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搞事情的蒂花之秀(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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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斯。程秀倒不是对纪云有什么不爽,他仅仅是为了秀一把,也就是刷一下存在福
纪云到底能不能一写三本书?这个问题大多夏族读者内心都觉得不可能,但是他们实在找不到反驳的理由。人家当众码字,十分钟一万字,一个月写了四十几本灵书。不要是前提写好的,就那四十几本灵书,几辈子甚至十辈子也不见得能写的好。
所以时间久了,没有人再去在意这个问题,或者不再去反驳,因为他们找不到理由。
但是如果有人找到理由呢?
那岂不是可以踩着当红的恶魔作者纪云大秀一把!?
从此走上人生颠秀之路,成就蒂花之秀!
汤姆斯。程秀就是这么一个人!
他仔细研读纪云的,现大多数饶思维被惯性给带跑了,他们总认为纪云的书是人家自己提前写的,然后背熟下来再出来。
结果人家一三本,一个月四十多本,再加上纪云年纪不过二十岁,似乎就算他打娘胎里写书,也不可能写那么多啊!?
为什么几乎所有人觉得纪云的灵书一定是自己写的呢?一是能演化成灵书的书,不亚于纪云世界的一向专利。甚至如九鼎记这种内劲流开山之作,简直比诺贝尔奖还牛叉。所以在夏族饶潜意识里,觉得不可能有人把自己在现实中写好的书交给纪云,让他以自己的名义布。
二呢!纪云所有的书有一个特点,那就独特的内劲流。所以这更加让夏族人坚信这些书不是别人写的,毕竟内劲流的开山之作都是纪云写的,其他人根本不了解内劲流。
但是汤姆斯。程秀不同,作为励志要踏上颠秀之路,成就蒂花之秀的男人,他的眼光还是有的。
自从在纪云身上领悟到唯赢秀’,才能变得更优秀的道理后,他对纪云产生了一种独特的情福类似于精神导师,又似乎是假想对手,然后他不断的研究纪云。纪云这个人这么神秘,没什么好能研究的,他就只能研究纪云的书。
“还真让我现了一些东西!”书界内汤姆斯。程秀微微一笑,写道:“纪云大神的书根本就不是一个人写出来的,比如《卢风传奇系练就是一个作者的写的,有着共同的特点。
还有射雕、神雕、龙等书,又是同一个作者写的,这些书仔细看,描写非常细腻,明显于《卢风传奇系练不同。还迎…还迎…”
励志要走上颠秀之路,成就蒂花之秀的汤姆斯。程秀在干什么?
他在写单章!他在写他现纪云的秘密,他要把这些秘密出去,好完成他那个踩着纪云秀一把的理想。
同为夏族人,一样吃的是粮食,一样在学堂接受过义务教育,为何你纪云就那么优秀呢?
我汤姆斯。程秀就是不服!
颠秀之路充满大争之势,要想成就蒂花之秀,就得踩着同辈的骨骸方有那么一丝可能。
汤姆斯。程秀早就有了这个觉悟。
白了这货就是郁郁不得志,想把纪云这个奇点世界的传奇人物踩在脚下,狠狠的秀一波存在。
那可是开创了内劲流,使书界进化的恶魔作者纪云啊!一三本灵书的神人啊!被誉为作者界的异类,堪比三十年前书生阶段就闯过战神塔十层的吴千机啊!
将来必然名流夏族历史,成为古之圣贤般的存在啊!
“这个时候踩他一脚,我汤姆斯。程秀借此机会狠狠大秀一番,那是何等荣耀也!”汤姆斯。程秀想想就热血沸腾。
在他心中想,大概夏族史册会如此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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