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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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英捏紧拳头闭嘴,到底是锦衣卫指挥使陆炳的子侄辈,出身京城顶级勋贵家族,说不出口,同样是纨绔,陆英不像汪大夏这般没有底线。
“我就要说!”汪大夏张大嘴巴,“拉——呜!”
木百户及时捂住了汪大夏的嘴巴,“你若再不闭嘴,我就把你带到你爹那里去。”
木百户大急:以前那个陈千户和你爹爵位一样,都是世袭千户,你爹尚能出面为你撑腰。现在是锦衣卫指挥使陆炳陆大人啊!天子近臣,你还敢惹他的子侄,到时候你爹都救不了你!
其实汪大夏也晓得不能惹陆英,但是他担心小寡妇独自去锦衣卫衙门过堂会吃亏,所以故意为之。
毕竟,那只惹祸的死老鼠是他的失误。
陆英瞧着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万一锦衣卫和北城兵马司再当众打群架,谁都不好过,毕竟,这里是人家的地盘,于是把手一摆,说道:
“官场的人向来视锦衣卫如阎罗地府,主动去锦衣卫衙门喝茶的人我还是第一次见。汪衙内,请吧!你若不敢去,以后不叫汪大夏,改叫汪王八!”
汪大夏嘴上不肯服输,“去就去!我一不杀人,二不放火,三不踢寡妇门,四不翻箱倒柜,我问心无愧,有什么不敢的。”
汪大夏就这么跟着陆英走了。
锦衣卫衙门路途遥远,在南城的大时庸坊的江米巷,要横穿京城南北,初夏太阳毒辣,陆英改坐马车,还把嫌犯魏采薇带在车上。
汪大夏本来是骑马跟随,见陆英把漂亮小寡妇叫上车,孤男寡女的,顿时警铃大作,拍马跟上,对着车窗叫道:“喂,我也要坐马车。外头太晒了。”
陆英冷冷道:“这车里没你的位置,不敢去锦衣卫衙门就明说,别找借口,你爱去不去。”
汪大夏紧追不舍,还伸长脖子,像个王八似的往车窗里探视,“男女有别,陆统领把人家一个小寡妇单独带在身边是什么意思?有损寡妇清誉。”
此话一出,魏采薇心头一暖,原谅了汪大夏刚才那句“打狗也要看主人”。
死鬼老公还是可以抢救一下的。
饶是陆英见识多广,也没见过汪大夏这种没有自知之明、胡搅蛮缠的纨绔。
“滚!”陆英一掌把汪大夏的脑袋从窗户里推出去,“跟我同车就影响清誉?那跟你这种变卖亡母嫁妆田庄救风尘、给青楼女子赎身的纨绔同车,岂不是更影响名誉?”
锦衣卫衙门远在在南城,看来汪大夏救风尘已经由北传到南,“享誉”全京城了。
汪大夏不以为耻,为以为荣,“我救莺莺姑娘于水火,借她两千两银子救急。我们之间清清白白的,倒是你们心中龌龊,看到男女就往不干净的方向想,怪我咯?”
陆英只觉得听到了全京城最好笑的笑话,“你和红袖招头牌姑娘清白?骗鬼吧你。”
汪大夏一嗤,“爱信不信。”
一直沉默的魏采薇突然开口说道:“我信。”
从昨晚两人同居,汪大夏一副贞洁烈男的表现来看,他并非好色之徒,应该只是受了莺莺姑娘的哄骗,天真的把两千银子打水漂了。
汪大夏赞道:“听见了没?你不信,自有人信。”
陆英瞥了魏采薇一眼,“她是你的房客,有求于你,自然挑好的说。”
汪大夏敲了敲车窗,“我不上车可以,但车窗必须一直开着,我得看着你,别想乘机沾小寡妇的便宜。”
其实天气那么热,窗户自然都是开的,陆英说道:“你心术不正,就以为全天下男人都好女色。”
汪大夏本想说陆统领难道不好女色好男色?但转念一想,马车已经离开北城,不属于北城兵马司管辖,出事了没人给他收拾烂摊子,不能随心所欲,遂把调侃的话咽进去,改口说道:
“我也希望陆统领是君子。你可千万别辜负我的期望啊!”
陆英就坐在魏采薇对面,采薇仔细观察这个少年锦衣卫,他何止是君子,甚至有些古板。
大热的天,还穿着竖领袍子,领口的玉蜻蜓扣子系的板正,原本挺括的领子都被汗水泡的发软了,还不肯解开扣子凉快。
衣饰华丽,一丝不苟,坐姿端正,双腿如蹲马步般打开,双手放在膝盖上,陆英甚至还穿着靴筒齐小腿的靴子!黑色皮质靴面一尘不染,是个讲究人。
穿成这样,连魏采薇都替他热的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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