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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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他们说的话很少。他只是习惯找个人陪他吃饭,经常点一大份薄切马肉,问她:“吃么?”温凛是生鱼片都不怎么吃的人,一看腥红的生马肉吓得闭起眼睛。
杨谦南总是逗几下就停,一个人索然地笑。好像她是来给他的晚餐增添乐趣的。
然后他慢条斯理擦净手指,勉强和她说一说自己。
他说他近几年状态不太好,恰好他姑父调任R大,家里人把他弄去念个在职MBA,所以他每个星期会来一趟。
他二十八了,重返校园,“换个心情。”这是他原话。
温凛若有所思地揣摩他说的“状态不好”是什么意思,连不小心吞了一瓣生肉都不自知。
杨谦南把餐巾叠一个角,过去帮她擦嘴角的血迹,心情看上去很好:“这不是吃得挺好的?”
温凛半翕着唇,一动不动地由他擦拭。他指背上有淡香水和锡纸的味道,温柔得太醒目。
这算是他们最亲密的时刻。其他时间聊城市聊交通,聊到彼此也是他淡淡一句“那你平时都吃什么?”,温凛很仔细地回答,但他只顾吃东西,让她连一句“你呢”都递不出去。
何况像杨谦南这样的人,也不会安心读学位。一个学时四位数的课没露过几面,仅有的几次都来找她,频率也不算高。温凛的生活除却多了一个出手阔绰的饭搭子,也没见有什么变化。
她依旧是大学里最常见的那种好学生——均绩年年前三,社交圈狭窄,不熟的人突然找她,一定是为了参考作业。
真正发生变化的时刻在十二月。
一学期课程结束,温凛趁考试周来临之前浏览网页,打算定回家的车票。选择时间的时候,又犹豫了一下——考完试要不要和他见个面?虽然他已经好几个礼拜没找过她。
顾璃总说他是在追她,可她觉得他只是惯性找人作陪。不过顾璃有一点是对的。他对她,至少是有一点兴趣的。至少有一两个瞬间,他觉得有这么个姑娘在身边,也不错。
只是这样的姑娘或许有很多。
女人都是自己选的。主动找他,或者做通讯录里几十个笔画。
恰巧是年终,温凛看着手机,静坐到手脚冰凉,最后给他发了四个字,“新年快乐”。
很俗,不指望他能从千百个联系人里理到她。但扣下手机没多久,杨谦南的消息突兀地进来了:“会打麻将吗?”
“……”温凛一阵失语。
他还有这癖好?
*
有这癖好的,其实是杨谦南的一个朋友,叫应朝禹。
温凛见到这人的第一面也很震惊。主要是因为,他帅得有点出人意料。
杨谦南起先给她打的预防针,说他这朋友是个二缺。一般二代们由于没必要奋斗,都会培养些个人爱好。有些人喜欢打球,自己搞篮球俱乐部办业余联赛,有些人情趣高雅点,自己经营个独立书店年年亏损。应朝禹是一朵奇葩,热爱打麻将。
“他老子在大理搞旅游,洱海边上酒店顶层,打算弄个无边泳池。他不肯,死活要安麻将桌子。”杨谦南寒风中讥诮。
温凛在他耳边笑了一声:“后来呢?真的安了吗。”
“谁知道。”
他的话到此为止,温凛却被挑起了好奇心:“他们家办什么酒店呀,叫什么名字?”
夜里七点,路灯从车窗外投进来刺目的光,杨谦南转过脸看她,她却看不清他的表情。只觉得那一瞬间,他的眼神有些晦明难测。温凛暗诽自己得意忘形,这样直截了当地问他朋友的家底,有些僭越了。但他只是一笑,拿起她手掌说:“那俩字还挺生僻,我写给你看。”
一笔一划,在她手心写下来。
那两个字确实不常用,温凛辨认出来费了一点劲,下意识念读音。
杨谦南开京腔逗她:“文化人儿啊。”
这种无聊的笑话,她也配合地嘁一声,面上笑盈盈。他就揉揉她头发,说:“待会儿注意点。是个挣钱的好机会。”
温凛的笑容不知道有没有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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