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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不能傻乎乎地归结为“永恒的爱情”。
爱情从来就不永恒,也很难永恒,与婚姻更没有必然联系。事实上,原始时代的男女这样约束自己,一开始可能是两情相悦的爱情,后来就是冒名爱情的婚姻。这里面,无疑有着实用和功利的考虑。一个直截了当的原因是社会分工:男人必须狩猎,女人必须看家。结果是,女人不能任由男人在外寻花问柳,自己和孩子则饥肠辘辘,嗷嗷待哺;男人也不能容忍自己历尽艰辛带回战利品,却在家里看见了“她的他”。
所谓“对偶关系”,就这样形成了。
与之相适应或相配套的生理变化,是女人即便怀孕,甚至在月经期,也能接受并满足男人的求欢。因为让男人长期性饥渴,显然是不现实的。所以,女人必须对自己的身体做出调整,以免爱情或婚姻崩溃;而当女人能够这样调整时,人类距离动物便已经十万八千里。
此时的伊甸园,堪称天翻地覆。
起先是生殖变成了性,然后是性变成了爱情。再然后,爱情异化为婚姻,婚姻产生了家庭,家庭构成了氏族,氏族变成了部落和部落联盟,最后又产生了国家。我们原来的那个猿群,也就在这不知不觉中变成了社会。
这一切,又都因为女人。起先是夏娃,然后是女娲。
夏娃是少女时代的女娲,女娲是成熟阶段的夏娃。夏娃变成女娲,就是蒙昧时代过渡到了野蛮时代。这个新时代是以制陶术为开场白的,正如蒙昧时代的标志性成果是吃鱼和用火。有了火,长夜不再漫长。有了制陶术,文化就能留下足迹。因此,我们很快就会在那些荒古的陶器上,看见女娲的微笑。
值夜班的猫头鹰,可以歇息了。
黎明的天空曙光初现,晨星犹在,月色朦胧。功成身退的夏娃目送女娲绝尘而去,并见证她作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女神,横空出世,一鸣惊人,光芒四射地站在风起云涌的黄土高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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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娲造人时的场景描述,出自鲁迅《补天》,原文是:粉红色的天空中,曲曲折折的漂着许多条石绿色的浮云,星便在那后面忽明忽灭的眨眼。天边的血红的云彩里有一个光芒四射的太阳,如流动的金球包在荒古的熔岩中;那一边,却是一个生铁般的冷而且白的月亮。然而伊并不理会谁是下去,和谁是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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