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节(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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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曹冲从每个学生那里敲诈了手工兔毫笔一支作为他这堂手工课的束。
即便曹冲不说,大家也想给曹冲送,只是觉得自己做的笔不太拿得出手。
现在曹冲亲自提出来了,学生们自然都热情地挑出自己最满意的笔奉上!
曹冲抱着笔往回走,还跟徐干嘀咕:“他们给得这么痛快,一点敲诈的成就感都没有。”
徐干笑道:“莫说给公子一支笔了,就算公子要他们拿出家中所有家当,他们也会二话不说听从。”
徐干到庄子里住了两个多月,越住越清楚曹冲在庄户们心中的地位。
他不知晓这些庄户刚来时是什么样的,只知道如今庄子里但凡提起曹冲,所有人永远都只夸好,没有人说半句不好;若只是嘴上说说,那也不稀奇,难得的是谁家得了什么好东西第一时间想的便是拿去献给曹冲!
在这庄子之中,曹冲在所有人心里都是排在第一位的存在。
曹冲听了徐干的话,直摇头说道:“我要他们家当做什么。”
徐干笑着说道:“正是因为公子没想过要,所以他们才愿意给。”
这话听起来就很哲学了。
曹冲琢磨了半晌,没琢磨明白,索性不想了。
他与徐干分别后又兴致勃勃地拿着新笔试新纸,给曹丕写起了例行的日常汇报,顺便给曹丕捎去一支自己亲手做的笔。
曹冲还在信里详尽无比地把自己如何亲手给兔兔剃毛、如何悉心用细线捆起那一撮撮小小兔毫等过程描述了一遍。
这支笔,虽然长得丑,也并不贵重,还不怎么好写,但每一根兔毫都蕴含着弟弟满满的心意啊!
身在邺城的曹丕看完信,打开曹冲装笔的木匣子一看,心里只有一个想法――
从未见过如此歪歪扭扭的兔毫笔!
亏他还特意找了个木匣子装起来!
这根本不是好不好写的问题,而是能不能写的问题!
曹丕啪地合上木匣子,吩咐左右伺候的人:“放起来,放到那口装信的箱子里。”
眼不见为干净!
另一边,庄子中的学生们当天下午便上起了第一堂习字课,在纸上写字的那种。
纸张这种以前自己根本没机会碰的珍贵东西,如今竟能拿给他们习字用,每个学生心里都既忐忑又骄傲。
忐忑的是怕自己字写不好浪费了这么好的纸,骄傲的却是自己有幸成为庄子的一份子、成为第一个用上新纸的人!
班长崔贞最先动手。
她拿起自己亲手做的兔毫笔,在纸上写下第一个字:曹。
至于曹冲的名讳,她却是不能写的。
徐先生说长者与尊者的名字她们得避讳,在她心里,曹冲就是最该尊崇的人,没有曹冲就没有她们现在的生活。
崔贞只在旁边写下自己早已烂熟于心的名字:崔贞。
看着自己的名字写在光滑漂亮的纸张上,崔贞有种奇妙的感觉。
在此之前,她也知道自己姓什么、知道自己叫什么,只是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一刻这样清晰地意识到这个名字属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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