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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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他脑海中的戏文出现了以汗阿玛为男主的清宫剧,讲述了汗阿玛与穿越女之间的爱恨情仇。
狗血有之,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也有。
胤禩给自己以皇子之身写话本定了个笔名,名“倾城”,因为与汗阿玛相爱的穿越女子,名字便叫做钮钴禄·倾城。
也许是写多了需要动脑子的智斗与战斗,胤禩转变文风,随手写了一篇不需要动脑子的爱情故事,别说,下笔还挺顺。
感谢太子殿下追求佳人给了他灵感,如今他又重燃起了写作热情,不如就写一篇冷静清冷的名士不懂爱,受天真善良女主所吸引,逐渐学会爱人、保护爱人的感动故事吧!名字也想好了,就叫《倾世钟情》!
第15章这根本就狗屁不通!
胤禩身边的小阿哥们,八岁熟读诗书,九岁开始会做文章,十岁的阿哥们已经能够对各家典籍倒背如流,像太子那样的,更是文武兼备。
因此,在他的认识中,写话本会被师长与汗阿玛定义为“不务正业”,但要写出话本,并非难事。
如果忽略他卡文、拖延、脱纲等一系列如分娩时难产的痛苦过程,对于一个还未满十岁的孩童来说,能够定下心来搜集史料、野史,写出诸葛亮与司马懿宿敌交锋这等大作,固然其中文笔有皇叔祖润色,胤禩也已经很厉害了。
由于他的小脑袋经历了太多“戏文”的冲击,他的记忆力、分析能力等皆比同龄人高出一大截,就连精力也超出常人许多,对此韬塞感到非常惊喜。
胤禩就像是一座宝山,山中究竟有多么深不可测,又有多少可以探究得到的宝物,如无底洞般令人忍不住探究。
因此,韬塞从未夸过胤禩“很好”,每当胤禩有所表现时,得到的都是“尚可”、“还算过得去”。
他在试探胤禩的极限,期待他在自己极满意时能够做得更好!
这回点醒了胤禩后,韬塞就有些期待胤禩的新作。
“胤禩从未说过大话,能保证绝不会令人发现,可见是成竹在胸了。”
胤禩点了点头:“待我写出新作开篇就给皇叔祖过目。”
韬塞颔首道:“既然是你以皇子之身所写,那这新作只能由你一人之力完成,我不插手过多。”
“皇叔祖放心,弟子有准备了。”
既然新作不打算藏着掩着,胤禩带上了小本本,在上书房课间歇息时动笔。今日他来上书房时,瞧见一棵树上挂着只哀叫的白猫,毛色纯白得仿佛会发光,圆圆的猫脑袋饱满圆润,可见是哪位贵人所养,举手之劳叫来侍卫将白猫救下为它寻主人。
待回到自己桌案上,胤禩开始埋头刷刷刷地写。
谁能想到,写爱情小说特别令人解压呢?
写的时候,记住三点要素。
男主人翁要聪慧有能力,女主人翁要人美善良单纯,二人之间要有波折的甜蜜!
坏蛋坏个彻底,好人好个彻底。
戏文里的常见剧本大多都是宠,往死里宠!
渐渐的,胤禩的新作《倾世钟情》有了大致框架。
东汉末年,乱世来临,天下第一名士胡昭,隐居于山林。
这位心有沟壑的名士,长相俊逸,接连推拒袁绍、曹操的招纳。
袁绍为了得到他,曾派人不远千里前来搜山,最终一无所获。
曹操钦佩胡昭,成全其做隐居散人之心。
便是这样一位如鹤般仙气飘飘,随时会羽化登仙的名士,在山林间遇上了家道中落,避战乱而迁居的大家闺秀,也就是女主人翁玲儿。
世道动荡,到处都是落草为寇的土匪,玲儿被抓走时幸得胡昭所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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