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慕容萱(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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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待了半个月,太史信再次出,这次的目的地是鲜卑,随行的只有全戎一人。于是,北上的商队就多了两个人。
“你现在是商人,走路要随便一些。”进入鲜卑领地,全戎告诫太史信。
“没办法,”太史信无奈的笑笑,“我自幼便从父亲那里学到走路要昂阔步,后来师父更是让我把步子放得稳而轻。”
“你师父蛮关心你,连这样的细节都教你。”全戎羡慕地说。
“我师父说他是我爹的好朋友,所以教我这些,”太史信不无感触,“可他让我守口如瓶,决不能告诉父亲他的事情。”
“怪人,不过这人还不错。太史兄,你不会以为我拉你到这里来是因为你和秦惠卿闹了别扭,因而陪你散心吧?”全戎说。
“一、打探鲜卑军虚实。二、买骏马。”太史信回答。
全戎点点头,就没说什么了。他抬头望向远方,看到一个红点在移动。他示意太史信往那边看:“你说那是什么?”
太史信看了一下,说:“那是个人影吧,当初在上郡,我见到‘沙里飞’时就是这样子。”
“后来呢?”全戎问。
“后来,她一下子就从西北方向消失,出现在东北方向……”太史信回答。
“太史信,”全戎的脸上现出个不可思议的表情,“秦惠卿不理你,你气糊涂了吧,以这个距离,她从西北到东北方向,转眼之间就跑了十几里,即使是最快的骏马也做不到,你是在讲神话故事吗?!”
太史信摇摇头:“当时秦惠卿和赵紫雁也看到了,难道她们也看花眼了?”
全戎看着太史信的脸,心下骇然。这是人类对于未知的本能恐惧。正如最可怕的怪物不在于长得多么丑陋或天性多残忍,而在于你的一切攻击对它都没有效果。
那个红点越来越近,果然是一个骑在马背上的人。等到那人靠近到足以看清面目,太史信的身体不由的开始颤抖。全戎一下子按住他的肩膀,说:“挺清秀一姑娘,怎么把你吓成这样,你噩梦里见过她?”太史信深吸两口气,说:“她,她就是那个夏公子的妹妹……”全戎心下雪亮,既然这个女孩是鲜卑人,那么那个所谓的‘夏公子’想必也是鲜卑人。他走到同行的商人身旁问:“大哥,那个一身红的年轻女子是谁啊?”那个商人轻蔑的看看全戎:“你们是第一次到这儿来做买卖,怪不得不认得她。她可是鲜卑的公主,名叫慕容夏菀……”接着,这个商人就告诉全戎慕容夏菀的一系列传奇故事:
慕容夏菀被鲜卑人称为“火焰美女”。她是“生不逢时”的典型。——若是她晚出生几百年,“野蛮女友”的典型也不会诞生在国外。(夏菀同学,你别打我啊)
鲜卑人称呼她“火焰美女”,因为她喜欢一袭红装点缀以黑色,更因为她火焰般性格。在鲜卑,除了极亲近之人,无人敢冒犯慕容夏菀。
一个克扣军粮的鲜卑军官弄脏了慕容夏菀的靴子,被她一鞭子打得眼冒金星;强抢民女的鲜卑大将对慕容夏菀出言不逊,被她踢断了三根肋骨,从此再不能骑马;勾结奸商欺压良民的鲜卑地方官对慕容夏菀横加指责,被她两拳打成了熊猫,从此成为天下的笑柄。
在一些人感慨“这样的女子嫁不出”的时候,许多百姓把她的名字刻在自己的护身符上,在崇尚男权的鲜卑军队中,慕容夏菀更是为广大军人敬仰。
鲜卑的哲人独孤大败曾一针见血地说:“慕容夏菀不是脾气暴躁之人,只是有些骄纵,她用骄纵来打抱不平,自然也是好事。她其实是很善良的。”
慕容夏菀的“骄纵”只在少数人面前收敛。慕容夏菀的父亲鲜卑大汗拓跋力对她极为宠爱(这个鲜卑汗国,王后慕容氏,大汗拓跋氏。大汗的儿子都随父姓拓跋,大汗的女儿则随母姓慕容),几个哥哥姐姐也是对她关爱有加,而不少鲜卑贵族公子哥儿更是对她情有独钟。
一个鲜卑王爷的女儿曾愤愤不平的问自己的母亲:“为什么那些王子不喜欢我,却喜欢慕容夏菀?”她身边的卫士立刻说:“因为她美丽善良,而且,‘野蛮’地可爱”。那个卫士立刻被带出去挨了顿打,原因是他说了真话。
这慕容夏菀的坐骑是毛色纯白,没有一根杂毛,膘肥身健,正是千里马的模样。全戎心想:“这匹马要是给太史信的话,挺好。”不过有的事儿只能碰碰运气,强求不来。
太史信和全戎随着商旅继续向北,又走了十几天,一直到乌里雅城才停下来,乌里雅是鲜卑王庭所在地,鲜卑汗国的政治、经济、军事中心,也是鲜卑汗国最大的城市,自然也是新汉帝国商人的汇集之地。到了乌里雅,全戎领着太史信到一处府邸,他拿出银两请守门人通报。
过了一会儿,二人就被领到正堂,见到了一个年轻的鲜卑女子。那女子皮肤极白,脸圆圆的,一身皮裘,脚上踏着皮靴,一副贵族打扮。还没开口,她脸上已露出了笑容:“他告诉我了,你们既然来这里,就多住几天好了,让我略尽地主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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