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节(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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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晓来不及尖叫,嘴就给他堵上了,晓晓毫不犹豫张嘴狠狠一咬,瞬间嘴里充满了浓重的血腥味儿,男人闷哼一声,一巴掌拍过来,晓晓给他拍到了一边儿的山壁上。
真疼啊!这男人简直简直就是野兽,她觉得没准自己哪里骨折了,可疼也比被野兽强。暴好,她可扛不住这个,让她眼睁睁看着自己被强,暴,她宁可死了算了,不知道嚼舌头会不会真死,还是说撞到山壁上更快点儿。
晓晓正琢磨着怎么死,外头一个北地的将士进来。扫了晓晓一眼在忽儿烈耳边嘀咕了几句什么,忽儿烈走过来,晓晓浑身都僵了,琢磨他要是再来,自己还有没有力气反抗。
可他一伸手把她抱了起来,话也没说一句,抱着她直接往山洞里头走去,走了一段,晓晓才发现,这个山洞相当深,且七拐八绕跟迷宫似的,亏了他记得路,要是自己哪怕有gps定位都没戏。
想到gps,晓晓忽觉其实死也没那么可怕,没准一死就穿回去了呢,不用管小白怎么样,更不用纠结跟慕容兰舟有没有结果,从根本上说,自己还是一个蛮自私的女人,忽听抱着她的男人说:“不用记着道儿,没有我。你这辈子都走不出去。”
虽说不是好话,到底没了刚才那种危机,晓晓略放了心:“你不管你的兵了。”
忽儿烈低头看了她一眼:“你很奇怪,你不怕死吗?”
晓晓白了他一眼:“到这会儿了,怕有用吗?”不知是不是晓晓眼花,觉着忽儿烈那张狰狞的脸略有几分温情一闪而过,晓晓急忙摇摇头……
☆、第66章
其实晓晓快怕死了,她还没活够啊,刚才想的挺大义凛然,真事到临头,才发现,自己其实是个胆小加三级的女人,可怕也不能让这头北地的狼看出来,晓晓的第六感告诉他,这男人之所以没立刻结果了自己,或许正是因为自己这股子不怕死的劲儿,触动了他某一点儿。
晓晓不会天真的以为他会惜香怜玉,那种情节都是小说作者胡编出来的,男人,尤其忽儿烈这种,杀人比砍瓜切菜还容易的男人,知道个屁惜香怜玉,在他的眼里,大约只有活人跟死人,有用的人活,没用的人死,或许会有短暂温情,但绝对跟惜香怜玉无关。
如果意淫自己是万能穿越女主,那就是自寻死路,晓晓觉着,自己真是个理智的人,不过忽儿烈说的没错,如果没有他,自己这辈子也休想走出这个山洞,因为她早被这七拐八绕的洞穴给整晕了,都不知道他怎么发现的这里。
甚至,晓晓开始怀疑是不是连他自己都是胡乱走的,这根本都一样吗,刚这么想,却到头了,本来就是晚上,不透光的山洞就更黑了,刚才进来的一路都靠着火把照明。
一开始是忽儿烈举着的,晓晓还暗暗佩服过这厮,一边儿抱着自己,一边儿还能举着火把,完全高难度动作,后来火把就理所当然的移到了她手上。
其实晓晓想建议他放自己下来,虽说给他摔的那下,弄得全身都疼,可走路还不成问题,不用像个残废似的抱着她,而且,现在就算放开她,让她随便跑,她也跑不出去,可权衡再三,还是没敢张嘴。
到了头,立下汗马功劳的火把终于熄了,四周却并没有陷入全然黑暗之中,晓晓惊讶的发现,山洞上头竟然洒下一圈天光,大片的雪花在天光中落下来,美得像一副三维立体的画,不,应该说,世界上那个任何丹青妙手也绘不出这般美的意境来。
更古怪的是,这里一点儿都不冷,耳边还能听见滴滴答答的水声,渐渐适应了光线,晓晓也瞧清楚了所在的地方,想来是山洞的最里侧,空间很大,大块的岩石托起了一个独立完整的空间,就在天光之下。
