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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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轩以前也这么干过,一个月熬瘦了十几斤,所在后来有了去歌厅唱歌的门路后,选择果断搬家。
说起来,曹轩当初一口气交了半年房租,没住多长时间,就跟着康红雷去新吴“出差”。
本以为个把月就回来,结果演了西门庆,拍了三个月的戏,这房子也硬生生空了三个月。
白白浪费700多块钱的房租,曹轩一想起来心就抽抽的疼。
三个月没住,屋里有点闷,曹轩打开窗户通风,又打了点水沾湿抹布,把屋里落灰的地方,然后就倒在床上补觉。
这一觉就从下午睡到了第二天清早,曹轩神清气爽的起床洗漱。
曹轩居住的杂院不小,住了好几户人家,大大小小几十口子人,有曹轩这样的租户,也有昨天和他打招呼的胡大姐这样的老京城人。
清晨时分,大家忙着洗漱吃饭,然后上学的上学,上班的上班,院子里一片吵吵嚷嚷,锅碗瓢盆,鸡飞狗跳。
虽然嘈杂,但曹轩很喜欢这种扑面而来的生活气息。
当然,如果上厕所不用排队就更好了………
………
洗漱完毕,曹轩换上衣服,锁门离开了杂院。
先到胡同口的早点铺喝了碗炒肝,配着二两猪肉大葱馅包子,一口几根小咸菜,那叫一个地道。
曹轩老家地处鲁南,口味偏咸辣,是个地地道道的重口味。
在新吴拍了几个月戏,食堂的大锅菜虽然实惠,但味道属实一般。
出去下馆子解馋吧,新吴本地十道菜九道半都是甜口的。
你能想像,新吴人竟然连做西红柿炒鸡蛋都放糖,吃的曹轩差点怀疑人生。
曹轩其实不讨厌吃甜,甚至还挺喜欢酱排骨和脆鳝等几道新吴名菜,但你让一个咸辣口的人天天吃甜的,搁谁也受不了啊。
虽然京城小吃依旧比不上曹轩心中的老家美食,但符合北方口味的味道,还是让他的身心胃变得愉悦。
吃完了饭,曹轩坐公交去了一趟不远处的数码一条街。
接下来曹轩很多事,都需要用到联络工具,所以他得买个BB传呼机,至少得让人能找到自己。
其实,曹轩是想买个手机的,但向人打听了一下,果断打消念头。
1997年,手机在大陆还未完全普及,而且大多数都是那种笨重的大哥大,售价基本都在五位数以上。
小巧玲珑的手机也有,但价格更贵,而且有价无市,基本上一有货就被人抢光了。
对于普通人来说,最受欢迎还是BB机,反正公共电话哪里都有,比手机也差不到哪去,关键是便宜。
曹轩手上这点家底,手机是不用想了,BB机也只能搞个二手的。
一手倒也不是买不起,但没必要,有那钱他还不如留着买诺基亚呢,不到可以玩贪吃蛇,还能砸核桃。
一个新BB机,价格3000~10000块不等,甚至还有更贵的。
但二手的价格就叫不上价了,特别是现阶段的很多二手货,都是扒手拿来销脏的,如果认识熟人,可以拿到一个相当优惠的价格。
恰巧,曹轩就是认识这么一位。
李子超,外号二瘸子,以前也是干群演的,结果后来跟人打架,被人废了条腿,就跑到数码城学习修BB机,后来盘了个小店,专门做修理和兼卖二手BB机。
曹轩和其关系还错,听到他想拿货,李子超以成本价800块卖给了曹轩一个九成新的汉显。
如果换别人,少说宰个一两千。
曹轩也承李子超的情,难得透露一回天机,劝他打消卖房子囤BB机发大财的想法,找个师父,学习一下修手机和电脑的手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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