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章 诗人与诗像(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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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什么要紧事,魏星又到藏书馆研究起了周易。
周易的辞象含有不少诗歌,可称为诗象。诗像与一般的辞象不同,除喻理表意之外,还有表情的作用。另外一个方面,诗象又和一般诗歌不同。虽然有些诗象,形象鲜明,音韵铿锵,艺术性很高,甚至不次于诗经的作品;但从性质上看,都不是作为反映生活的独立自足的艺术作品而存在,它只是被借用来喻理表意的手段。它的特殊功能是给卦爻象中引出来的抽象的义理戴上可感性的花冠,从而加强喻理表情的作用。这是在伦理场合诗歌形象所具有的特异功能。这一点,我国古人深诸其妙。春秋时代外交会上的“赋诗言志”,就是显着之例。
如《左传,信公二十三年》记载,晋公子重耳外逃过秦。秦穆公设宴欢迎。席间重耳赋逸诗《河水》,以河水朝宗于海之象,比喻秦国胸怀宏大,能容纳天下来归的豪杰。穆公则赋诗《小雅?六月》,以尹吉甫辅佐周宜王战胜捡犹的故事,喻示重耳返回晋国后必能建功立业。这里所赋的《河水》和《六月》虽是原诗,但所取的不是原义,而是一般意义,属于客观意义的范畴。赋诗多取章,叫作赋诗断章。在外交场合以诗喻意,既有礼貌,又有文采,在语言上还有灵活性,便于转圈。另外,在论说文内或说理当中,古人也经常引用诗歌的形象,喻理表意。这种作法,俯拾即是。例如萄子在《儒效箱》中借用诗经《大雅,文王有声》第六章“自西自东,自南自北,无思不服”(思是语助词)这欧项文王政治威望的诗句,来赞扬为人师表的儒者受到各方的崇敬。这也是借诗明理的一种形式。和赋诗言志一样,在先秦时代曾经形成一种风气。
这种借诗喻志的表现手法,最早不一定始于周易但如此自觉地精心地大量使用这种手法,应该说,始周易,因为周易是中国最早的成型着作。
因此,周易辞象中诗歌的取比,与诗经以及其他诗歌的比兴,形似而实异。不过,有些学者对此却缺乏清醒的认识。李镜池先生在《周易斌辞考》中就曾申明:“周易中也有比兴式的诗歌,我们解释时也要用着诗的眼光来看它”。章学波先生在《文史通义》中也说过:”。。。。《易》虽包六艺,与《诗》(诗经)之比兴,尤为表里”。他们都把诗经中的诗和比兴作用,同表现周易卦交象义理的辞象之一的诗及其比兴作用等同看持。对此,钱钟书先生却持不同观点。他认为《易》象与诗象“貌同而心异,不可不辨。”他分辨的理由是:
《易》之有象,取管明理也,所以喻道,而非道也”(语本《淮南子,说山训》)。求道之能喻而理之能明。初不拘泥于某象,变其象也可;及道之既喻而理之既明,亦不恋着于象,舍象也可。到岸舍筏,见月忽指,获鱼兔,而弃筌蹄,胥得意忘言之谓也。词章之拟象比喻则异乎是。诗也者,有象之言,依象以成言;舍象忘言,是无诗矣。变象易言,是别为一诗甚且非诗矣。故《易》之拟象不即,指示意义之符也;《诗》之比喻不离,体示意义之迹也。不即者可以取代,不离者勿容更张。王弼恐读《易》者之拘象而死在言下也,《易略例?明象》篇重言申明:“故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然则,忘象者乃得意者也,忘言者乃得象者也。……。是故触类可忘其象,合义可为其徴。义苟在肩,何必马乎?类苟在顺,何必牛乎?爻苟合顺,何必《坤》乃为牛?义苟应健,何必《乾》乃为马?盖象既不即,意无固必,以羊易牛,以凫当鹜,无不可耳。如《说卦》谓《乾》为马,亦为木果;《坤》为牛,亦为有釜;言《乾》道者取象于木果,与取象于马,意莫二也,言《坤》道者取象于布釜,与取象于牛,旨无殊也;若移而施之于诗,取《车攻》之‘马鸣萧萧’。《无羊》之、牛耳湿湿’,易之日‘鸡鸣喔喔’‘象耳扇扇’,则牵一而动全身,着厘之差,乖以千里,所谓不离者是矣”,钱先生不同意把《易》之诗象同《诗》之诗象混为一谈,说前者是取譬明理,拟象“不即”;后者是依象成言,比喻“不离”,基本揭示了两者的歧异,但论述不够充分、严密,也有值得商榷之处。
