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我的选择(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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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清晨,吃过早饭,何予晨出门购买林灵需要的药材。
小环却像跟屁虫一样尾随在他身后。
何予晨往东她就往东,何予晨往西她就往西。
“小环,你今天没事做吗?”何予晨无奈道。
“姑爷,小环不碍事的。你就带着小环吧。”小丫头低着头说。
看小环不情愿的态度,何予晨大约明白了。这是有人“要求”她跟着的。
“是你家小姐的意思吗?”
“嗯。”
何予晨叹了口气,若是李云依的意思,那就没办法了。自己若不让小环跟着,这丫头保不齐得受一顿责罚。
不过,何予晨也很奇怪,李云依为何要派小环跟着他。
难道,她现我去迎春楼了?
何予晨想想便觉不太可能。李云依忙于生意,根本“不在乎”他。寻常不说话,逢年过节也不搭理,冷暖不问,喜恶不知,每月像给小环月例一样给他零花钱。
她甚至都不愿瞧我一眼,又怎么可能会专门派人盯着我?
让小环跟着,或许只是一个巧合。
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小环的同行,对何予晨来说,是件很麻烦的事情。
去药房买药,还可以用治疗“寒疾”搪塞过去,可迎春楼怎么办?
总不能把小环带进去吧?
何予晨转念一想,现自己狭隘了。
为什么不能把小环带进去?
他是堂堂正正去送药的,又不是去给李云依带帽子。
虽然林灵的身份是叛党,可他不说,林灵也不说,谁会知道?
对外人来说,林灵,只是个平平无奇的通缉犯罢了。
小环不笨,也不傻。连通查司的王煜都要说“小定国公活该”,夸一句“女侠杀得好”。小环又岂能不明白其中的利害?
何予晨决定相信小姑娘的善恶观,于是领着小环先往鹿城的城门口走。
城门口熙熙攘攘,人来人往,热闹非凡。
朝廷所设立的“通缉榜”也立在这里。
其上张贴着各种通缉令和海捕文书。文书上画着画像,写着罪状,并附带通缉金额。
若说最瞩目的,还是林灵的那张。
抛开她出众的样貌不谈,单看她的通缉金额,都足以令人瞠目结舌。
“定国公府悬赏白银十万两。”
十万两白银,即便是鹿城著名的粮商李家,即便是执掌李家三房的李云依,都轻易拿不出来。
足可见这笔钱,对鹿城百姓的震撼。
榜单下的围观群众也全是讨论林灵的。
都不用何予晨亲自开口,围观群众已经七嘴八舌,像说书一般给小环说出了林灵一剑击杀小定国公的英勇事迹。
虽然他们说的有点离谱,什么“在京城杀个七进七出,定国公府血流成河”、“林女侠一人独战皇宫七大高手”、“林女侠妙计戏耍通查司”都来了,但总归是正面的评价。
替天行道,一直是民间经久不衰的故事题材。
这一番吹嘘,自然也让十四五岁的小环变成了林灵的小迷妹。
小环不是没听过其他英雄故事,只是没听过像林灵这样的“女英雄”的故事。
女子本弱,在梁国这样的皇权社会中,绝大多数的女子都是男子的附庸。
以前,小环的偶像一直是李云依。因为在她心目中,小姐执掌李府,做生意风生水起,与旁人商谈也毫不逊色。是个和男人一样厉害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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