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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霄云打着哈哈:“没事,我也是看了随口一问。想着人不辞而别,是不是人家有相好的跟人走了呢。”
郑兴想了想:“你说的有道理哦。要是有了心仪的人,跟着人远走他乡不也很正常的吗。不过这些都跟我没关系啦。”
郑兴把那名仆从的资料放进旁边另一堆资料里:“这些除了奴籍,又找不到下落的人,资料都要存档啰。”
楚霄云拿了假单回去给了捕房一份,把自己那份放回住处的柜子里,返回捕房应卯。
这天轮到楚霄云他们队值守县衙。楚霄云在衙门里巡视了几圈,直到中午吃饭都没见到俞鹤。吃饭的时候他问坐旁边的一个队的同僚:“怎么今天没见到俞鹤?他休沐了吗?”
那人答道:“没有,最近忙着呢。白天黑夜连轴转的,哪有时间休沐。俞鹤跟办差的一起押解上次那个偷盗的团伙去隔壁县了。俞鹤不是隔壁县的人吗,可以说是熟门熟路,杨捕快就派他跟办差的一块押人去了。昨天刚出,应该还得几天才能回吧。”
“哦。”楚霄云点点头,随即又不明白了,“不是我们抓的人吗?为什么要押到隔壁县去审?”
“嗯?”那人有些莫名其妙,“没有啊,不是押到隔壁县去审,是咱们大人已经审了,而且已经判了刑,只是押到隔壁县去服刑罢了。隔壁县开了一座铁矿山,要的是人干活。懂了吗?”
“哦。”楚霄云连连点头。这下算是彻底明白了。
下午值守时,又把那些已经整理了不知道多少遍的陈年卷宗又整理了一遍,楚霄云觉得自己眼睛都要看瞎了。这种整理文书的机械式工作,特别是重复整理,完全浪费人力物力的工作,楚霄云在前世就特别讨厌,现在也一样。
在前世他就喜欢出外勤,不喜欢待在局里搞内务;但很多人都喜欢做内勤,不用担心风吹日晒。前世如此,如今也一样。
衙门里,其他捕快基本都喜欢值守县衙,轮到值守那队的人都很高兴。一天就是把那些整理了又整理的文书倒腾来倒腾去的整理,可以浑水摸鱼,轻松;但楚霄云不喜欢做这些纯属浪费时间的事,他比较喜欢出去巡街,一来没那么沉闷,二来可以实际的解决百姓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
当然也可能是他前面休沐了十天闲出来的毛病。
他浮躁的在捕房里转了几圈,又到门口望了望外面的天:“这日子真无聊,什么时候才会又有案子呢?”
同队的人听了一脸震惊地望着他:“你不是今天才回来的吗?胳膊上的伤还没好利索吧?还想出去打打杀杀呢?”
这时,县衙大门处传来闹哄哄的声音,无聊的楚霄云好像感受到了乐的召唤,赶忙循着声响走去。捕房其他的人也有人好奇跟了出去瞧热闹。
远远地楚霄云就看到另一队的捕快押着一个人走进了县衙,后面哭哭啼啼的还跟了一些人。在捕快们押人进了县衙后,后面跟着的那些哭哭啼啼的人被守卫衙门的衙役拦在了县衙大门外,只能在大门外哭泣喊冤。
守卫的衙役并不为所动,而押着人的捕快门则押着人往县衙大牢那边走去。
要问楚霄云怎么那么熟悉,因为那条路他曾经不知道走了多少次。
楚霄云见了问:“怎么回事?哪里犯了案子?”
一脸的兴奋。
身边的同僚无语地看了他一眼,还是告诉了他:“知合书店贩卖通敌卖国的胡文书籍。捕房正在调查的时候,现举报这个书店的报案人失踪了。调查书店相关情况时,现给书店运书的马车上有血迹。于是,今儿二队的人就去抓了那个车夫。”
“现报案人尸体了吗?”楚霄云问。
“这个好像还没有。”
“就为这抓了车夫?为什么不抓店主?”楚霄云问。这逻辑说不通啊。
“店主已经在大牢里啦。”同僚道,“你不会指望这么大的事,那老板还能置身事外吧?”
这到不是,老板进大牢了很正常,要是只抓车夫就不正常了。不过,报案人只是失踪,又没有现尸体,怎么就认定他死了呢?就凭给书店运书的马车上有血迹?
楚霄云想到这里又问:“马车是知合书店的吗?”
同僚想了想:“不是,但是知合书店只要用马车,就是找这个车夫帮忙拉货。”
马车都不是知合书店的,就凭马车上有血迹就断定报案人死了,并且认定马车上的血迹就是报案人的,还是知合书店的人下的手?这逻辑也太牵强了点。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讲到第二个案子啦,大家久等了!^_^
第34章书店胡文案(2)
楚霄云觉得案情有疑,回到捕房后,他找到队长说,想看一下知合书店的案卷。队长慵懒地坐在太师椅上,杯盏荡着茶水,看了看他:“这个案子是二队的人负责,跟我们没关系。”
“我只是看一下案卷。”楚霄云道,“队长能否帮帮忙?”
队长撑起眼皮看他:“你为什么要去看这个案子的案卷?”
楚霄云笑道:“这不是闲的吗。那些个陈年卷宗都不知道理了多少回了,我今天又理了一遍。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如找点事干。”
队长嗤笑了下:“别人的功劳,别插手。”
同队的其他人也道:“我们虽然在一个捕房,但每个队还是有自己的业绩,人家经手的案子,我们不好过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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