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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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简言骇永远是我的风格,不习惯去解释说明什么,往往解释一个问题,背后会引申出多个问题,同频的人自然会通过着只言片语看懂,不懂的人,只会当你是痴人说梦。
痴人说梦,也许吧,我就像是扒在井沿看了一眼天高地阔的青蛙,贻笑大方。
不知道从哪天开始,我逐渐对游戏丧失兴趣,虽然还没有到彻底消失的程度,但渐渐地越来越不能吸引我,在此之前,游戏的环境没有改变,我的游戏体验还是一如既往的平常,就像小时候爱看的动画片,不知道从那天起,我就再也没有看过,只是在后来的时光里惊鸿一瞥时才会回忆的当初的模样。游戏没变,我没变,可就是不喜欢了。
我曾经不止把游戏当做消遣时间的游戏,而是在迷茫失意中唯一找到价值感的方式。
现在的我宁愿点上支烟,把音乐开到最大,沉浸的体验一段故事。
或许这就是享受生活。
兴趣是如此,爱情也不过如此。
人世间的很多事物,其实可以预料,都不过如此,值得体验,但不值得钻研。毕竟,绝大多数事情,拿捏住人性就足够了,当然,我也时常被人拿捏。
有些狂,但所谓知其所信而信是之正信,一个对事物有足够客观认知的人,旁人很难理解其中的客观性。
人世间的名利的确是我退而求其次的追求,不怕人笑话,从小我向往着非同一般。当有一天,我发现,小说中的飞天遁地,长生不老并非杜撰,而是源自现实,我知道了有些梦,可以不只是梦。
于是我就有了“异想天开”,如果有人和我说,天塌了一方,我都不会感到惊骇,只是会有些惊讶,因为这是我认知水平以内的东西。甚至还会有些兴奋,心里会呐喊属于我的时代开始了。
我追求的东西,在我有生之年很难实现,我知道。天时不够,我活不到那个时候了。
如果我的人生是败笔,那这本书就是我的绝唱
我是个亦正亦邪的人,做事我会不择手段,但是为人,我很有原则。很多人用好人定义我,我不会当真,所谓好人,未必不做坏事,所谓坏人,未必不做好事,做好事还是做坏事,往往取决于环境具不具备所谓好坏的条件。用好坏来定义一个人,我只觉得肤浅又单纯。
所以我不和一般人玩,我并不内向,也不是不合群,我只是从小不想搭理那些人,不想暴露我的灵魂,让凡夫俗子瞧个没完没了。
这本书有很多所谓道理,不过道理,只是切身感悟,凡事在脑子里过了一遍又一遍所得的一些客观事实,人生从不需要别人的建议,说教往往也教不会人。
我没有说教别人的习惯,给后人留一些知识,是我认为的财富。不过感觉他们不见得会在乎。但是人生从来都是接力赛,不管他们看不看得进去,都不会是百米赛。
在人类历史中,天才就像过江之鲫,数不胜数,人类智慧的精髓,其实都在书里,但在历史长河中,能静得下心读书的人,往往只有百分之一,在这百分之一里,又只有百分之一能读懂,在读懂的百分之一里,又只有百分之一能学以致用,不是读书没用,而是很多人读的那点书没用,我很幸运,小时候家境不算太贫寒,买了一摞一摞的书供我徜徉。
这个世界,远比肉眼看到的精彩,甚至精彩到不可想象的地步。比如费尽心思追名逐利的人的手段,有钱有势的人的奢靡,甚至包括挣扎在生存线上人的勾心斗角。
上层人,是不会和中层人玩的,中层人,也是不会和下层人玩的,在下层人眼中,个人荣辱得失,就是他的全部。中层人,只会想方设法的扩充自己的资产,而上层人,值得他们感兴趣的事只有推动人类社会的进程,但所谓的上层人,他们也不过是某些庞大机器眼中大一些的螺丝钉,随时可被替换,所以他们拼命想证明自己的不可替代性。
存大义,明六合,知妖鬼,达神明。这是很多年前看到的一句话,但是从哪之后我一直用这句话标榜自己。
要出门了,该往人生的下一个驿站出发了,人在旅途,难得片刻歇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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