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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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再可怜,又和我有什么关系,于是我就打断他,“这些事,和我无关。再说,堂哥和我本来就是远亲,只是挂个亲戚的名罢了。我和那些想要抚养那孩子的亲戚比起来,更没有资格和义务。如果你觉得麻烦,就直接交给那些想收养她的亲戚抚养,我上个香就走。”
李春松似乎被我说的话震惊住了,就这么瞪大眼睛惊鄂的看着我,似乎不相信这么绝情的话竟然会从我这个一直被堂哥、堂嫂挂怀的人的口中说出来。
等他反应过来后,就那么直直的瞪着我,眼里似乎相当的愤怒,可能是在为堂哥抱不平吧?他一定在想,这么无情的人,堂哥为什么还要这么挂念?他心里一定把我骂得狗血淋头,不过无所谓,我不在乎,反正是陌生人。
世上的可怜人太多了,每天都有新的孤儿出现,即使她是堂哥的女儿又怎样?她照样是个和我无关的陌生人,我和她,不可能有任何交集。
上过香后,我看到窗外院子里的梨花随风飘落,一片一片,很美……很漂亮……
花这种东西……太空虚……既然会凋零,一开始就不应该盛开……
扭头的刹那,我看到了一个穿着一身孝服的女孩子正坐在梨树下。是个很漂亮的女孩,长得就像个瓷娃娃,我知道,她应该就是堂哥的那个女儿雨轩了。
我,之所以决定收留她,并不是同情她。只是,那时候,尽管梨花飘落的那么放肆,那双空洞的眼睛里,却连一点梨花的影子都没有。这,激起了我的好奇心。
现在,回想起来……不能不感到惊讶……雨轩变得很会笑……
刚到这里的时候,她,简直,就像一具人偶……
我向雨轩提出条件,我对她说:「我让你留在这里,但你必须负责家务。等你满十八岁,考上大学,想到哪里都可以……」
我以为,这么大的一栋房子,虽然她休学在家,但每天都要打扫、洗衣、做饭、还要学习——应付两年后的高考,一定会让她□乏术,但是……我错了。
雨轩是个很聪明的孩子,自学能力很强。很快的,她就将家事和学业都兼顾的很好,甚至在闲暇的时候,写起了小说。仔细想想,打从十岁起,她就过着这样的生活。想必在背后,她也吃过不少苦吧!
雨轩每天都会花很长的时间整理院子,在院子里种花。这样的日子,过了一年多,有一天,当雨轩看到自己去年栽种的花,第一次开放的时候,雨轩露出的笑容是那么的纯洁和美丽,比阳光更加耀眼……
那一刻,我才发觉,她……以爱心灌溉花朵,同时也培植出她所失去的心。她很坚强,比我这种人坚强多了。
那时候,面对她没有丝毫阴影的笑容,我是不是同样笑容以对,我没有把握……
院子里的花,花香很浓,薰人欲醉……
春、夏、秋、冬——随着季节变换、花儿依序盛开……谢了,再开。于是,一天天、一年年,构筑了我们两人共度的岁月。
每当眼神交会时,我看到的,总是她的笑颜。
她的存在,是如此可贵……
我曾说过,等她考上大学,想去哪里都可以……但是,等她走了,这个院子会怎么样呢?我,是不会拾花弄草的。如果她不在了,花儿一定会全部枯萎——
半年前,雨轩出了一本叫做《花》的小说。小说的内容,是一名患了失语症的少女,爱上一个有心病的男子……
那时候,刚高考结束的她,站在我身后,问我有没有看她的新书——《花》。我连头都不敢回,嘴里编造着没有意义的借口。
我是个胆小鬼!
她不知道我只是一时兴起才收留了她,还以为我救了她,而一心爱慕着我。
我明知道不该对她产生不一样的情愫,却——无法控制的被她吸引,爱上了她!
我的心,之所以,痛的发狂……一定是因为花太美了!
然后,我明白了,原来,她早已……拯救了我的心……
可我曾做过错事……我没有资格握住她温暖白净的手……因为我这双腐朽的手,种不出美丽的花。
她温暖的小手,要牵着配得上她的人的手,比任何人都幸福!
我再也不会……贪心地……抓住她不放了。
所以,至少,在那之前,再多纵容我一些,让我沉醉在花香中吧!
自从上次,雨轩再次意识到自己对季子卿的感情以来,内心一直彷徨、不安。她担心自己的感情会成为季子卿的负担,当所有的事情都变为透明化,自己还能继续呆在他的身边吗?应该不可以了吧?如果要让自己离开他,那她宁愿选择静静的守在他的身边,直至他,将她‘驱逐’为止。
和往年一样,新年在雨轩、季子卿、王子谦三人简单的庆祝中平平淡淡的过去了。王子谦的家人都在国外,所以每年,他都是和季子卿一块儿在外面喝酒过除夕。后来雨轩来了,庆祝的地点就由酒吧转移到了家里。
正月十五刚过,季子卿就出差去了欧洲,已经去了五天了,预计要三天后才会回来。大学已经正式开始上课,雨轩在学校里依然过着我行我素,没有一个朋友的日子。
下午五点半,一天的课终于结束,雨轩去停车场开车。刚坐进车里,就听到有手机的响声,离自己很近,却不是自己的手机,雨轩四处张望,周围并没有人,四下寻找,发现手机的响声是从车后面传出的。雨轩下车,果然在自己车后不远处的草丛中找到了部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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