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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以郑克爽的觉悟是绝对考虑不到那么多的,不过他也绝不会去剃头,原因是他对清朝那种半秃瓢大辫子的发型极为鄙视,觉得那不但难看之极,而且简直就是被奴役的象征。所以各人也只是每人到衣帽店买了一顶帽子戴上,然后再把原来的明式发髻散开辫成条辫子,也就马马虎虎能掩人耳目了。毕竟现在已经过了那个大家伙都不肯剃头还要用杀头来威胁的清初,也没有谁会闲着没事把别人的帽子摘了检查看人家是不是半秃了。一行人在船上颠簸了许久,个个都又累又饿,船上那些干粮自然也是都吃腻了,所以在看见镇子上一个并不算大的酒店,闻到那从酒店里飘出的浓郁酒香时,几乎人人肚子里的馋虫都被勾了出来,一个个不住地把眼睛往酒店里飘。郑克爽正想找个借口停下以便找借口溜号,此刻见此情景,自然是正中下怀,立刻提议众人一起到酒店里用顿便饭顺便休息一下。这个提议自然得到了众人的一致拥戴,于是一大帮人就浩浩荡荡地走进了酒店各寻座位坐下,然后吩咐前来招呼太忙的小二有什么好酒好菜一律往上端。没过多久店家就置备出好几桌看着还不错的酒菜,于是接连吃了好几顿干粮的众人开始大快朵颐。郑克爽吃了个七八分饱之后,忽然用手捧住肚子面露痛苦之色,冯锡范见状,果然凑过来问情况,郑克爽忙摆摆手道:“没事,可能是在船上吃了不干净的东西,现在想要拉肚子了——店家,卫生……茅房在哪里?”小二连忙跑过来道:“就在门外不远处,出门左转就能看到。”郑克爽点点头,对众人道“我去方便一下,很快就回来”,然后就大步出了店门直接左转。当然在看见厕所时他没有进去,而是直接大步流星地朝着前方走去,然后见弯就拐,如此这般拐了好几道街,确信冯锡范他们暂时找不到他后,这才放下心来,慢条斯理地在附近的店里买了辆马车又高价雇了个车夫,然后吩咐他朝京城的方向驶去。之所以要去京城,当然是因为他现在已经确定最近是穿到了《鹿鼎记》这本书里头,如果他不见见传说中的陈近南、康熙和韦小宝这些鼎鼎大名的人物,那他这一趟岂不是白穿了?更何况他还给陈近南惹来了冯锡范这个麻烦,自然有义务要找到陈近南通知他一声,免得他被冯锡范这个阴险狡诈的家伙暗算。郑克爽乘着马车一路向京城进发,同时吩咐车夫尽量走小路以避开冯锡范等人的搜寻。就这样日行夜宿,走了约摸一个多月,郑克爽终于看到了北京城那雄伟的城墙。于是他的心里也忍不住激动起来,虽然说北京他也来过很多次,可是眼前的这可是三百年前的北京啊!如果他不好好参观参观的话,未免也太对不起自己了!结果这清代的北京城果然没有让他失望,到底是大清国的政治中心,经济自然也比他路过的那些大城市发达得多,每一条街道上都是店铺林立,从饭店到钱庄到客栈再到当铺绸缎庄,无论那种店面都透露着京城特有的大气。而大街上的人流也是熙熙攘攘,由此可见此时的满人已经在中国站稳脚跟,将国家治理得井井有条了。此时郑克爽早已知道他穿来的年代是康熙6年,也就是康熙皇帝才十四岁的时候。这时候康熙还没有亲政,朝政大权基本上还在鳌拜手里。就是不知道韦小宝这个鹿鼎记的第一男主角此刻是否已经被茅十八带到京城进到皇宫里了。郑克爽付了车夫钱让他离去,顺便大方地把那辆马车也送给了他,然后自己就兴致盎然地逛起街来,,然后看到什么新奇东西就毫不犹豫地买下。还好他早有准备,离开台湾时带了大量金银珠宝,足够他挥霍上很长一段时间了。07不是英雄也救美不是英雄也救美郑克爽在三百年前的北京大街上足足逛了一下午,直到天色已晚,他也走得腿酸了,这才意犹未尽地在街上找了家看起来还不错的客栈住下。结果当晚他那择床的老毛病又犯了,换了新地方怎么也睡不着觉,在翻来覆去老半天后,终于不再报睡着的希望,从床上爬起来点起蜡烛数他从郑府带出来的金银珠宝,越数越有暴发户的感觉。就在他百无聊赖地把那堆夜明珠数到第六遍的时候,窗外忽然远远地传来一阵嘈杂声。郑克爽闻声不禁有些疑惑,要知道现在已经是深更半夜了,大街上根本连个鬼影都没有,又有什么人会在这个时候聚众喧哗?出于好奇,郑克爽把窗户打开一扇,探头朝着外面望去。