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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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晚清清嗓子,“是卡里纪伯伦的《我曾七次鄙视自己的灵魂》”
等等
程珣翻了个身,探头看着向晚,“他为什么要七次鄙视自己的灵魂,一次还不够吗,竟然要鄙视那么多次。”
向晚气的重重吐出一口气,“这首诗表达的是作者对以往生活的一种追悔,名字只是一种艺术表达,别太较真……你还听吗?”
“不听了,我不太喜欢这个名字。”
接下来任凭程珣怎么叫向晚,她都再不发一言,她面对着墙壁,把半张脸都埋在被子里,一会儿就传出了均匀的呼吸声,程珣在黑暗中发了会儿呆,也睡了。
第二天早上两个人在水房洗刷的时候,程珣说:“向晚,我昨天晚上鄙视了一夜自己的灵魂。”
向晚刚含到嘴里一口水,听到他这句话差点呛出来,“胡说,你明明睡得跟头猪一样。”
“你怎么知道?”
向晚啪的一声把牙刷扔进杯子里,转身就出了水房,张正民从外面买回来了油条豆浆豆腐脑,一家人围着餐桌吃饭时,程珣见向晚不怎么搭理自己,匆匆吃了几口就想走,向晚开口对苏雪梅说:“妈,我待会儿想去百货商店买些布回来,你陪我去吧。”
张正民说:“让小程陪你去,你妈去给我打打下手,不然我忙不过来。”
程珣心里觉得向晚一定是还在生自己的气,所以就开口说:“爸爸,要不我去给你帮忙。”
张正民也不知道这对小夫妻闹的哪门子的别扭,等到了桦树街的修车摊前,他问程珣是不是跟向晚吵架了。
“也不是吵架。”,接着,程珣就把昨天晚上的那件事讲给了张正民听,张正民听后笑了好长一会儿,他要是知道女儿女婿一整晚都关在家里讨论诗歌的话,就不和老伴躲出去了,害的他差点冻成冰棍。
第二十二章
因为张正民比较老实厚道,所以修车摊的生意一直挺不错,他不光给人修自行车,还能换拉链,修鞋,他的摊位就设在桦树街的明□□店旁边,墙上钉了一只木头箱子,一应工具都放在里面,手摇修鞋机收工后放在药店里,平时都是苏雪梅跟他一块出摊,夫妻俩中午也不回去,随便在街上买两个烧饼,喝碗热水,一顿午饭就对付过去了。
但今天是女婿陪着,张正民不到十一点就收工了,他带程珣去五道口市场买了一条白鲢,一块豆腐,说中午做鱼豆腐炖粉条吃,再放点咸肉和辣椒碎,吃完会热出一身汗。
于是向晚和她妈提着东西回到家时,就看到了这一幕:程珣系着围裙拿着铁铲煎鱼,张正民一手抓着酱油一手拎着料酒,倚在门框上和程珣聊天,说到激动处还眉飞色舞的,都没发现向晚母女走过来。
一条鲢鱼被程珣分成了两半,鱼头用来炖,鱼身被他片成片腌上了,苏雪梅从咸菜缸里捞了一把雪里蕻,切碎摊了张鸡蛋饼,张正民喝过酒睡了一觉,醒来就拉着老伴出摊去了。
程珣去向晚房间里跟她告别,向晚看他一眼问:“你回去有事吗?”
程珣说没有,向晚便让他待会儿再走,她出去找了条软尺,又拿出本子和笔,然后要求程珣站直,程珣这才知道她要给他量身体。
向晚两手抻着软尺放到程珣的肩膀上,截好尺寸后记在本子上,又过来量程珣的腰,她做起事情来表情特别严肃,脸上一点笑容都没有,当他把软尺从程珣的胯骨上伸过去时,程珣整个人都有点喘气不匀,他问:“你还生气吗?”
“生什么气?”,向晚是绝对不可能承认她昨天晚上跟他生过气的,那样显得她心胸太狭窄了,他低声让程珣把上衣下摆撩起来,程珣听话的照做了,但他衬衣里面没穿背心,一撩就露出了大半截腰。
这次向晚量好后再转过去记数字时,很长时间都没再转过来,她的矮柜上摊着一只塑料本,向晚看着那些数字等着脸上的那股灼热退下去,程珣凑过来问她是不是好了,向晚只得又抓起了软尺。
“你是要给我做衣服吗?”
向晚点点头,“但我裁的不好,到时我拿去姜姐那里裁。”
“你妈妈不是会吗?”
向晚一只手摁在他肩上,抬眼看了看程珣,“我觉得她做的衣服样式有点老。”,程珣微微笑了笑,他的目光始终追随着向晚,所以向晚的脸慢慢由热变成了红,终于量完了所有,向晚退到一旁问程珣喜欢什么颜色,说等她上班时,再找别人换点毛线票。
程珣清了清嗓子说他喜欢蓝色,他走了两步在向晚旁边坐下来,这次他靠的的实在是太近了,向晚想朝旁边挪一下,但旁边就是床架,所以她就站了起来,垂眸扫到程珣的脸,见他仍然是笑着的,但他的笑却和之前不一样了,像是有点失落似的。
程珣说:“要不我回去了?”
“你很忙吗?”
“不是”,程珣起身揪了揪向晚的耳朵,“我怕影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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