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秘的往事五(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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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几分吃惊,方子南和和余朝霞有关联我是知道的,但我不明白他和叶岩芳会有什么牵扯,他姓方不姓罗,而且如果他是和叶岩芳相恋的那个罗家村的小伙子,这里的人不可能不认识他,更不会允许他租房子搞创作。”
“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我根本不认识余朝霞,更不认识叶岩芳。”方子南矢口否认,虽然闪烁不定的目光已经暴露了他内心的紧张不安。
“这个聚乙烯桶是做什么用的?”萧瑟用鞋尖轻触桶面。
“是用来装清洗颜料的水,没什么用了,打算一起烧掉。”方子南回答。
萧瑟望着方子南笑。“我说个法院判决案例给你听吧。两年前,有个5岁男孩在蓝山市的北江溺亡,现尸体时人趴在水里,和余朝霞一样。从尸体检测到跟江水一样的浮游物质。一开始以为是意外,后来继母承认了罪行,她用聚乙烯桶装北江的江水,运回家中倒在浴缸里,然后将孩子按入水中,导致他溺亡。我有个好朋友在蓝山市当律师,他曾经跟我说起过这个案子。我今天特别又问了这事,他告诉我当时这个案子当地的媒体都有报道,引起很大的社会反响。那天赵均宁提起你是去年从蓝山市美术学院毕业后,到海城来搞创作。案子引起反响的时候,你还在蓝山市,一定看到了报道,因此效仿了当时犯案的手法。地上的聚乙烯桶里原来装的不是清洗颜料的水,而是余朝霞溺亡的那条溪流的水吧,所以你打算趁赵均宁不在的时候把它烧掉。也许你会狡辩,清洗颜料就是用的溪水,但是这里明明水龙头一开就有自来水,为什么要舍近求远呢?而且,这个桶不要,丢到垃圾堆里就好了,何必点火烧掉。”
方子南的面颊抽搐了一下。“你无凭无据胡乱猜测,实在太荒唐了。”
“我当然有凭据,你自己看看。”萧瑟拉过我的手,“她的手腕和手臂上的红斑,就是你犯罪的证据,这是大漆咬的。大漆会咬人,这是你自己告诉我们的,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正在创作漆画,担心我们会过敏,所以阻止我们入内参观。”
“这位小姐根本没有接触过我的漆画,怎么可能被大漆咬,那天你不是说她是被蚊虫叮咬了,我还拿了皮炎平给你们。”方子南怒气上脸,“请你们出去,不要再在这里胡说八道!”
“请你耐心听我把话说完。”萧瑟悠然牵动嘴角,“捂死叶开泰的那块手帕上,检测出了漆酚,也就是大漆的组成成分。我推断的事情经过是这样的:那天晚上,你用那块蜡染手帕捂死叶开泰之后,原本准备把他的尸体从荔枝园挪到鬼屋。穿过荔枝园后,上个坡就到鬼屋,你知道鬼屋里有令人窒息的甲烷气体,想借助闹鬼的传说隐藏他死亡的真相。但是你到鬼屋那里观察环境时,却现童忻她们三个人也在那里,你本想装神弄鬼吓跑她们,不巧我又突然出现。你只好改变计划,穿过荔枝园回到99间大厝,把叶开泰的尸体留在了荔枝园,匆忙离开时,不慎将手帕掉落在了鬼屋附近的地上,被我捡到。”
萧瑟的目光从我的脸上转过,又停留在方子南的脸上。“我还记得,童忻查看那条手帕的时候,手腕接触到了手帕,这就是导致她起红色斑疹,瘙痒肿痛的真正原因。你成天和漆打交道,手帕不可避免的沾染了漆,洗得再干净也残留了漆的成分。童忻属于敏感性皮肤,只要碰触到一点点,就会痒,红肿迅扩散。但是夜晚的山上蚊虫特别多,当时我们都以为是被蚊虫叮咬,完全没有往漆咬这方面去想。直到看见死去的余朝霞右脸靠脖子处有和童忻一样的斑疹,并且了解到道士做法事的时候,余朝霞并没有长斑疹,在那不久后,她就死亡了。我突然就想到,会不会不是被蚊虫叮咬,而是过敏,把前后的事情联系到一起,我就对你产生了怀疑。你住在99间大厝,穿过荔枝园到达鬼屋是最方便的捷径,那天晚上从鬼屋返回时,你选择了同样的路线。童忻在下坡时碰巧看见了荔枝园里的人影,因此招来了杀身之祸。一定是童忻在99间大厝外面对警察说看到荔枝园里的人影时,你混在现场的人群中听到了,担心被她认出来,所以跟踪我和童忻,再一次利用了鬼屋的传说,想要置她于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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