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案结(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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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三天,曹休没有接到李师爷的任何通知,也没听到任何有用的消息,县衙内对王中昆的消息也从他收了钱家一万两银子变成他和钱家公子的母亲之间不得不说的小故事。
这消息中钱家的绿化得到了充分的改善,钱家公子的姓氏也变成了王,要不然王刑书怎么那么费劲巴力的拯救钱家公子呐?
曹休找不到李师爷,也想找乐勇侧面的了解下,可是乐勇竟然变的低调多了,对王中昆也尊敬的多了。
不但对几次王中昆的无理训斥不加反驳,反而还替王中昆教训了几个传他闲话的人。
反倒是王中昆似乎有些暴躁了,听刑房内的人说,他现在是看什么什么不顺眼,看谁觉得谁做的都不对。就连赵康这个他的亲信,都被他骂过好几次。
这天,曹休在县衙混了一会儿正准备去找班房郑韫沟通一下感情,却听到县衙传来知县大人要公开在大堂审讯孙家三小姐闺房被杀案。
周围的闲散人员也得到了消息,纷纷挤进了县衙围观,而曹休也借机跟着在大堂边上围观。
本以为案子会出现什么变化,可是从头到尾都是很正常的进行的。
知县先是传唤了受害者家属,又传唤了自的犯人小狗子,以及其他证人。
受害者家属孙大铁“如实”禀告了自己怎么现女儿受害的,又如何报官的。
小狗子也自陈了自己是如何混到孙家三小姐闺房的,又是如何求爱不成从而和孙三小姐生争执,措手将孙三小姐杀害的。
证人也证实了看到小狗子混到孙家的,只是以为是找来帮忙搬运东西的,没想到竟然是他杀害了孙三小姐。
至于小狗子是怎么从孙家佣人可以进出的后院,混到孙家三小姐闺房所在的内院的,如此瘦弱的小狗子是如何措手杀害自幼练武的孙三小姐的。
知县大人恰好没有想起来没有问,其他人也恰好没有想起来没有好奇心。
最后小狗子按6仁郏教的哭诉自己家是多么的穷苦。家中只有在巷尾借着别人家院墙搭建的两间简陋的房屋,大哥在工坊上班,好容易才找了一门亲事,二哥在铺子做学徒因为生病被撵了出来。
自己也是因为这些苦难的影响,才一时间走了错路,做了错事。
围观的众人一阵唏嘘后不再说笑。
知县大人沉吟了一下,下判决:孙家孙三小姐闺房被杀案犯人魏忠(因小狗子之名太过粗劣,不堪上案卷文书,知县便依“智勇忠孝”取了一个忠字当作小狗子的大名)因爱慕之心,求而不得措手杀人。对此人证物证俱在,且魏忠供认不讳,念其年少,死罪能免,活罪难饶,将其配宁古塔,与披甲人为奴。
孙大铁听到没判斩立决,有些生气,真的犯人不抓,抓个替罪的还不是斩立决。想要闹僵起来,却被站在一边的乐勇拉住,跟他细说了几句才忍了下来。
周围围观群众见没有乐子可看,便纷纷退了出去,孙大铁认了审判也回了家,大堂上和周围也就只剩了县衙内的人。
这个案子涉及凶杀,自然不可能县衙审判过就结束了得,还得上报府衙复审,甚至之后还得将卷宗上报刑部。
不过不是斩立决或者斩监候,可以先把犯人押送府衙,等府衙复审没问题后可以先执行配。正好案子送到府衙,本来就要将卷宗、证物、案犯押送府衙的。
一来乐勇刚从府衙和分巡道衙门回来不久,二来案子全部是王中昆经手的,所以知县让王中昆将卷宗、证物、犯人一起押送府衙也是很合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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