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心情不好的时候果然还是要出门(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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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上的伤都好了果然不同凡响,只用两脚她便依着轻功轻松蹬墙翻越,对她来讲祁朝皇宫的大门对她就是个繁琐的摆设。
之前她就听说,天之都繁华,其盛景如鬼魅一般只有晚上才能欣赏,白日里这个地方和普通的城镇也没什么区别。
刚步入正街,熙熙攘攘,门庭若市。到处都是小贩在叫卖,小摊后面就是各家店铺酒楼。楼上的每个窗户旁都会找到一个不碍事的角落摆上两盏煤油灯,也是靠着这些平时并不起眼的油灯,才会促成如今这番漫天灯光的盛景。
还真不知道是谁出的主意,真不错。
千夜走在街上,若是平时她或许会买上一根红彤彤的糖葫芦,潇洒地走在街上,看着俊男美女人来人往,看着卖艺的小贩大显身手,看着河上缓缓飘来的莲花灯,一个接着一个的愿望。
而如今,她穿梭在人群中,想要找一家大一点的客栈要上一壶酒,坐到高处,俯瞰整个花街繁景,等到夜深之后,人烟散去,她便在原地闭上眼,好好地睡上一觉,到明天再重新面对自己应该面对的心。
“女侠!看一下,上好的簪子,都是刚出的样式,今天第一天拿出来卖!”
千夜看着一桌子花花绿绿的簪子,各个温婉贤淑得很,她笑道“你看我像是会带簪子的人吗?”
那店家倒是说得一脸真诚,“女侠,您生得如此俊俏不带簪子岂不是浪费了您这张脸了。”
“你到时会说,不过我要的不是这个。”
顺着店家的指引,千夜站在天之都最大的酒楼面前,金鹤楼。
“金鹤楼,还真是听起来就不便宜呢。”
店家一脸羡慕,“可不,那里面的一杯酒都能买我这铺子上所有簪子了,你说这不是太贵了。”
“的确是贵了一点,不过好喝吗?”
她对酒的要求可是很高的,不骗她也就罢了,若是黑到自己身上,她可不能保证今晚过后这金鹤会不会变成死鹤。
“哎呀,女侠,这好不好喝我哪能知道啊!您看我像是能喝得起的样儿吗?反正天之都大家的公子们多少都出入过金鹤楼。”
“成,好不好喝,去看看就知道了。”
千夜刚走进金鹤楼,迎面跑过来一个小二。好家伙,整整四层金碧辉煌,这装修华丽便算了,但这儿的老板到底有多的喜欢鹤啊,大到房顶和墙上的壁画,正厅的屏风,小到桌子上的碗筷,都有飞鹤的痕迹。
除了房顶上那一只金鹤,其他的还都是形态各异的白鹤。
原本千夜以为这满墙的白鹤就已经够夸张了,直到她看到正厅屏风后的台子两旁还卧着两只活生生的真鹤时不时抖抖羽毛,它们微微眯着眼睛,看上去懒洋洋的。
这么吵闹都没有受惊,看来还真是这儿的老伙计了。
“这位客官不是天之都的人吧。”
呦,这小二眼力不错。
小二继续道“客官不用意外,我们这儿啊常年接待的都是达官贵客,天之都但凡有头有脸的客官我们早就熟得很了,像您这样的面生之人,我们一眼就知道您是天之都的客人。”
千夜想找个地方坐下,可是看了半天也没有见到一处空位。
“你就没想过我可能只是一个来不起这里的普通百姓?”
小二谄媚道“那怎么会呢?凭您的衣着打扮,不可能是普通的百姓。”
她的打扮?她为了偷跑出来不显眼,特意穿了黑色,上面的花纹都是用同样颜色的线绣的暗纹,若是不认识布料根本就不可能看出来她穿的到底有多华贵。
还真是各个眼尖嘴巧呢。
千夜扫了一圈都没有看到一个空位,原本还想着能坐在一个视野不错的地方,观察来来往往的天之都贵宾们。
“算了,帮我拿一壶最好的酒,我带走。”
“公主?”
千夜回过头,身后刚进来的人竟是牧云岚的儿子,牧云锦。
还真是不让她好好散心啊,上次在靶场牧云锦一脸凶神恶煞的模样还历历在目,况且这人之前常年与沈安和巴平朗交手,自己对上他绝对算不上一件好事。
千夜向牧云锦点点头,或许是因为今日的牧云锦没有身穿铠甲的原因,眉眼间的杀气也少了几分,一身藏蓝色的长衣看上去相貌堂堂,真有几分皇城世家公子的风范。
小二倒是手脚麻利,千夜前面刚说完,这就已经把一壶好酒灌满交到了千夜的手上,千夜拿着酒壶只想赶紧离开这个地方,她可不想被麻烦的人缠住。
“公主若是方便就和我一同入座吧。”
千夜奇怪,牧云锦这个人和自己是完全没有任何交集的人,无论是现在还是今后,都是没有交集的人。
“牧云将军找我可是有事?若只是坐坐,千夜便不打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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