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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公一边撕包菜,一边说道:“当年你带他来见我,我其实不太赞成的,感觉这年轻人没有太多心思放在感情上。但见你很喜欢他,而且都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就没开口。”
余殊坐到他身边,神情闷闷的。其实不怪外公没有提醒,她那时满心满眼都是乔晋渊,觉得嫁给他是人生最幸福的事,根本不可能听任何人的劝,说不定还会因此跟外公生了嫌隙。
外公问道:“离婚是你们谁提的?”
余殊道:“我。”
“哦,怪不得他的语气听起来有点伤心。”外公撕完了包菜,又开始择菜心。那菜心嫩得很,看着就很舒服,吃起来一定也很爽口。外公见她的目光落在菜叶上,伸手递给她一把,让她学着择,这才接着说道,“他是做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吗?”
余殊低头掐着菜心叶子,小声道:“没有,我们性格不和,和平分手了。”
不知怎地,在最亲的人面前,她反而不想提那些纠缠不清的往事。
外公没有追问,而是道:“离了就离了吧,以后再找个好的,我看小叶就不错。”
余殊吓了一跳:“外公,我跟夜老师是同事,这次只是顺道一起过来,你千万别误会。”
外公抬头望了眼夜花千树的方向,“哦”了一声,也不知道信了还是没信。
祖孙俩择好菜,已经是傍晚了,夜花千树走了出来。外公对他说道:“小叶,你奶奶的房子多年没住人,已经垮塌大半了,你暂时在我这里住吧?”
余殊闻言,下意识转头看了夜花千树一眼,后者没有立刻回答外公,而是用眼神询问她:“可以吗?”
余殊心里当然是不愿意的。他都挑明了喜欢她,两人还住在一起,那不是徒然让对方误会吗?可是,夜花千树是为了送她才跟过来的,总不能让人家去住垮塌的房子,那样也太没良心了。
她纠结了片刻,最终还是对夜花千树点了头。
夜花千树这才道:“那打搅周爷爷了。”
外公提起篮子,说:“我去做晚饭,你们去外面走走吧。”
此时夕阳斜下,乡间的风景很美,可余殊并没有心情欣赏。只是若不去的话,夜花千树会不会觉得她心虚?她犹豫了一下,觉得还是要跟他把话说开。这么优秀的一个男人,要是因为她耽误了,就太可惜了。
两人并肩往外走去,经过院门口那棵柿子树的时候,上面突然掉下来一个鲜红的柿子,啪地一声摔在余殊面前,吓了她一跳。
夜花千树被她的神情逗乐,笑道:“这么多年过去,你还是这样。”
余殊疑惑地望着他。
夜花千树说:“我第一次见到你,你就坐在这树下读书,一个柿子掉到你的书上,你吓得浑身一抖,书都被你甩出去了。”
余殊倒是还记得自己小时候每逢寒暑假都会到外公家来,但是——
“这水柿子是十一月左右才成熟的,那个时候我应该在上学啊。”
夜花千树道:“那次你是因为体育课摔伤了腿,来乡下休养的。”他笑着说起当年的事,说她喜欢看的是什么书,还说她曾经一口气吃了五个柿子。
他说的那些,余殊全部都想不起来,而且她并不吃柿子。
夜花千树察觉到她的不对劲,停了下来,问道:“怎么了?”
余殊想了想,还是老实说:“夜老师,我对柿子过敏。”
夜花千树神色微僵。
余殊接着道:“我也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导致我们的记忆无法重合,或许我并不是你喜欢的那个女孩。”
夜花千树微微皱眉:“可我记得你的名字,而且整个村子所有人的亲戚,除了你,都没有姓余的。”
余殊轻声道:“那你有没有想过,你喜欢的只是那时候的我?我们这么多年没见,我早已经不是你记忆中的那个少女了。”
夜花千树沉默了。
如果夜花千树的暗恋是一部小说,那一定相当唯美。少时一见钟情,长大后痴心不改、千里追寻,如果最终抱得美人归,就是一段完美的久别重逢、有情人终成眷属的佳话。
可惜,在余殊这里,他们连“遇见”都不曾有过,又何来“分别”与“重逢”呢?
两人沉默地往前走,夜花千树毕竟是个有风度的人,若无其事地转移了话题,跟她聊起工作的事。一直到夕阳完全落下去,两人才又并肩走了回来。
晚饭已经做好了。外公的手艺很不错,而且地里摘的鲜蔬菜吃起来十分爽口,余殊比平时多吃了半碗饭。饭后,外公拒绝了两人洗碗的申请,让他们赶紧去洗澡睡觉。
余殊奔波了十几个小时,有点撑不住,洗澡的时候差点睡着。等洗完出来,匆匆吹了头,外公指着一间房,让她住那里。她一进去,一股熟悉感就扑面而来,曾因创伤而模糊的记忆逐渐从脑子里浮现出来,她想起这就是她小时候住过的房间,屋里的陈设一点都没变,就连那张单人木床都还在。
木床已经有点小了,她躺上去,脚会蹬到床尾。侧身向外的时候,能透过窗户看到那棵柿子树。她想不起来自己在树下读书的情形,倒是想起另一件事。
她跟乔晋渊是六月底结婚的,那年五一,两人来乡下探望外公,并禀告结婚的事。他们在这里住了三天,那个时节柿子树当然是没有结果的,余殊那时满是少女心,看到树上有一根彩色的羽毛,非要乔晋渊爬树上去帮她取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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