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群集挣工币(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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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府下了新的法令。
田不单户单户的耕种了,全部归拢一起,由全村组成群集,统一耕种。
三塘村现在的“掌门人”已不是石柱,而是村长刘旺,下面配了四个组长及两个生产队长。
在刘旺的主持下,全村所有农田和菜地收归群集所有,一个人头只留一分自留地。
群集所有的地由村长、组长、队长一起商议决定种何种作物,自留地则自行决定。
每个家庭按照劳动力计工币,大人出工一天记十个工币,未成年的孩子出工,按一到十个工币不等记,要看在地里劳动的具体表现,不出工则当天不计工币。
工币可是大有用处。
比如,粮食分配就是按工币来,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
粮食分配是在每年割早稻之前,在村里完成了统购粮上交任务后。
基础粮的分配是十八岁以上按每年二百到二百五十斤谷;十到十七岁按每年一百七十到二百斤谷;十岁以下则每年按一百斤上下来分配。
基础粮分配后剩余的粮食则在吃新米之前,按照工币推算均摊,然后再按照每户的工币总数分到每一户。
官府下了新的法令。
不允许私人交易,像熙风这种南来北往做盐的生意,是不允许的。
熙风因此果断放弃了盐米的生意,毅然响应号召,加入到村群集的农业大生产。
三塘村分了两个生产队,他被编入生产二队,开始了挣工币的生涯。
渌云这几年身体养的不错,气色很好,肚子里正怀着孩子,不久将要生产。
熙火已于两年前娶了一个老婆,后来现她不会生孩子,又和她离了婚,后来他又在隔壁的甲田村娶了一个。
火萤也已经出嫁,嫁到县城附近的东城村,日子过得还不错。
熙风、熙水和熙火三兄弟皆已成家,后来也就各自分了家。
熙风和熙水还住在原来的房子里。
熙火搬到了别人空出来的一个厦房后段。
熙风带着老婆孩子在厦房住,但吃饭跟母亲和熙林在一个灶上。
熙水带着老婆孩子在一个灶上吃。
熙火也和自己老婆单独开火。
熙林二十岁,他没有辜负熙风的苦心,读书成绩很不错,真是块读书的料子。
新官府成立后,熙风把熙林送到县城的书院去读书了,请到家里的老先生也辞退了。
家里离县城十几里,熙林必须在书院寄宿,这家伙喝奶喝到八岁,对母亲和家里产生了强烈的依赖,而且在家里从来就没自己动手洗过衣服。
到了书院全都变了,什么都要自己做,而且身边没有一个亲人,他跟同窗的关系也不好,在书院待了几天实在受不了,就跟老师说他要回家,他不读了。
老师看他确实会读书,一个劲的挽留,但他怎么都听不进去,把自己的东西全部捡齐回了家。
熙风扛着铲子从田里回来,看到前厅的扶椅上放着被子衣裳,觉得奇怪。
又听到有人在后厅哭泣的声音,熙风不晓得怎么回事,连忙放下铲子走到后厅一看,熙林当着母亲的面在抹眼泪,边抹边说“我不去了,我不读书了,我不想读。”
熙风一见这场景,再想想扶椅上的被子衣裳,已经明白了个大概。
他心里的火腾地一下就上来了,想想自己为了他牺牲自己儿子的学业,又花了那么多钱供他到县城上学。
自己拼死累活却被这个家伙随意挥霍,说一句不想读就自己把东西拿回来了。
熙风很想拿起一根棍子把他狠狠地抽一顿,但熙林看到他黑着脸已经吓得如惊弓之鸟。
作为老大哥的熙风在弟弟面前还是很有威信的,熙风见他那个样子便也不忍心下手,他确实也是没打过人,下不去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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