借着还算明亮的月光,他看见一个身材颀长的黑衣人正朝着这个方向奔来,他身后还有十几个官兵模样的人紧追不舍,带头的还在不住口地看着:“兄弟们快追啊!不要跑了天地会的反贼!听头儿说这个人可是反贼的首脑人物,咱们要是抓到他的话就能升官发财了!”黑衣人奔到客栈附近忽然站住身子,转身面对追兵,冷笑一声道:“就凭你们竟然也妄想抓我,未免太自不量力了吧?”声音清冷不带一丝温度,然而却说不出的动听。郑克爽被他的声音所吸引,忍不住把头探出窗户仔细看过去,只见那人年约二十七八岁,修眉凤目俊逸非常,一双漆黑的眸子冷厉如电,睥睨间闪着凌厉的寒光。虽然此刻他身上流露着浓烈的‘近我者死’的冷冽气息,但却于他那致命的魅力依然丝毫无损,反而更加地动人心魄。郑克爽这一辈子都没有看见过如此俊美出色兼气度不凡的男子,于是一双眼睛就忍不住直勾勾地盯在他身上,同时在心里感叹着造物主的神奇。这时那些官兵已经追了上来,将那人团团围住,人人手中都握着雪亮钢刀,个个凶神恶煞杀气腾腾。那名男子静静立在他们中间,神色丝毫未变,然而却有一股强大的气势隐隐从他身上透出,甚至就连躲在客栈屋内的郑克爽都能感觉到那股从他身上传来的压力。那些官兵首当其冲,感受自然要来的更深,于是一个个未战心中便已生出怯意,几乎忍不住就想拔腿就跑。黑衣人俊眉紧皱,右手缓缓拔出悬在腰间的长剑,正待出手解决掉这些个虾兵蟹将,孰料这时胸口忽然一阵气血翻涌,被他强压下来的内伤好死不死偏偏在这个时候抑制不住地发作了。黑衣人勉力支撑,身子却还是忍不住微微晃了一晃,同时紧抿的薄唇唇角也有一丝鲜血缓缓渗出。包围在他身周的官兵见此情景,顿时个个喜形于色,领头的一人扬声叫道:“这人被鳌大人打成重伤,现在已经撑不住了,大家伙并肩子一起上啊!”说完领先冲了过去,手中的钢刀没头没脸地朝着男子当头劈下。其他人见到有如此好的立功机会,立刻争先恐后地挥舞着钢刀冲上,生怕动作慢了被别人抢了头功。郑克爽见那黑衣人情势危急,不禁‘啊’地低呼了一声,一颗心刷地一下就提到了嗓子眼上。就在这时,只听黑衣人一声冷哼,旋即便有一道清冷寒光划破夜空。郑克爽虽然不错眼地看着场中,但却依旧没有看清他出手的动作,只见到那十几个官兵片刻间就稀里哗啦全体摔倒在地,没有一个人再能动弹一下。郑克爽不禁看得目瞪口呆,他虽然于武功一项一窍不通,但就凭着这黑衣人瞬息间就能解决掉十几个官兵,也能判断出这人的剑法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黑衣人轻蔑地扫了眼地上的十几具官兵尸体,然后还剑入鞘,正打算赶快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却忽然觉得眼前一黑,竟然一头栽倒在地,就此人事不知。郑克爽看着他顺利解决掉追兵,正在心底暗暗为他松了口气,没想到他竟忽然倒在地上一动不动,心底顿时大惊,想都未想就打开窗户翻了出去直奔黑衣人倒下之处。等他反应过来时,人已经站在那名黑衣人的身边。“救?还是不救?”郑克爽心底不禁有一丝犹豫。他刚才见到黑衣人倒地就条件反射般冲了过来,可是当真要救人时,却忽然想起此人乃是朝廷的钦犯,而他自己身为明朝延平郡王的子孙,也是清廷急欲除之而后快的人物,本应低调行事少惹是非,如果真要救他回去,说不定会引起清兵的关注,更有可能会为自己惹祸上身,甚至是脑袋不保。可是当真要丢下他不管,郑克爽又有些不忍心。低头看一眼那人苍白俊美的脸庞,郑克爽不禁又是一阵目眩神驰,心中暗道:丫的,老子豁出去了,脑袋掉下来碗大个疤,有什么好怕的?放着如此美人不救,那才是天大的罪过。想到这里他一狠心一咬牙,弯腰伸手用力抱起了倒在地上的黑衣男子,半拖半抱地把他带回自己的房中。将人安置在自己的床上之后,郑克爽忽然想起要消除刚才留下的蛛丝马迹,于是连忙拿了条抹布挑到窗外去,把自己刚才带人进屋时不小心滴在路上的鲜血小心翼翼地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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