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节(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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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你坐着。”叶纤红挽着他的胳膊,在旁边的沙发上坐下来。“你看诗诗姐,来了就好,还带了这么高档的烟酒。你肯定会藏在抽屉里,舍不得拿出来喝拿出来抽。”
郑建国看了眼茶几上的烟酒,手抖了抖,这烟酒,太贵重了。不用女儿说,他也会珍藏起来,用来招待贵客。
这中华烟,一条就要一百多了,谁抽得起啊!
“谁来了啊!”叶知书在厨房听到声音,探头出来张望。
“妈。”叶纤红叫道:“是我一个朋友——”
“哦,有朋友来了啊!”叶知书还在炒菜,只看了一眼,又进去炒菜了,嘴里埋怨道:“那你刚才怎么不说,我也好多准备几个菜——”
“阿姨,别麻烦了。”苏思诗来之前,已简单吃了些东西。“我吃过早饭了,你不用给我准备。”
这么早到叶纤红家,她当然没打算吃饭。否则来到这么仓促,主人连准备的时间也没有,会非常失礼。
“哦。”叶知书听她这样说,也没客气。“那我先忙了。你喝杯水,让小红陪你聊着——”
在农村,经常有吃过早饭的邻居相互串门,叶妈妈也习惯了,所以倒没有非要请苏思诗吃早饭。
“姐。”郑兴安从里面走出来,望了苏思诗一眼,坐到叶纤红旁边。
在卫生间就听到陌生人的声音,郑兴安没放在心上。
他现在的心思,全放在接下来的烦恼上了。今天放学后,他得回老家住。家里连卫生间也没有,刷牙洗脸都在院子里,想到满院子的鸡屎鸭粪,他心里就憋闷。
“这是我弟弟郑兴安。”叶纤红搂住弟弟的肩,介绍道,又对弟弟说道:“这是诗诗姐。”
“诗诗姐。”郑兴安乖乖地叫了一声。
因为情绪不高,声音也没精神。
“怎么了?”叶纤红奇怪地望了弟弟一眼。“什么事不开心?”
“没什么。”郑兴安没好意思说。
农村有句老话:子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他一个十五岁的男孩子,肯定听过这句话,明白一个人不能嫌弃自己家里穷的道理。
所以就算再不喜欢住在老家的旧房子里,也不能告诉别人。
苏思诗从口袋掏出一只早准备好的盒子,递给郑兴安。“第一次见面,姐也没什么好东西送你,这块手表你就戴着玩吧,希望你珍惜时间,好好学习,将来考上大学。”
“这太贵重了,安安不能收。”郑建国哪里见过一出手就送人手表的有钱人,连忙替儿子推辞。
“叔叔客气了。”苏思诗笑道。“就一块普通的手表而已,值不了几个钱。”
叶纤红扫了外面的盒子一眼,见不是前世听说过的瑞士大牌,放了心,对站起来不知所措的弟弟说道:“既然是你诗诗姐这个大老板送的,就收下吧。”
不是她心大,主要是对手表不了解。
前世在深圳呆着,知道这个时候已有大量的石英表流传开来,多是香港走私过来的,价格也就二三十块。外表很漂亮,质量就马马虎虎了,戴个一两年,也就坏了。
虞城在内地,暂时还没见到。
叶纤红以为苏思诗送弟弟的不过是类似的学生手表,就没在意。
几十块钱,对普通人来说,是一笔很大的开销,对苏思诗来说,可能还不如她吃一顿呢!
“谢谢诗诗姐。”见姐姐同意了,郑兴安这才高兴地接过来。
这个时代,手表还是个稀罕物,成年人都未必戴得起,更不用说学生了。像他所在的中学,很多老师都没有手表。
打开红色的盒子,里面是一块黑底宽银边的机械表,表面比成年男表略小些,银色哑光的表壳边沿,刻有希腊数字,看起来非常精致漂亮。
郑兴安一眼就喜欢上了,他小心翼翼地拿起来,戴到手腕上,表带稍微宽了一点,不过问题不大。
郑建国凑过去望了一眼,他是搞机械出身的,一看手表的做工,就知道不便宜。有心想跟儿子说,把手表装回盒子好好保存,别戴在手上免得丢了。又不知道女儿跟那个客人的关系,嘴唇动了动,没有出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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