对《诗》象即而不离的根源,似嫌不深不足。似应补充说,诗之所以不离象,是由于它是生活形象与思想感情形象的统一反映。既非体现义理的图象,也非喻理的工具。这样从文艺科学的理论上深入论述,才能从根本上阐明,诗与象之间如同肉体与灵魂的关系一样,无可分离。另外,依据王弼“得意忘象”之说,认为《易》象不即而可变。基本上合乎《易》之诗象取譬明理的本性,但并不能涵盖全面。王弼的忘言忘象说,是以《老》解《易》的产物,有道理,但不全是。
就读《易》和解《易》束来说、理想的塘界自然应该是忘象,不为象果,但作《易》者为喻理雨取象时,却不能不精心选择,以求喻理确当。《易)中的辞象,包括诗象,成书时即已与朴交象内在意义融为一体、无可更张。《品》之卦象、交象、辞象三者均已铸成一有机整体,动一则波及全身,换一象则影响全体。例如,《乾》卦的龙象以及六龙时位的动象,在喻示君子之德及其应付时位变迁之道上,无比恰当,绝不容变更。以牝马奔走之象喻示《坤》卦之顺健的德行,也是天衣无缝,恰到好处,无可更改。经王弼的笔法来说,可谓:马虽健义,《乾》健非龙莫属;牛虽顺性,《坤》顺非马不当。其他卦交的辞象,莫不如此,诗象也不例外。例如《中乎》卦,卦象鹏为上下四个阳交,中间夹两个阴爻,外实内虚(阳实阴虚),是表示虚心而诚实之象,这是卦象的主旨。其中九二交以诗为交辞。诗日:“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这是众多爻辞文象中最美最富艺术性的小诗。形迹鲜明,意境优美,感情充盈,辞句简练,音韵铿锵。
有人说把它混入《三百篇》(《诗经》)中,可以乱真。当然这是单独就这诗本身的情况而言。至于插在《易》象的爻辞当中来说,那却尤其别论。这诗缀在《中乎》卦九二交上已经丧失其作为艺术品的独立自足的地位。它从属于九二交,成为喻意明理的辞象。读它时,必须联系《中孚》卦象的主旨和九二交象的涵义以及九二交与九五爻乃至其他四个爻象象义的关系,才能真正看清它的意义和作用。具体地说,九二以阳刚之性处于内卦之“中”,相对地,九五也以阳刚之性处于外卦之“中”,都占有最好的位。阳刚象征内心的诚实,“中”表示不过亦不及,恰到好处。二五交之间的三四两受为阴爻,其中空之形,象征内心的谦虚。双方配合起来,表示谦虚而又诚实,正符合卦名《中孚》的象义。这样在充满诚实而又谦和的气氛中,处于三四两阴爻之下的二交,便自然地以安乐和谐的心境自下而上,与上边同类同气的五交互相呼应,互相唱合,以抒其互相信赖的思想感情,这表示至诚之声会呼唤来至诚的回音。这就是《中孚》卦二交交象的含义。这么深沉幽微的象义如何表达呢?写成表叙的文辞,要一大堆,而且只能叙其大意,却无法尽达其微妙的情意。对此,作者采取了以诗象喻示情理的手法,缀上了这样一小诗(谓之歌也可)。
仔细玩味,这一诗象不但充分体现了爻象的内涵,而且“状难言之情,如在目前”。可谓天衣无缝,鬼斧神工。此一诗象,不可改换,换成其它诗文,则爻象之情义便无从完满地表达。即此实例,也可见《易》象可变可换之说,只能是适应《易》象局部的特称判断,而不能是放之《易》象而皆准的全称判断。
但必须再一次着重说明,这诗无论如何美好,在(中孚》卦里也只是喻理的材料,依附于二受之象,并非独立自足的诗歌。对于它,不能象章学诚先生那样,看成“与《诗)之比兴,尤为表里。”更不能象李镜池先生那样,“解释时用诗歌的眼光来看它”。钱锺书先生说这类东西是“取喻表理”,是完全正确的,但钱先生接着又认为“《易》之拟象不即,在于它是指示意义之符(sign)。符是符号,本身除符号之义外,没有他义。符号如代数的x、y之类,可以随机而变更。这可谓之(易》象符号说。但笔者认为此说欠妥。因为《易》象与符号,按拟而实异。约育之,象亦有义。从《易》像的本体来看、阴阳八卦之象,大有意义,是《易》的外形,也是《易》的灵魂,不可变更。变之,则《易》或几乎息矣。故此,《易》象和符号的基本性质根本不同,不能笼统地说《易》象是符号。但另一方面《易》封之拟象(取象)又有一定的灵活性,如乾为天、为君、为父、为马、为王、为金等等,解卦时可随机取象,不足时,亦有别拟之例。但即便如此,所取之象也有形有义,与空洞的符号性质不同。如果需要从符号的角度来看它用它,或者也可以说,它是一种有形有义又有灵活变动性的特殊的符号。
