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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地想了一夜,她终于想出了对策,四更刚到便跑到练武场认认真真地连起了功。等练出名堂,再也不怕被地阁主赶出去,她和嵇苍迟早能见面。
等太阳露出一丝笑脸的时候,她已练得大汗淋漓。
陵兰端着碗走出来,靠在走廊上悠悠哉哉地喝粥:“再用点心,三年之后准能见他。”
见陵兰猜出了自己的心事,地弦没出声,认认真真地重复著复杂的刀法。
手中的刀名叫雀魂,传说是用一人一雀的灵魂淬炼成的,是把杀气腾腾的古刀,也是她的专属武器。雀魂很重,拿在手里将步伐都拖得笨拙了。
“笨驴,我教教你吧。”陵兰喝完粥,将碗放在护栏上,一个空翻旋过到她身后,一手搂住她的腰,一手握住她拿刀的手舞起来。
地弦努力地跟上他的步伐,随着他的指引一起移动身体,手腕翻转,最难做的动作居然很轻松地就练过去了。
陵兰放开她,笑着往院外走:“继续练,我晚上回来泡血池。”
地弦忙喊:“五少,师傅要咱们这几天练刀剑合璧。”
陵兰回头,轻笑出声。右手已多了一把折扇,扇柄银白,扇面用万年寒铁打造,整把扇子如冰似雪。
“对,刀剑合璧。”说话间,手起扇舞,柔风阵阵。可风中暗暗隐藏着道道利气,将一朵朵金黄的蔷薇掀到半空,裂成了无数碎片,缓缓飘落,恍若花雨。
陵兰收扇回袖:“我练好了,你努力,别忘帮我收碗。”
他的扇舞,融合了血魔引的剑术,使得完美无缺。
看着他远去的背影,地弦咬咬牙,更卖力地练了起来。她没有陵兰的天资,只能靠勤奋追赶对方了。
刻苦的修炼终于换来了回报,一年多过去,地弦终于接到第一个任务,同陵兰一起刺杀礼部侍郎。
期待已久的任务到来,地弦非常兴奋。
有任务,意味着她可以为魇出一份力,不用再吃闲饭。还可以出门逛逛,魇宫不大,她早就呆腻了。她相信自己一定能完成任务。不就是做杀手吗?只要对准人的要害,用力挥刀便可。
肃州城内热闹非凡,一进城,地弦兴奋地在集市中东瞅西望,她已经快十年没见过这种热闹景象了。
见她笑得如此开心,陵兰大发善心,替她背起包裹,又给了她几文钱让她买小吃。
本来这个任务陵兰一个人做就行,但实战是培养血魔引最好的方法,再不让地弦接触实战,以地弦十五岁的“高龄”,就快被归入废物类赶出去了。毕竟朝夕相对了一年,陵兰觉得自己有义务帮地弦一把。
得到陵兰的支援,地弦更加兴奋。她激动地买了一个油饼,边啃边玩。
走到一个胭脂摊铺前,她停住了脚步。
胭脂铺不大,柜台上摆着精致的玉梳子,小巧的铜镜。还有盛在一个个青花瓷胭脂盒中,散发着淡淡的甜香胭脂。粉红的,淡红的,大红的,美丽的颜色像不可抗拒的魔咒般,牢牢地抓住了她颤抖的视线。
真漂亮,地弦使劲捏着兜里的三个铜板,不肯挪步。
胭脂铺老板是一个微胖的妇人,看着铺子前那个身着男装,目光发直,哈喇子都快掉下来的假小子,老板很不耐烦:“京城苏家胭脂,一两一盒,不买让开,别挡我做生意。”
地弦呆呆地往旁边让了让,眼睛依然直勾勾地盯着胭脂,表情简直陷入了呆滞状态。爱美是女孩的天性,胭脂是将女孩变美的魔法,她真的好想买一盒呦。
发现身后的人没跟上来,陵兰转身喊:“快走。”
“哦。”地弦应答着向前走,眼睛还是没离开那些美丽的胭脂。
见状,陵兰微微一笑,走过去掏出一两银子钱递给老板。
地弦看着他拿起一盒淡粉色的胭脂,又看着胭脂盒被他托在手心,送到自己面前,感觉像是做梦一般。
“送给我?”她抬起头询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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