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雅各布的东行手稿节选(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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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十人的小屯牧点,只需设置在局部条件适宜之处就可以了,而阿拉善荒原在后世,可是有着万海荒原的美名。
因为这片荒原和大漠当中,分布着大大小小数千个小湖泊,这些湖泊都被称为海子,它们大的有一两平方公里,小的可能只是一汪清泉。
它们共同的特点是,所有湖泊,都是淡水湖泊,都能够支撑屯牧点的百十人生活,只需用路线把它们贯穿起来,就能够在阿拉善荒原上编织出一张严密的网。
这张网,既可以北控大漠,也可以南下河西,更可以直抵伊吾,到达西域,正是适合兴汉镇这种不愿意过多刺激新朝,悄悄展的势力。
而黑匈奴,就是目前控制这片荒原局部的势力,若是不能剿灭他们,则兴汉镇的驼队计划,几乎是无法推行下去的。
“白叔叔,给这片荒原重新起个名字吧,别阿拉善阿拉善的叫了”。
“哦,叫什么?”
“瀚海荒原怎么样”?
“甚好!就是不知道你白伯母的意思了!”
“哈哈”,片刻后,两个人相视大笑,在白大夫还被蒙在鼓里的时候,阿拉善荒原被命名为了瀚海荒原。
“路线我就不说什么了,咱兵力有限,阿俊你要不要从那些外籍商团中挑几个,蚊子再小也是肉,何况他们都有和黑匈奴接触过的经历!”
“也好,我选十个人,一路上一边行军,一边训练,争取在突袭接战前,让他们熟悉我们的战法和武器!”
“好,那我没什么异议了,你白伯母那里,我会去说,争取她的支持,如此一来,算是全票通过。”
兴汉镇的这次突袭,以嘟噜部的骑兵为主,配置了兴汉镇的秘密武器———骑弩车。
这是一架可以安装在马背上的连弩机,动力和上弦全部由马背上的骑兵完成,拥有五十支箭匣容量,每骑配三个箭匣。
三百个骑兵,就是三百个移动的箭塔,这种骑兵脚踏式弩车,虽然无论射程和杀伤力都比不上重载马车箭塔上射出的铁箭,但木杆弩箭胜在重量轻,适合远距离携带。
吴俊的战术就是偷偷找到黑匈奴的主力,在正面交锋中利用兴汉镇骑兵弩的优势,一鼓而下。
之后化妆成商队,故技重施,占领甘州城,再由后续抵达的民事,商事部人员接手甘州城。
计划虽然谈不上复杂,但事实上,真正的战争,绝没有演义小说当中的那么多谋算和演义,能以碾压优势打得敌人落花流水,谁还要玩弄阴谋诡计。
所谓的智谋,那是弱者才会做的事,目前的兴汉镇,根本不需要。
“距离三十丈,角度四,五连!”
角度一是平射,二是三十度,三是四十五度,四是六十度。
骑兵弩的射程大概是四十丈,但是三十丈能保证射透骑兵皮甲,因此远距离抛射,被设置为六十度。
按照平均三秒一的度,五连就是十五秒,即便是轻骑兵全奔跑,十五秒也就是三四十米的距离。
如果五连不能击溃敌人,那接下来就是角度三的十连,之后是角度二的二十连,至于角度一的二十五连,吴俊压根没有考虑过。
如果这个世界上存在能够坚持在短短一分钟的时间里挺过暴风骤雨般的一匣子五十支重箭骑射,吴俊想:自己干脆投降算了。
无论任何时候,火力投射能力,才是一支军队的核心战力!这就是吴俊的唯武器论,而陈大总工,对吴俊的这种想法,一万个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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