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三章 父亲带我去朝阳(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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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那是我12岁,上小学的一年冬天,父亲带我去朝阳。这是父亲第一次带我去朝阳,也是一生中的唯一一次。那应该说是十分幸运,因为我从未记得父亲亲自带过俩弟弟和俩妹妹去过朝阳。
但父亲带母亲去过朝阳不止一次,是给母亲看牙病,镶牙。母亲小脚,走不了太远的路,都是骑老驴去,那时候我还没上小学。当然,那时候去朝阳都是从花梁,姜家窝铺那条小道去。
那时母亲镶的牙是能摘下来的,叫“活牙”。从那以后母亲几乎天天刷牙,那时候是皮杖子第一个刷牙的人,再没看到有第二个人刷牙。那时候母亲刷牙全部用牙粉,从未见用过眼膏,不知当时有没有牙膏这种产品。但1963年以后肯定是有牙膏了,因为从1963年以后我也开始刷牙了。
话说回来,那次父亲我们上朝阳破天荒的花了好多钱,父亲买了一顶棉帽子还买了一双”大头鞋”,都是在北街一个“鞋帽商行”买的。北街是朝阳最繁华的街道,虽然都是平房或老式瓦房。
我记得那帽子十分好看,棕色的皮毛。毛很细,不是后期时兴的羊剪绒,据说是鼠皮的,实际可能就是兔子皮的。帽盔儿是黑色硬壳的,不能变形,不像那种老式帽子都可以当屁股垫儿,一式两用。帽子的包装也很讲究,是一个圆形的纸壳盒子,掌柜的用几道纸径缠好,以便拎着。当时,打包装的绳子一般就是用牛皮纸搓成的细绳,通常也叫“纸径”,也很结实,但不能蘸水。
大头鞋是一种特殊的棉鞋,鞋尖和脚后跟都是踪色翻毛皮子包着的,很硬,脚尖部是篷起的圆形,鞋面是蓝色帆布,很结实。鞋里面是羊毛,一看就非常暖和。现在也有这种鞋,好像在劳保用品商店就有,一般没人穿,但在当时那是十分时髦奢侈的东西,起码在我们皮杖子是没人穿过,父亲是领先了潮流。这种鞋帽在李杖子来说也得刮目相看,正月站在戏台下看落子,谁冻脚父亲都不带冻脚的。
不知道父亲那年怎么那么阔绰大方了,没忘掉我这个跟班儿的,也给我买了一顶帽子,卷卷毛的,也是棕色,可能那年代就实行棕色?十分暖和。
更没想到的是买完这些奢侈品后,父亲竟领着我上了饭店,买了一碗热面条吃。那时候叫“下馆子”,那了得起吗?一般人上朝阳谁敢说下的起馆子?没听说过,都是饱肚子去,饿肚子回,敢进馆子的人那得什么气派!可我们爷俩竟然进去了。那时候的饭店门口都挂着红色圆形的幌子,分一个,几个幌子的不等,表示饭店的规模。
不知是掌柜的?还是跑堂的?对我们还十分客气,问:“二位吃点什么?请坐!””两碗热汤面。”“得了!”我们坐在小方木凳上等着,饭桌上有个圆木筒,木筒里放着筷子,另外还有2个酱油壶,醋壶。
不一会两中碗热汤面条就端上来了。热气里就带着面条的香味,一吃滋味儿特别好,比在家里吃的味道好,要不怎么叫“馆子”呢!当然,热汤面条有滋有味儿都在面条里了,根本不需要什么菜了。
吃完面条,感觉全身热乎的,脸上也有点冒火,有点热气腾腾,暖和多了。那天吃饭的就我们俩人,可能不到饭时,因为我们还有2o里地赶着回家才早吃了一会。
临走时,掌柜的还客气地说:“吃好下次来,欢迎下次来!”还下次来?可能是掌柜的看我们大包小裹的又是高级帽子,高级鞋的,把我们当成大有钱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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