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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刀……好像大哥那把。’临死前,二当家的在脑海中想。
第三十一章分赃(改错)
混战持续了大半个时辰,黑风寨的丁壮被捆的捆,杀的杀,就连后山的老土匪都让苦刺和狗子娘那群女人们打的半死不活,余下些许妇人和孩子,自然就不需要姚千枝出手了。
坐在大堂虎皮太椅师中,手中拿着块粗布,姚千枝一脸爱惜的擦着刀,“好东西啊,好东西,没想到这里能有这么好的兵刃。”喜不胜收的语气,模样跟得了玩具的孩子一样。
“这刀……看形状不像大晋铸的,反而似外物,晋江城靠着海边,许是哪路海商让寨里劫了,才得着的。”霍锦城低声说,看都不敢看那刀一眼。
姚千枝手里这柄刀,长约一米半,宽半米,通体雪亮,刀芒锋刃,确实是柄百里挑一的好兵器,唯一的缺点——重四十斤,等闲人难得耍得动——对拥有天生神力的姚千枝来说,也算不得什么。
方才,姚千枝入寨,一马当先,连砍带杀,这柄刀起了不小的动用,按理霍锦城不该害怕,只……原这柄刀是大当家的所有,霍锦城是亲眼看着姚千枝从烧成焦炭的大当家尸身上夺下,为此把大当家的半个胳膊都撕掉了……
霍锦城:娘啊,简直就是恶梦!!!
“女爷爷,我查点完了,土匪里面死了的不算,活着的让咱们捆了九个,后山里妇人老土匪让我娘她们打死七个,剩下十三个全锁在原来关寨妓的土屋里,至于女人和孩子没什么伤亡,全捆着关后山了,有四十六个,其中三十五个是女人,九个孩子,有大有小……”屋外,王狗子带人进来,立在一旁禀告。
“竟然还活了这么多。”姚千枝眉头微挑,有些诧异。
在现代的时候,她养父出任务,基本都是全灭啊,没活口的。
“女爷爷,溶洞那边,咱们还关着二十来□□人呢。”力娃憨声补充。
霍锦城:……那算活人吗?已经烧的半熟了好吗?
“这些人……咱咋处理啊?”标子小声嘀咕。
虽然杀土匪,他们没惧过,下手也是干净利落,没半点心软,但已经投降抓住的,尤其还有女人和孩子……
“我们杀了他们的兄弟,丈夫,父亲……难道你指望放了他们,他们就会感激你们?”姚千枝靠在柔软的虎皮上,嘴角勾着,“只有死了的敌人,才是最好的敌人。”
这她养父的口头禅,也是从小到大,战场教给她的铁的经验!!
无数怀里埋地雷的女人,肠子里缝炸弹的孩子带给她的血的教训!!
“杀俘?这,这不好吧,不祥啊!!”姚千枝这话一脱口,霍锦城后背就出了层细密的汗。杀俘——大晋自认礼仪之邦,真是少有干这样事儿,哪怕是边关胡人,但凡让抓了,朝廷方面都是不允许杀的——当然,私下没让发现的除外。
教导他们,教化他们,让他们一心诚奉‘上国’,这才朝廷一惯给百姓贯输的概念,哪怕霍锦城心知这并不好,亦不反对杀胡人,可……寨子里这些……
丁壮就算了,都是土匪手沾性命,杀了不算造孽,可后山的女人和孩子们……
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人,霍锦城受的教育,让他不能接受肆意杀戮无辜之人。
“无辜?你说他们无辜?呵呵,他们吃的喝的,穿的用的,哪样是天下掉下来了?”姚千枝轻笑,一脸冷然,“要按你的说法,女眷孩子全是无辜,那朝廷杀人的时候,就该只斩罪首,不该动辄就灭人三族五族的。”
灭三族——这话真是直戳霍锦城的心脏,痛的他面目都扭曲了,他家就是让人诛三族,女眷全进教司访,连狗都杀干净了。
“不,不能这样,若如此行事,我,我不就就跟他们一样了吗?”霍锦城低头,拳头握的紧紧的,死死垂着头,他喃喃着,自己都没发现,哪怕这般不愿,他都不敢正面反对姚千枝的意见。
明明初见时,他们俩的地位是平等的,甚至霍锦城还隐隐高她一头,想着收服她呢。
“呵。”见霍锦城如此,姚千枝无声的咧了咧嘴。
就如同一个狼群中只能有一个狼王般,他们这伙儿小小的临时团体里,亦只能有一个‘声音’,哪怕分了贼脏,哪怕分散各奔前程,最起码,在还聚在一起的时候,这群人,就都得听她的!!
不管是王狗儿那伙村民,还是胡狸儿手下的胡儿们,姚千枝自觉能跟她‘匹敌’的,只有霍锦城一个,所以,制住,或者说吓坏他,肯定是首要任务。
恐惧——从来都是上对下的利器,虽然并不长久,但眼下这一时半会儿,姚千枝觉得还是够用的。
“胡狸儿他们呢?”逼迫太紧容易断弦,感觉差不多了,她没在坚持,转头问王狗子,“怎么一个胡儿都不见?”
“哦!他们呐,在后山墙那边儿见着个胡女,就是他们上回说叫苦刺的那个,还真在黑风寨里……这会儿遇见了,正抱着哭呢。”不知为什么,王狗子心下突然松了口气,“还有胡雪儿,就前儿他们让抓的那个,也找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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