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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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艳阳高照,空气清新,很适合秋猎。
咸阳东部的北山围场里,秦王的几位较年长的公子正策马搭弓,围剿一只体型健壮、灵活敏捷的公鹿。
围场内,阵阵尘土飞扬,围观士兵的喝彩声与胡马的嘶鸣声不绝于耳,很快一只破空而来的秦箭,射中了公鹿的右前腿,公鹿吃痛趔趄,还未来得及弯下伤腿,另一只箭便紧追而来,正中它的后脑。
力道之大,箭尖已穿脑而出,公鹿翻滚在地,四肢抽搐几下后就一动不动了。
“还得是兄长你啊。”嬴濯勒住缰绳,有些遗憾地望了眼自己略微射偏的箭簇,转头对轻甲白衣的扶苏笑道,“连发两箭全中,佩服、佩服。兄长一贯骑射厉害,是我们的表率,可一年前也未曾如今日这般精准利落,看来这一年的军营之行收获颇多啊。”
扶苏笑笑,调转马头:“我看你倒是越来越会恭维我了,骑射这种多练习就好,军营里更看中的是配合,确实能收获不少,你若是想去,也可以说与父王。”
其实这还不是他最好的状态。自从回到咸阳,除去第一日夜宿华泉宫睡得还算踏实,其余几日夜夜失眠。助眠的香也熏了,药也吃了,仍然毫无睡意,几乎是硬撑到天亮,才勉强睡上几刻钟。
“我都求过好几遍了,父王就是不肯让我去。”嬴濯叹气,“只肯交给我些军辎采购的事情,果然父王还是更看重兄长你。”
两人年纪相仿,从小又一起长大,自然是没有很多顾忌,基本上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即便在最险恶的战场上,也绝对放心将后背托付给对方。
“战时军辎可是重中之重,若非绝对信赖,怎么可能派你去。”扶苏拍了拍他的肩膀,语重心长道,“并非只有上战场杀敌才能立功。”
为了调动百姓参军、英勇杀敌,秦国目下采用的是军功制,按人头论封赏。士兵在战场上只要杀敌一人,就可以免除其全家的徭役和赋税;斩首敌军军官一名,可授爵一级,赐田一顷,赏宅九亩。
也就是说,一个穷困潦倒、连饭都吃不起的人,只要不怕死,敢杀人,就有可能一举飞升,成为人上人。
当然,更多的,还是将残缺不全的尸体,留在异国他乡的焦土之中,任由秃鹫乌鸦啃噬。
扶苏扬了一下手,马上有侍从上前将死去的公鹿就地砍去脑袋,浓稠的鲜血渗入地面,鹿头被悬挂于旗头,鹿身则被抬下去剥皮烹煮。
这次狩猎算是兄弟之间的一场小聚,猎鹿只是个开胃菜,接下来,他们会狩猎一些更具挑战性的猎物,比如野猪、飞禽或者兔子。
前者攻击性强,后两者目标不好瞄准,无论哪个,都能激起这些年轻男儿的热血与好胜心。
后方有马蹄逼近,刚满14岁的公子高挥鞭追上他们,手里提着一只胖嘟嘟的松鼠。
显然他刚刚并没有卷入兄长们的竞争,而是剑走偏锋,自顾自地追踪一只松鼠,且大胜而归。
他身子骨不像几位哥哥那样健壮,只能以这种方式完成狩猎,不管怎么说,好歹没有辜负“狩猎”这两个字的意义。
“阿高,你实话实说,你是不是趁这东西在树下打瞌睡,才把它拿下的?”从另一侧策马缓缓靠来的公子将邑调侃道,他比公子高大一岁,个子却不小,嗓音也宛若一个小大人。
“你太小看我了。”公子高将松鼠抛到将邑身上,冲他做了个鬼脸,“我提前在它巢穴下方放满榛果,它太贪心,一口气吃太多,跑不动了。”
“你这是作弊。”将邑不大高兴道,又把松鼠抛了回去,“你等着,一会儿我一定要射中一只比你这个大很多的。”
公子高不理睬他的叫嚣和攀比,怡然自得地将松鼠挂在马侧腹的绑带上。
“看来,阿高比较适合当谋士。”扶苏爽朗笑道,心中积压多日的阴霾,被弟弟们生龙活虎的打闹声涤荡一空,神思重新清明活跃起来。
嬴濯不动声色瞄了他一眼,心里涌上一股说不出的复杂情绪。
他自然知道扶苏为何离开咸阳,若非父王接二连三的召唤,他可能根本就不想回来了。
至少,在摆脱那件事的影响前,不会回来。他了解自己的兄长,在温润知礼的外表下,他比谁都倔强。
像是感知到了他的注视,扶苏转过脸来,冲他淡淡一笑,仿佛看透了他的心中所想。
嬴濯只好主动找话题:“听说过几日父王会举办盛大宴席,招待刚刚入秦的齐国公主。”
扶苏微微移开目光:“眼下四国局势动荡,魏国羸弱不足为惧,燕国远且难成大器,唯有齐楚两国变数较多,父王此举想必是要稳住齐国,我听闻楚王正派人积极游说齐王,想与齐国合纵抗秦,而齐王此举明显是在表明态度。”
嬴濯点头:“齐、楚两国虽然国力渐衰,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体量摆在那里,一旦联合起来,确实不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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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什么齐国?”将邑听了个只言片语就凑过来,“我听我阿母说了,那个齐国公主特别漂亮,而且博学多才,带过来两车古书典籍,都是稷下学宫的藏品,父王一收到就迫不及待挑灯夜读,宝贝得很。我真羡慕你啊,扶苏哥哥,先是楚国公主,后又有齐国公主,我什么时候也能讨一个又漂亮又温柔的公主呢?”
小公子早熟地说,并露出向往的神情。只是这副多情而忧郁的神态不适合他,公子高和另外两位弟弟在一旁哄笑起来,惹得小公子怒目而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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