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死了前任丢了前任(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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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鹅字在付总的瞳孔里,闪着混浊的光。
这幅字本来是老谢最不满意的一幅。鹅这个字,看上去没有什么美感,不够流畅,非常拥挤。
但是这幅字的纸张特别好,最上等的宣纸。
而且当时,是应他前任女朋友父亲的要求而作。
这本来是给他的准岳父祝寿用的,但是还没等到生日的那一天,女友就突然病重,此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付总看着老谢比自己年轻的脸说道:“谢大师,你真是年轻有为,我还从来没有见到过,你这个年纪,能把字写的这么好的人。真是佩服佩服。”
其实刚才两个人,已经交换过彼此的年龄,付总今年比老谢不过才大两岁而已。
付总从小农村长大,家境贫寒。小学毕业就开始四处闯荡。起初在工地上干活,修桥铺路,后来到亲戚家的苹果园里帮忙。
在苹果园的日子,也是成就他的日子,几年下来,他已经成为了一名优秀的苹果专家。
他对苹果树了如指掌,从根到叶,嫁接手艺也是了得。
看一眼就知道问题在哪儿?能不能出果,出的好不好。这样为他日后承包果园,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是他日后成为某地富的基础。
可是那几年的时光也是真辛苦。整天在闷热不透风的果园里,一待就是一整天,陪在你身边的,只有蜜蜂蚊虫。一天下来,浑身都是黏糊糊、干巴巴的感觉。脸上一层黑色的粉末,如涂了黑色的粉底。
这样下来,人的容貌可想而知。二十岁的他,长着四十岁的脸。甚至还比不上城里人四十岁的脸。
苹果园的日子,成就了付总,沧桑了容颜,也给他带来了一段姻缘,他与亲戚家的闺女好上了。
倒也不至于是近亲,是那种隔了很远的表亲。简单说就是爷爷妹妹家里的,同父异母的表亲。
在一个燥热难耐的午后,果园里一片寂静,这种寂静不同于别处。并不是百分百的安静,有蚊虫的声音,有树叶摩擦的声音…
一种有好多声音的寂静。
只有长期在这样的寂静里的人,也许才能感觉到一种欲望,一种人体本能的欲望。
流出了那么多的汗水是看不见的,它们都变成一种粘液,附着在皮肤表面,这种粘液让人产生欲望,生理本能的欲望。
不过由于没有对象,这种欲望也就随着光渐渐消失了。
直到傍晚来临,凉爽的感觉席卷全身,那么欲望也就不见了。
可是那天,在燥热无比的午后,那些穿过低矮的苹果树枝的阳光里,走进来一位比苹果更加诱人的女孩。
那是亲戚家的大女儿,今年十七岁,她在镇上上学,平时很少到果园里来。读书的女孩子,与苹果地里的女孩子不一样。
虽然她长得实在很普通,身材粗短,五官扁平,可是皮肤白啊!不但白还嫩,因为从来没有钻过苹果园。
那天的光打在她白皙的后脖颈上,乌黑色的根与白嫩的皮肤,生死相依般的存在。
当时的付总,黝黑的胸口,忽然高低起伏,他粗大的鼻孔,做了一个深深的呼吸,惹得喉结如同一只饥饿的老鼠,上串下跳。这个粗壮的深呼吸,把女孩子浑身都熏热乎了。
女孩的脸红了,付总的脸更黑了。
听到付总说自己年轻,还大师,老谢的脸色,不知道是欣慰还是尴尬,这是第一次有人叫他大师。还夸他年轻有为,这四个字有点讽刺,也有点欣慰。
对于这样的恭维,他当然是很理性的看待,自己哪里年轻,哪里称得上大师,连去教小朋友写字,这样的工作,他都做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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