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蓝衫(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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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此花的花蕊能医治世间某些疑难杂症,是人类世界难得的一味药引,只可惜这芍血百日红的开花期极短,自然日期是每一百年开花一时辰,错过了开花期,要拿鲜血浇灌喂养,还不知要喂满多少时候才会再度开花……由于获取难度太高,此花的存在多多少少被质疑,不少人为此争论不休。
爹爹跟我说起时,我还撒泼要他摘给我亲眼看看,爹爹无奈承认,就连他也不知道此花的下落。
我躲在小树林的缝隙里,亲眼看他一刀割破了自己的手腕。他咬紧牙关,微微颤抖举起手臂,凑近那花苞紧合的芍血百日红,鲜红的血一点点渗出皮肤,滴滴嗒嗒,滴滴嗒嗒,穿透空气,滴落在素白的花苞尖端。
我就那样静静地看那个脸色极差的蓝衣男人一刀,一刀,又一刀,把自己两条胳膊交替割破得伤痕累累,只为了放血喂花,看他苍白的嘴唇和大颗大颗滴落汗珠的脸颊,心里莫名一痛。
后来,我便每天在快天亮的时候悄悄去那个地方看他在不在,令我惊奇的是,这个人类男人毅力挺足的,风雨无阻,准点准到,没有一天不上这荒郊野岭的山头放血喂花,每次看他挽起袖子,露出旧伤未愈新伤又添的血肉模糊的胳膊,心里都很不是滋味。
在他坚持不懈自残喂花第99天,我终于按捺不住自己又焦躁又奇怪的心情,扒开灌木走出来,一巴掌打掉了他正要割下去的小刀。
男人保持跪地抬臂的姿势,见到我的突然出现,很是惊诧,我也第一次看清了他的全脸,一张消瘦苍白,眉目普通,唇无血色的平凡人类的脸,一个身材单薄,瘦骨嶙峋的可怜男人。
“你想拿这芍血百日红的花蕊做什么?”我开口问他,眼睛一眨不眨观察他的表情。
男人先是一愣,继而低下头,有些奚落自嘲,咧开嘴角轻轻笑着说:“让姑娘见笑了,温某家中,有一位患怪病久治不愈的六旬老母,温某听闻这苍穹山开辟已久,灵气逼人,外传更说尚有仙人隐居,就想来此山找找这传闻中的神花,好救母亲一命。”
“老天有眼,竟赏脸让温某歪打正着,温某已拿血浇灌了99日,医典上说,满100天就会开花了。”
“你傻啊。”
我蹲下来,拿手用力戳了一下男人额头,男人眼睛都睁大了,脸也瞬间升温变得通红,他捂着额头结结巴巴,身体连连后退,显得非常慌乱,“姑,姑娘!男女授受不亲……何况温某,温某是第一次见到姑娘……可使不得……”
“医典上写要100天,你就真放血100天?那要是它说要1000天呢?你是不是要把血放干啊?”
男人仰坐在地面,呆呆的,愣愣的望着我,“温某,温某没有这样想……”
我站起来,转过身背对他,撩起袖子,看着自己皮肤上一层层满满覆盖的薄而透明的鳞片,沉默良久,低低问道,“你,当真是要救你娘?”
男人立刻站起来,声音是义不容辞的坚定有力,低沉的嗓音缓缓传进我的耳朵里,“我自幼丧父,是我娘辛苦拉扯我长大的,现在我娘病倒了,做儿子的怎能不想尽办法治好她。”
我闭了闭眼,一狠心,指尖用力一扯,生生撕断皮肉,将手臂上一片透明的鳞片剥下来,转过身,不顾受伤的胳膊缓缓渗血,快步上前拿起他的手塞进他手心里。
“这个给你。”刚说完,伤口皮肤一阵刺痛,我一个没忍住,倒抽了一口凉气,赶紧把流血的手臂藏到背后,心里暗想,没想到“自残”还挺疼,之前还真是小瞧这个男人了。
男人摊开掌心,看到那片仅有大拇指甲盖大小的透明鳞片,不解地问,“姑娘,这是……?”
我扯开一个自认为优美的笑脸,故作轻松地说:“好巧,我这手头刚好有一副药,比芍血百日红药效更好,别看它小,你拿去泡茶给你娘喝。”
“相信我,你娘一定会痊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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