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第六十七个求职者(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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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有钱人出来工作,不是为了赚钱,也不是为了享受赚钱的过程,而是为了不闲在家里。他们总觉得,人闲着,就废了。不拘做点什么,总之得忙起来,生活才有劲。
会这样想的有钱人,一般都是富豪家的老人,或者小辈。华国最藏龙卧虎的,就是这两个年龄阶段了。很可能负责你们门前扫大街的那个大爷,年轻时候是白手起家挣下千万身家的有为青年。退休后没事干,把家业交给儿女后,跑出来挥余热的。再可能,你们公司新来的泡茶小妹,是总部老板家里的小闺女。觉得天天和闺蜜出去逛街没意思,于是来这里找点活做,打打时间。要是能顺带学点东西,那就更好了。
和俞知乐猜的差不多,兰华也是这样。作为一只活了不知道多少年的妖精,他年轻的时候,什么轰轰烈烈的事没干过跟着农民起义,改朝换代过,当过权倾朝野的大臣,也当过安守一方的乡绅。当过清高名士,当过铜臭商人。
正是因为见多识广,经历的多,亲眼看见过,知道当皇帝有多辛苦,于是兰华当初连妖王都懒得去竞争。早些年积累下来的财富太多,什么都不干,这钱生钱钱滚钱的,也够他可劲儿地挥霍无数年,根本花不完。就算花完了也不要紧。他当年随手用的一只碗,现在拿出来,都是能拍出高价的珍贵古董。随便卖两样,照样能继续潇洒。
看着富得流油的兰花螳螂,背地里不知道有多少贫苦妖精,恨得快把衣袖撕碎了。
羡慕啊,人家忒有远见。
当初他们怎么就不知道出来捞一笔
再不济保存点古董也好,拿出去卖了,也不至于沦落到这个地步。偏偏他们做妖精的,干什么都用法术。用习惯了,连衣服都是用自个的皮毛鳞甲变的,这种情况下,他们就是想拿东西出去卖也没办法。
还有那些成精晚,没赶上好时代的,更是悔不当初,早知道就多努力点,早点开灵智多好。早开灵智这会就不用为吃穿愁。
现在可不比古代,怎么都能活。现代好玩的东西那么多,样样要钱,口袋空空怎么行妖精们刮起了一股子赚钱热,除了保证生活娱乐之外,也是打着,多屯点东西,留到以后当古董卖,翻身做大富翁的主意。
别的妖精怎么想的,兰华管不着。他生活无忧,连王都不愿意当,更何况别的。兰华这次也就是待闷了,这才准备出来找点事干,解解闷。
钱是不缺,听到俞知乐的话,兰华说道“对薪资、工作环境乃至工作强度,我都没要求。”再苦再累,还不是那么一回事。以他的修为,一天干二十四小时的重体力活也不会吃力。更何况别的。
竟然真的没要求,俞知乐还没来得及多想,就又听到兰华说道“不过,我有感兴趣的工作,希望你能帮忙介绍一下。”
本来看中了什么工作,以兰华的本事,完全可以自己去做。偏偏他看中的工作比较重要,想入行倒是不难,甚至可以说是很简单,但是想成为行业的尖端,就有些难度了。正好有这么个帮助妖精的部门,兰华就想着借个力。
他是那种,一旦决定了干什么,就会干得特别投入,特别好的类型。有点儿像是玩角色扮演,要演,就演到最好。像是以前当臣子,他就位极人臣。当商人,他就富甲天下一样。现在自然也是如此。不管是人还是妖,秉性都是改不了的。
也行,不就是已经看好了工作,想等介绍么。虽然这还是第一次碰到这种事,不过只要兰华有能力,也不是不行。俞知乐把脑海里罗列出来的,适合兰华的那一堆工作,全都抹了下去,问道“那你想做什么”
“法医。”兰华嘴里,吐出了两个和他本人气质画风完全不衬的字眼。他还没当过仵作,正经挺感兴趣的。
法医
俞知乐一愣,他还以为以兰华这一身和衣鱼一族如出一辙的书卷气,会选择教书育人,当个大学教授什么的。或者修缮古籍、古玩等各种古董,做一个修复专家。再不然,就是想当一个书法家,或者国学家,俞知乐也不会感到意外,没想到居然会是法医。
“我觉得拿手术刀挺有意思的。”兰华伸出自己白皙修长的手掌,猛地变回螳螂镰刀的样子,对俞知乐笑了笑“你不觉得有点像吗”
像个屁
没被这个变化吓到的俞知乐,却被兰华的话激起了内心的吐槽欲。螳螂前肢比较达,看起来像镰刀。相传人类当初明镰刀,就是观察螳螂前肢得到的灵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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