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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競賽。
每位唱作人都會帶上一自己未經發表的歌,在第一期演出。
按照與節目組簽訂的合同,這歌在播出後登上各大音樂平台不會收費……
但是會被拍賣版權。
當然,作為原創者,以後在各大平台演唱這歌不會發生,離譜到自己唱自己的歌也要花錢的地步。
還是可以免費唱的。
節目組會邀請整整百餘位「才華買單人」,以專業的眼光、或者純粹的喜好,在現場,評審唱作人的音樂,競拍版權。
價高者得,價高者勝。
這是一個非常大的噱頭,吸引了無數觀眾的注意力。
看土豪一擲千金為愛好買單,雖然不是自己的錢,也不是自己受到欣賞。
但這揮金如土、為愛奉獻的修羅場,該死的迷人!
第一期的《我是唱作人》冠軍,就是因為十二期比賽,十二原創,有八在錄製現場就賣出了「版權」,價格高達千萬。
要知道,這位唱作人在此之前只是個籍籍無名的素人罷了。
堪稱一飛沖天。
現在儼然成為了樂壇的生代表人物。
除了直接的收入之外,得到的熱度、流量與知名度,才是冠軍的最大收穫。
當然,如果是一爆歌,被賣出了版權,實在不是什麼划算買賣。
但如今的樂壇,人出頭實在太難。
有句話叫:什麼?你是音樂天才?要出名,熬個十五年吧。
而歌曲維權,本身就是一個艱難的官司。
況且,爆歌難有。
近幾年的樂壇,一年能出三爆歌都算不錯,而且認可度也不算高。
因此,怎麼算,《我是唱作人》都是一個相當不錯的平台。
最難得的是,這個節目,確實公正。
孔珂穿越到現代已經出了幾火遍全網的歌,但還缺少主流音樂的認可。
並且大部分人聽過歌,但不知道「孔珂」。
參加《我是唱作人》,就是為了提高知名度。
至於有被賣出版權的「風險」……
楚深和沒有告訴孔珂,他作為宣和傳媒的董事長,也收到了節目組的邀請,作為才華買單人。
錄製當天,呂容風留守公司。
他帶著白一在江城下了飛機。
《我是唱作人》的錄製現場在江城,離海市一個半小時的飛機航程。
「陛下,孔大人在大宣時還有一層這樣的身份嗎?」白一有些困惑。
他身為暗衛領,大概是除了楚深和之外,對孔珂了解最多的人了。
甚至比起孔珂的父母還要更為了解。
甚至,楚深和不知道的孔珂的一些小習慣或是八卦傳聞,他都知道。
因為,有一陣時間,他奉命調查朝廷部分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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