陌刀,对着任宏利招了招手。
“是!少爷!”
后者将钢筋丢在地上,随后略有些笨重的跨步而来,捡起了地上的陌刀,他本来是喜欢钢筋的,因为钢筋又硬又长,纹路好看,闪亮亮。
眼下却现这陌刀更加闪亮精美,虽然看着没有螺纹钢拥有质感,但是他自从拥有铠甲以后对于更亮的东西更加喜好。
“转过身去耍。”
主要是给天兵们看的。
任宏利腼腆的冲着刘振华笑了下,面罩下黑红的脸满是汗渍,若是凑近了些,便能够知晓这是个有味道的男人,准确的说,现在大部分人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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