没有什么要紧事,魏星又到藏书馆研究起了周易。
周易的辞象含有不少诗歌,可称为诗象。诗像与一般的辞象不同,除喻理表意之外,还有表情的作用。另外一个方面,诗象又和一般诗歌不同。虽然有些诗象,形象鲜明,音韵铿锵,艺术性很高,甚至不次于诗经的作品;但从性质上看,都不是作为反映生活的独立自足的艺术作品而存在,它只是被借用来喻理表意的手段。它的特殊功能是给卦爻象中引出来的抽象的义理戴上可感性的花冠,从而加强喻理表情的作用。这是在伦理场合诗歌形象所具有的特异功能。这一点,我国古人深诸其妙。春秋时代外交会上的“赋诗言志”,就是显着之例。
如《左传,信公二十三年》记载,晋公子重耳外逃过秦。秦穆公设宴欢迎。席间重耳赋逸诗《河水》,以河水朝宗于海之象,比喻秦国胸怀宏大,能容纳天下来归的豪杰。穆公则赋诗《小雅?六月》,以尹吉甫辅佐周宜王战胜捡犹的故事,喻示重耳返回晋国后必能建功立业。这里所赋的《河水》和《六月》虽是原诗,但所取的不是原义,而是一般意义,属于客观意义的范畴。赋诗多取章,叫作赋诗断章。在外交场合以诗喻意,既有礼貌,又有文采,在语言上还有灵活性,便于转圈。另外,在论说文内或说理当中,古人也经常引用诗歌的形象,喻理表意。这种作法,俯拾即是。例如萄子在《儒效箱》中借用诗经《大雅,文王有声》第六章“自西自东,自南自北,无思不服”(思是语助词)这欧项文王政治威望的诗句,来赞扬为人师表的儒者受到各方的崇敬。这也是借诗明理的一种形式。和赋诗言志一样,在先秦时代曾经形成一种风气。
这种借诗喻志的表现手法,最早不一定始于周易但如此自觉地精心地大量使用这种手法,应该说,始周易,因为周易是中国最早的成型着作。
因此,周易辞象中诗歌的取比,与诗经以及其他诗歌的比兴,形似而实异。不过,有些学者对此却缺乏清醒的认识。李镜池先生在《周易斌辞考》中就曾申明:“周易中也有比兴式的诗歌,我们解释时也要用着诗的眼光来看它”。章学波先生在《文史通义》中也说过:”。。。。《易》虽包六艺,与《诗》(诗经)之比兴,尤为表里”。他们都把诗经中的诗和比兴作用,同表现周易卦交象义理的辞象之一的诗及其比兴作用等同看持。对此,钱钟书先生却持不同观点。他认为《易》象与诗象“貌同而心异,不可不辨。”他分辨的理由是:
《易》之有象,取管明理也,所以喻道,而非道也”(语本《淮南子,说山训》)。求道之能喻而理之能明。初不拘泥于某象,变其象也可;及道之既喻而理之既明,亦不恋着于象,舍象也可。到岸舍筏,见月忽指,获鱼兔,而弃筌蹄,胥得意忘言之谓也。词章之拟象比喻则异乎是。诗也者,有象之言,依象以成言;舍象忘言,是无诗矣。变象易言,是别为一诗甚且非诗矣。故《易》之拟象不即,指示意义之符也;《诗》之比喻不离,体示意义之迹也。不即者可以取代,不离者勿容更张。王弼恐读《易》者之拘象而死在言下也,《易略例?明象》篇重言申明:“故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然则,忘象者乃得意者也,忘言者乃得象者也。……。是故触类可忘其象,合义可为其徴。义苟在肩,何必马乎?类苟在顺,何必牛乎?爻苟合顺,何必《坤》乃为牛?义苟应健,何必《乾》乃为马?盖象既不即,意无固必,以羊易牛,以凫当鹜,无不可耳。如《说卦》谓《乾》为马,亦为木果;《坤》为牛,亦为有釜;言《乾》道者取象于木果,与取象于马,意莫二也,言《坤》道者取象于布釜,与取象于牛,旨无殊也;若移而施之于诗,取《车攻》之‘马鸣萧萧’。《无羊》之、牛耳湿湿’,易之日‘鸡鸣喔喔’‘象耳扇扇’,则牵一而动全身,着厘之差,乖以千里,所谓不离者是矣”,钱先生不同意把《易》之诗象同《诗》之诗象混为一谈,说前者是取譬明理,拟象“不即”;后者是依象成言,比喻“不离”,基本揭示了两者的歧异,但论述不够充分、严密,也有值得商榷之处。
对《诗》象即而不离的根源,似嫌不深不足。似应补充说,诗之所以不离象,是由于它是生活形象与思想感情形象的统一反映。既非体现义理的图象,也非喻理的工具。这样从文艺科学的理论上深入论述,才能从根本上阐明,诗与象之间如同肉体与灵魂的关系一样,无可分离。另外,依据王弼“得意忘象”之说,认为《易》象不即而可变。基本上合乎《易》之诗象取譬明理的本性,但并不能涵盖全面。王弼的忘言忘象说,是以《老》解《易》的产物,有道理,但不全是。
