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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作者闲话:如果可能的话,明天搬家!o(n_n)o
第九十一章幸运啊
胡麻子到底是干什么的?
很简单,他真的是一个江洋大盗。
还是个独行大盗,第一次杀人就灭人满门,原因是那家的少爷骑马路过的时候,看他不顺眼,踹了他一脚,命令跟随的下人,抢了他打猎得来的猎物,胡麻子这个人平时就力大无穷,加上从小就是猎户出身,十二岁开始就随着自己的师父宰杀猎物,他那个师父估计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在十四岁的时候,他去府城卖猎物,结果就被欺负了,就因为他在那家少爷路过的时候,大声的吆喝,其实惊了少爷骑着的马匹,这才被人找茬儿。
十四岁开始第一次杀人就灭人满门,回头他师父就死了,也不知道是怎么死的,反正他埋葬了师父之后,就离开了老家,在那家被灭门的富户拿了很多钱走,从关中流浪到了东北,在东北钱花完了,一开始还是打猎为生,后来发现打猎赚钱太慢了,又遇上了有人雇凶,他就……开始走上了另一条道路。
这十几年在东北,他是杀人越货,无恶不作啊。
凶名也就这么闯出来了,他杀人最爱的就是灭人满门,所以有个外号叫“灭门屠夫”,人长的凶悍,下手狠辣,是道上有名的一号狠人。
这次有人出三百两银子,让他帮着杀两个人,就是王佐这位钦差大臣,以及他找到的关键证人,做账的账房先生王友德。
定金就付了一百两银子,十个十两一个重量的银元宝,现银,不是银票,这种事情,胡麻子以前也不是没干过,他见了雪花一样的银子,就走不动路了。
五百两银子不多,但是足够他生活一段时间了。
而且只是两个犯人而已,对方跟他说的是,这俩人是做生意的,一个是老板,一个是账房,跟他合伙做生意,却不守规矩,将生意独吞了,他买凶杀人,是为了将生意抢回来。
只要他们死了,生意自然是他一家独大。
“其实这种谎话,纯粹是骗鬼的,胡麻子也说了,那些人说的理由,只是一个借口而已,真假不重要,只要知道一点,他要杀的人是谁,就行了。”林七眼中也有些害怕,本就是平民百姓出身,对于那些官宦之间的打打杀杀啊,感觉离自己很远,突然就出现在自己的面前。
“那可是钦差大臣啊!”丁田也佩服死了那些贪官,为了点钱,连九族都不顾了吗?
在现代,当然是一人做事一人当,最多没收个人财产,可是在古代,那可是要牵连九族的,株连九族就是一人犯死罪,家族成员与其共同承担刑事责任的刑罚制度,在古代称为“族”,故“族”者,即意味着由一个人的死罪扩展为家族成员的共同死罪。
这帮人不想活了,还想连带着九族都跟着一起下地狱吗?
钦差大臣啊!
那代表着的是古代最高的权利,“皇权”啊!
钦,意为皇帝,钦差即是皇帝差遣之意,因此钦差大臣是由皇帝专门派出办理某事的官员。
因为代表了皇帝本人,所以其地位十分了得。
杀他,就跟杀皇帝没什么区别。
所以这些人想杀钦差大臣,还得借由马县令的手来干,反正到时候,死的是马县令,和他的九族。
“真……真敢干……。”丁田说话都结巴了。
“是啊,要不怎么说,杜大人要谢谢你呢,要是以前姓马的那些手下,恐怕早就将三个人关在一起,那胡麻子,肯定要杀了他们两个,到时候他成了杀人犯,事情是在姓马的地盘上出的,胡麻子作为杀人犯,就得押解进府城,半路上一劫,这种无头冤案,找谁说理去?”林七道:“你啊,你是牢头儿,管的好,一人一个牢房,又洗了澡,搜了身,分开关押,不然……。”
丁田冷汗都下来了。
当初他只是洁癖犯了而已,看不得古代的脏乱差,说实话,南方人还好,北方人大冬天的都不洗澡的,因为洗澡很麻烦,可是丁田不行,最起码,七天要洗一回澡,而且犯人们刚来的时候,头发油腻,身上的味道很重……而且在现代的监狱里,进来之后,犯人也是要接受检查的,人家那检查才叫到位,因为会有透视检查,
他这里还没那个透视的条件呢。
再说了,进来不搜身,更衣,洗澡怎么成?
看看他从胡麻子的身上,都搜检到了什么东西?
林七也是攒了一肚子的八卦,县衙里不敢跟人说,到了丁田这里就嘴上没把门的了,该说的不该说的都说了。
实际上,只有他们这样的人,才是消息最灵通的,而程达跟柳森他们都是会看眼色的家伙,任青他们更喜欢现在的军事化管理模式,县衙里再也听不到后宅那些女人们闹事的消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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