旁边儿尖利的石笋若倒垂的宝剑,错落有致的悬在哪里,水声是石笋上的水珠滴落发出的,不知滴了多少年,下头已经形成一个水潭,潭水黑黝黝的不知多有多深,或者下头本就有泉眼,因为她看见水上氤氲而起的热气。
晓晓忽然明白,为什么自己不觉得冷了,这水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想来是天然温泉,所以这里的温度才比外头高。
靠石壁一侧铺着狼皮褥子,仔细看石壁上仿佛还刻着字,晓晓刚想底细看看到底是什么字,已经被忽儿烈扔到了褥子上,就算有狼皮褥子垫着,可晓晓身上本来就有伤,这一下也疼的她倒吸了口气,她不禁瞪着忽儿烈。
忽儿烈却别开头去,一屁股坐在晓晓旁边儿,从怀里掏出一块巴掌大的肉干,用靴子里藏得匕首断开大小两块,把小的那块扔给晓晓。
晓晓倒是知道北地兵随身的军粮就是这种风干的肉干,能保存很久,也能迅速补充体力,且携带方便,至少比生火做饭简单多了。
所以晓晓想都没想,张嘴就咬了一口,肉干不知放了多久,又干又硬,晓晓用牙齿撕扯了半天,就撕下一小块来,嚼了的腮帮子都疼了才勉强咽下去,人在饿的时候从来不会挑食,有的吃就得念佛了,所以即使如此干硬,晓晓还是吃了个精光,并且,走到那个水潭前,用手捧了水喝,根本就没工夫想这水能不能喝,喝完了,从旁边儿拿起一个石块扔进水里,咚的一声,告诉晓晓,这个水潭相当深。
摸了摸嘴,忽听身后的忽儿烈道:“你真不像大夏的女人,倒想我们北地的婆娘。”
晓晓不会以为他这是跟自己拉家常,他说每一个字的时候,晓晓都会跟着心惊肉跳一下,晓晓抿抿唇,实在不想过去他身边儿,就在水边儿寻了个平整的地儿坐了下来,刚才不觉得,这会儿肚子里有了食儿,便觉眼皮有些重。
她努力提了提神儿,却听忽儿烈又道:“我是阿一部落首领的儿子,虽是首领的儿子,却没什么地位,因为我娘是你们大夏的女人,是个歌妓,是夏朝的官儿献给我父亲的礼物,我五岁的那年,父亲把我娘赐给了下头的人,我跪下求他很久也没用,他甚至让我看着,那人跟我娘……然后我父亲给我一把刀,说如果真不想看,就把那人杀了,我握着刀毫不犹豫的冲过去,一刀扎在那人的胸膛里,血溅了我一身,但我却没保住我娘,我父亲还是把她作为礼物献给了另一个部落的首领,因为那个部落比我们强,牛羊多,男人多,战马多,刀枪也多,从那天起,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有强才能守住自己的东西,我娘走的时候,我跟我娘说,让她好好活着等我,我会去接她,可是她却死了,帐篷顶儿上栓根绳子,吊死了,然后我亲手杀了我父亲和上头的四个哥哥,当上了阿一部的首领,我娶了十六个妻子,没有一个你们大夏的女人,我占了你们的城,抢来的那些女人,都赐给了手下的将士,我不喜欢你们大夏的女人,你们不会反抗,只会哭或者死,无用之极。”
晓晓倒是没想到他会跟自己说这些,而且,原来他娘是大夏的人,他就坐在天光之后,在天光下,他那张被刀疤一劈为二的脸仿佛柔和了不少,仔细看他的五官,应该算英俊的,或许每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都有一个苦难的过去,但这份苦难成就了他,虽然他现在兵败,到底曾经辉煌过,美人迟暮,英雄末路,还有什么比这更惨的。
想到此,晓晓忽觉得这人挺可怜的,刚这么想,就听忽儿烈道:“你也是大夏的女人,若我现在要了你,你会不会自尽?”说着人已经扑了过来,把晓晓按在身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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