就读《易》和解《易》束来说、理想的塘界自然应该是忘象,不为象果,但作《易》者为喻理雨取象时,却不能不精心选择,以求喻理确当。《易)中的辞象,包括诗象,成书时即已与朴交象内在意义融为一体、无可更张。《品》之卦象、交象、辞象三者均已铸成一有机整体,动一则波及全身,换一象则影响全体。例如,《乾》卦的龙象以及六龙时位的动象,在喻示君子之德及其应付时位变迁之道上,无比恰当,绝不容变更。以牝马奔走之象喻示《坤》卦之顺健的德行,也是天衣无缝,恰到好处,无可更改。经王弼的笔法来说,可谓:马虽健义,《乾》健非龙莫属;牛虽顺性,《坤》顺非马不当。其他卦交的辞象,莫不如此,诗象也不例外。例如《中乎》卦,卦象鹏为上下四个阳交,中间夹两个阴爻,外实内虚(阳实阴虚),是表示虚心而诚实之象,这是卦象的主旨。其中九二交以诗为交辞。诗日:“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这是众多爻辞文象中最美最富艺术性的小诗。形迹鲜明,意境优美,感情充盈,辞句简练,音韵铿锵。
有人说把它混入《三百篇》(《诗经》)中,可以乱真。当然这是单独就这诗本身的情况而言。至于插在《易》象的爻辞当中来说,那却尤其别论。这诗缀在《中乎》卦九二交上已经丧失其作为艺术品的独立自足的地位。它从属于九二交,成为喻意明理的辞象。读它时,必须联系《中孚》卦象的主旨和九二交象的涵义以及九二交与九五爻乃至其他四个爻象象义的关系,才能真正看清它的意义和作用。具体地说,九二以阳刚之性处于内卦之“中”,相对地,九五也以阳刚之性处于外卦之“中”,都占有最好的位。阳刚象征内心的诚实,“中”表示不过亦不及,恰到好处。二五交之间的三四两受为阴爻,其中空之形,象征内心的谦虚。双方配合起来,表示谦虚而又诚实,正符合卦名《中孚》的象义。这样在充满诚实而又谦和的气氛中,处于三四两阴爻之下的二交,便自然地以安乐和谐的心境自下而上,与上边同类同气的五交互相呼应,互相唱合,以抒其互相信赖的思想感情,这表示至诚之声会呼唤来至诚的回音。这就是《中孚》卦二交交象的含义。这么深沉幽微的象义如何表达呢?写成表叙的文辞,要一大堆,而且只能叙其大意,却无法尽达其微妙的情意。对此,作者采取了以诗象喻示情理的手法,缀上了这样一小诗(谓之歌也可)。
仔细玩味,这一诗象不但充分体现了爻象的内涵,而且“状难言之情,如在目前”。可谓天衣无缝,鬼斧神工。此一诗象,不可改换,换成其它诗文,则爻象之情义便无从完满地表达。即此实例,也可见《易》象可变可换之说,只能是适应《易》象局部的特称判断,而不能是放之《易》象而皆准的全称判断。
但必须再一次着重说明,这诗无论如何美好,在(中孚》卦里也只是喻理的材料,依附于二受之象,并非独立自足的诗歌。对于它,不能象章学诚先生那样,看成“与《诗)之比兴,尤为表里。”更不能象李镜池先生那样,“解释时用诗歌的眼光来看它”。钱锺书先生说这类东西是“取喻表理”,是完全正确的,但钱先生接着又认为“《易》之拟象不即,在于它是指示意义之符(sign)。符是符号,本身除符号之义外,没有他义。符号如代数的x、y之类,可以随机而变更。这可谓之(易》象符号说。但笔者认为此说欠妥。因为《易》象与符号,按拟而实异。约育之,象亦有义。从《易》像的本体来看、阴阳八卦之象,大有意义,是《易》的外形,也是《易》的灵魂,不可变更。变之,则《易》或几乎息矣。故此,《易》象和符号的基本性质根本不同,不能笼统地说《易》象是符号。但另一方面《易》封之拟象(取象)又有一定的灵活性,如乾为天、为君、为父、为马、为王、为金等等,解卦时可随机取象,不足时,亦有别拟之例。但即便如此,所取之象也有形有义,与空洞的符号性质不同。如果需要从符号的角度来看它用它,或者也可以说,它是一种有形有义又有灵活变动性的特殊的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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