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搜查血衣(第2页)
请退出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黑料不打烊看片
“清楚了。”
“凶手之前是不是当过警察啊有这么好的身手还有这样的反侦察能力”
张山伸出手,一把将搭档从桌子上拽起来,二人一前一后从会议桌上跳下去又坐回原位,“死者的肘关节脱臼说明两个问题,第一,凶手是一个练过而且技巧很熟练的人,甚至很有可能曾经做过警务相关工作,不然他不可能会使用这样的格斗技巧;第二,凶手在单独作案的时候有紧张心理,因为警用制服术最重要的目的是制服敌人并非弄伤敌人。这个格斗技巧最核心的技巧是拿捏住骨骼的分寸,拧敌人胳膊的力道不能太松,否则起不到制服敌人的效果。同样也不能太重,这样会伤到敌人,最重要的是如果把敌人的胳膊弄脱臼了,就会让敌人在剧烈的疼痛之下做出生理应激反应,瞬间挣脱控制很显然,他因为紧张,所以力气用的有些大了。还有一个关键的点,那就是凶手这次进入死者家中的目的是杀人,他完全没有必要
制服董良,完全可以在第一时间就把董良杀死,可是他没有这么做,反而给了董良反抗的机会,这说明什么”
慕云脱口抢答“说明当他真正杀人的时候迟疑了。”
“没错,他迟疑了。虽然迟疑并不能改变他最后还是杀人的结果,但这恰恰从侧面告诉我们731案的这名犯罪嫌疑人和廉狄之间的关系。他和廉狄一起作案的时候可以做到滴水不漏、天衣无缝,可是一自己作案却变得迟疑和紧张,这说明他对于廉狄不单单只是信任,还有信服。在犯罪心理学的角度上来说,一名杀人犯全天24小时都会警惕,只有让他极度放心的人才会让他的身心得到放松,而这个人往往是他的父母,因为在父母面前才会让凶手有一种安全感。”
“所以说,凶手和廉狄的关系很可能是长辈和晚辈的关系或者让他十分信服的人”专案组成员小刘问道。
“是的,我做了一个作案过程的假设,大家可以听
听看,如果有人有不同意见可以随时补充。”
“先,凶手知道董良叫了外卖,乔装打扮成送餐员去给董良送餐,被害人这样就没有防备的给他开了门,在被害人董良低头签收的时候,凶手打开了饭盒,饭盒里面装的是热水,直接泼向了被害人,这也解释了被害人面部的烫伤。被袭击的受害人睁不开眼睛失去反抗能力,在原地胡乱的挥舞着手,踢翻了家具后和凶手搏斗起来。凶手准备拿刀的时候迟疑了一些,选择了先把董良制服,由于他的心理过于紧张,所以失手将董良的手臂扭脱臼当然,这也恰恰说明凶手的身体很强壮。董良对此做出了应激反应,瞬间暴起反抗,途中还抓伤了凶手,这才彻底将凶手激怒,不再迟疑,用刀对董良进行劈砍,董良的手上有伤,自卫几下后被凶手找准空当,一刀割喉”
张山说道后面,甚至做出了一个抹脖子的手势,试图通过用手比划的方式让他的描述更为生动、形象、画面感更强“就这样,喷溅的血液飞溅,墙壁、地板、天花板、甚至凶手的身上一定染有血液。凶手在
处理完现场后匆匆离开,又完美的避开了沿途所有的监控。”
张山描述完之后,大家都表示逻辑上没有问题,于是张山道“好,那么我就安排下去任务,负责监控廉狄的外勤组加强监控,凶手在潜意识里是把廉狄当作主心骨的,这起自己执行的案子一定会让他有所害怕,他肯定会想办法联系廉狄。”
“技术队这边,想办法调查其他有布控安防地区的监控,重点筛查美团外卖的送餐员,重点是没有骑车选择步行或开车的送餐员。”
“是”
“外勤组这边的任务最辛苦,你们要去附近继续走访,范围是以春华里小区为核心半径2公里。重点排查在死者被害的时间段有没有穿着黑色衣服、身高18o左右,带墨镜的人。”
“等一下。”慕云插话道“我认为凶手不会带墨镜,因为带墨镜的话会显得比较另类,这样非常容易引起人的注意,既然他做这个案子心虚了,就应该害
怕引起人们的注意。”
“正因为他心虚了,他心中才极度缺乏安全感。他不管别人是否关注他,他杀完人的想法就是把自己完整的包裹起来,这是犯罪行为后的一种下意识的自我保护机制。”
慕云再次追问道“那为什么不从戴口罩的人排查呢如果说凶手处于下意识的保护机制,那应该再带个口罩更为保险吧。”。
“根据现场的情况来看,凶手的身上和衣服上都应该有血迹,所以清洗起来的话墨镜比较容易,凶手不会戴着一个染有血迹的口罩在大街上乱晃的,而且在当时的情境之下,凶手没有时间清理自己衣服上的血迹,所以说”张山转过头对着外勤组道道“外勤组还有一个任务,就是翻找一下方圆2公里不,以刘梅家到董良家以及廉狄家,这三个地点圈成一个三角形,查找这个三角形范围以内的垃圾桶,找一件染有血迹的美团外卖服装。”
“啊为什么要找这个”慕云道,“凶手应该不
会就这样轻而易举的把作案时所穿的衣服给随手丢掉吧”请牢记收藏,&1t;
🎁黑料不打烊看片请退出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