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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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炕热了,上面铺上了新的炕席,半新不旧但是干净的被褥和枕头等物,以及……他在重犯监牢的刑讯室里,准备好的洗澡水和囚衣。
结果他这边刚准备好,那边人就给送来了,一共三个犯人,没有印象中的枷锁,或者手铐脚镣之类的东西,只有三个……绑着手,用绳子拉着走的,比较奇怪的犯人。
三个犯人之中,第一个长的人高马大,穿着一件半新不旧的破皮棉袄,一条灰黑色的裤子,有个洞的破旧大棉鞋。
第二个人斯斯文文,身材瘦弱,穿的最好,新的大棉鞋,二棉裤,长的棉袍子,脑袋上还有个新的棉帽子,只是一脸的衰败神色,仿佛全世界都对不起他一样,衰的让人一看就倒胃口。
第三个人最是奇怪,虽然也是一身并不算好衣料的大棉袄,二棉裤,脚下踩着的却是厚实的羊皮靴子,足以保证他在这个冬天赶夜路的时候,不会将脚丫子冻到
其次就是这个人的长相,星眉剑目,俊朗无双,最主要的是,气质也非常独特,不像是个要进牢房里蹲大狱的犯人,倒像是来巡查领地的王者,他身边负责押解他的差役,也仿佛被他震慑住了一样,丝毫不敬都没有,反而被他衬托的畏畏缩缩
负责押送的差役只有五个人,其中一个是领头的,跟丁田做了文书交接,还挺意外:“没想到,小牢头儿竞然是个识字的。”
“认识的不多,官文总是要看懂才行。”丁田只是老实的回答,并没有炫耀的意思。
那差役倒是略微惊讶的看了他一眼:“那也少见了。”
丁田没有回话,而是依照官文,看向三个犯人:“胡麻子?”
“就是俺!”那第一个人就粗声粗气的应了:“俺叫胡麻子。”
“还真是人如其名。”丁田一呲牙,这人别看长的人高马大,却是一脸的麻子坑儿,果然应了“麻子”这个名儿。
“小牢头儿别小看他,这人是个悍匪。”大概是丁田长的斯斯文文,白白净净,看着年纪又小,大晚上的,又只有他一个人出来支应,别人权当那些狱卒们欺软怕硬,欺负这个小牢头儿年纪小,面嫩,抹不开面子,才大晚上的出来接应差事,别人却在屋里呼呼睡大觉。
其实不然,这牢里……拢共就丁田一个人。
他们真的是……想太多了。
“哦。”丁田其实一点都不怕,在现代的时候,他可是在新闻上看到过不少犯人,这个悍匪算什么?人家那国际大毒枭啊、变态杀人狂啊,那都被拍成电视剧了,那罪过犯的,足够拉出去枪毙五分钟的了。
“王友德?”丁田核实第二名身份:“字晴初?你还是个读书人?”
这年头,只有读书人才有闲情逸致给自己来个“字”,普通人有个大名儿就不错了。
王友德垂头丧气:“……呜呜……。”
这就开始哭上了?
丁田一惊:“三更半夜的你嚎什么丧?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王友德捂着嘴,眼泪哗哗的流,看一个美女如此无声哭泣,那叫“此处无声胜有声”、也有叫“梨花带雨”,一听就美好的很。
可是见一个这样的家伙哭,又是三更半夜的……丁田忍不住搓了搓胳膊:“王佑?”
“嗯。”那个人哼了一声,算是答应了。
“你俩亲戚啊?”丁田看了看他们俩:“都姓王。”
“不是,他们俩不是亲戚。”领头的将三个犯人放在了这里:“丁田是吧?这三位你随意招呼,我们就去驿站休息了,明儿一大早,还得返回去交差,就不多留了。”
说完,不给丁田说什么的机会,转身就走了。
那背影看起来不像是交差后的轻松,反倒是有点落荒而逃的味道。
丁田不认识他们,也是第一次接待“犯人”,也没理由拦住他们,只好过去,正要将牢门关上,程达跟柳森过来了:“听说你这里来了犯人?我们俩没事儿,过来搭把手。”
于是,丁田高兴了,牵起绳子道:“走吧,跟我去牢房,你俩来了也挺好,我正愁一个人摆不平他们三个呢。”
有了两个帮手在,丁田就方便多了,本来他想去请林七过来的,虽然会欠他一个人情,却可以给他一条咸肉补偿回去。
不过能有程达跟柳森过来,也不错啊。
“我准备了热水,先给他们洗个澡。”丁田的第一个决定,就让俩人目瞪口呆:“你说啥?”
大冬天的,尤其是东北这边,洗澡就跟要了命一样,除非是迫不得已,否则农家人是不会洗澡的,一冬天不洗澡,开春暖了再洗也不迟,有的人家甚至怕费柴火等物,干脆,等春暖了,河水热了,就找一条小河随便洗洗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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