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节(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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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真是性冷淡。
江家主驰骋华尔街二十年,身边从来没有过莺莺燕燕的存在,连个炮友都没有。贤者时间全靠五指姑娘,清心寡欲得令人发指。
据可靠消息(老爷子逗八哥时的胡诌)称,江家主是和亡妻感情深厚,不愿续弦,对其他女人也没有欲望和感情。一心只想守着亡妻。这版本挺深情的,对江家主的形象非常有利。
但江覃记得小的时候听他老爹用冷漠嘲讽的口气说起,“老子的女人天下第一美,那些女人?庸脂俗粉。”
呵呵,真相就是这么中二。
概因江家主的语气太过笃定,神情非常自信,导致江覃对那位从未谋面的已故的母亲倒是非常想看一看。可惜,他的老爹根本记不起他‘天下第一美’的女人的样子,这不是打脸。
这是因为他家老爹失忆了。
没错,如此狗血的梗出现在江覃中二至极的亲爹身上。倒是满足了江家主年轻时所有的幻想,江湖厮杀、红颜知己、爱恨情仇……多么波澜壮阔的人生!
据捡到失忆的江家主又恰好认出那货是自己失散多年(别问为什么会失散多年,身为大佬总会有无数个失散多年的儿子)的儿子的老爷子回忆,既然人失忆了,干脆就叫拾忆。多恰当。
那时候,江覃也才一岁多,不记事。唯一记事的人又失忆了,还被刚找着儿子的老爷子从香港带到美国医治。后来伤好了就留在美国,也没寻思着要去找人和以前的事儿。
江家主对这点倒是挺豁然,觉得过去的记忆想不起来就想不起来,顺其自然。说不定哪天睡着睡着就想起来了。从某一点来说,这心态好,但对于还记得的人来说,所爱之人生死未明,死抱着微弱的希望行尸走肉的活着却是痛苦不堪。
可惜江家主没想着这点,他一直都认定他老婆,儿子他娘亡故了。不知为何,没有记忆的人就是这么笃定。也不知哪儿来的自信……
但对此,老爷子倒是没发言。他只是说捡到这父子俩的时候,身上都是血。小小的江覃倒是被保护得挺好,半点伤没伤到。只是江拾忆满身是血,那血型有两种,一种是他自个儿的。一种是和江覃同血型的……
这就是江覃所有的身世之谜,乏善可陈、狗血至极。
“爸,你又不满什么?之前不是都说了不干涉我当模特的事了?”
“你是当模特?我之前同意的是你当模特,不是让你去当演员。之前出卖身体,现在连脸都出卖了。我估计要是你妈没死,准得哭死你……”
江覃小声嘀咕:“我妈死没死都不知道,少跟那儿咒我妈。”
江家主啥都没听到,一个劲儿的教训儿子。他对于这个既出卖身体又出卖脸蛋的儿子感到非常失望。
老爷子逗着八哥,硬让八哥把对江覃口中的覃覃改成弟弟,没能成功。
江覃在旁瞧着,阵阵恶寒。习惯性找他妈安慰,从兜里掏出从小跟在身上的长命锁。一掏,掏空了。口袋全都掏空了,仍没找着。江覃急了,眉头皱起来,脸绷着。
江家主瞧着不对,问:“怎么了?”
江覃脸色难看,“长命锁丢了。”
江家主脸色也变了。
那长命锁是江拾忆、江覃和过去那段空白的记忆唯一的关联,江拾忆固执的认定那是他那‘天下第一美’的老婆送给他儿子的长命锁。上头一个琴字,一个覃字,意思肯定是说,男的取名覃,女的取名琴。
从这点上来讲,大名鼎鼎、英明果决的江家主恐怕是文盲。
“哪儿丢的?会不会落屋里了?”
江覃回忆,唯一的可能是被媒体追的时候丢了。这要是丢了就麻烦,纽约那么大,人流量繁忙,丢个小小的长命锁根本找不回。蓦地,江覃想起白天遇到的那个华人。
不知道会不会被他捡到了……
。
宋朝一边把玩着手里的长命锁,一边听着奥娜等人烦恼的商量。
奥娜和埃里克吵了一阵之后,问宋朝:“宋,我们没有参加时装周的衣服。现在请求定制,时间根本不够。你知道埃里克这白痴说什么吗?他说去百货商柜买一套?他是想把脸丢到姥姥家吗?”
闻言,宋朝诧异的望向埃里克,后者尴尬的摸摸鼻子,解释:“如果买独一无二的衣服,就不会撞衫。”
宋朝这时候脑门上都能看见黑线了,“难道时尚在你眼中就是不会撞衫就好?倘若你穿着百货商柜的衣服坐在首排,所有人都会开始怀疑纽约时装周的时尚眼光和水平。”
这句话并非贬低百货商柜的衣服,但是作为时尚潮流引领者的时装周,作为被认可的时尚达人的首排邀请者,向来是人们对于时尚的标杆。他们通常会在时装周开始的前段时间定制好几套衣服轮流着换,从上衣、裙子到鞋子,发型和妆容的搭配等等。甚至还有小饰品、项链和耳环,以及袖口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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