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叔叔说(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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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这边。
我紧跟着叔叔身后,出了院墅。
叔叔没有再往深入地底到地狱神殿的电梯那边走,而是领着我,在七拐八弯的溶洞里向上蜿蜒前行。
大约向上攀行了几百米的高度吧,然后潜入进一个深潭,这副4o5cm高的牛头人躯壳真的很强,水很冰冷,但这点气温也没什么影响,水下憋气十来分钟简直轻松自在,而且黑暗中也能视物,虽说没有主魂粒视物那么清晰。
我在叔叔的带领下,潜过几条分支洞穴,然后从另一个溶洞的水潭中冒出头来。
只是,这里的溶洞就小了许多,很多地方的宽度我这体型根本就过不去,但叔叔比我还要高一个头,至少46ocm,他让我坐下休息一会儿,然后对我说:“我们这种巨大的体型,是根本不可能融入现代社会的,但是在很多时候,又需要我们去进入现代社会,去执行大天使给我们下达的任务指令,比如说夺舍一下人类啊,配合并不知情的教士们演一种类似于双簧的驱魔戏剧啊,当然,我只是打个比方,你也别被那些叔伯哥姐的玩笑话带偏了,通常依谢尔伦大人给我们的任务并不是那么简单,现在这个情况,又要复杂得多,自魔界通道被打开,魔族入侵以来,任务模式变化极快,所以,孩子,让我来教你一些基础的东西吧。”
说着,他先给我讲解了一下躯壳是什么。
溶洞中的钟乳石嘀嗒嘀嗒地掉落着水滴,四下里静寂,昏暗,悄无声息,是个传道授业的好地方。
“躯壳就是灵魂的载体。有一些古代的典籍里说,肉身为船,灵魂就是乘坐肉身到达彼岸的人,而到达之后,船就可以舍弃了。什么是到达,其实那就是成为了神。但我们这种豢养恶魔,距离成神的那一步,还极为遥远,所以,我们就一定要先充分的锻炼、依靠躯壳。”
他掰下一根石笋,五指合拢一捏,石柱如粉末般落下。
“其实,我们豢养魔族的本质还是人类,人类最为本质的,就是可以繁衍后代,我们也一样。只不过,身体经过神族的后天改造,所以天生要比凡人强大许多倍,这就是神赐,这就是非常幸运的,让我们不必像凡人一样碌碌一生,至死也不明白生命的意义。”
我也不说话,就静静的听着他讲,反正我的意识在本质上就是个老人,已经很有耐性了。
叔叔说,躯壳就像是海绵,在本质上,就是一种松散的结构,全部都是由粒子构成,而无论骨、筋、肉、膜等组织,都是粒子,也就是通俗所说的细胞,和自然界的其它东西一样,是颗粒,是分子,等你的灵魂以后有了进一步的增强,就可以通过内视,看清楚这一切了。
这些我当然很是理解了,毕竟我用本体的魂粒都探究得差不多了。
叔叔还夸我领悟得快,确实是人才,进行过成人礼,能通过血腥试炼考核的都是天才。
接着,他又给我普及了一遍灵魂的知识,这个我也差不多知道了,虽然有些术语叫法不一样,但也大同小异。
不过,接下来,我还是学到了点本事——缩骨术。
先,是将代表恶魔之皮的红色皮肤消退下去,这是恶魔之躯的强大造血功能,让毛细血管遍布全身上下,提供令人恐惧的瞬间爆力,所以恶魔之皮呈现暗血偏青色,第一步便是平缓暴躁易怒的心性,收摄心脏供血,舒缓所有的筋肉肌膜,从而让皮肤渐渐恢复正常的类人类肤色。
接着,运用魂粒、意识的驱使,让躯壳的所有组织、细胞都统统缩紧,在经历了长达一个小时左右的反复练习,我终于有点费力的熟练掌握了。牛头魔的肉身不是一般的强健,经得住强力的拉扯,可以爆出骇人的力量,也可以有极强的柔韧性,而调动起身体各个部分,也更加灵活、便利。
如果说缩小躯体之前,是铜皮铁骨,那么缩小之后,就是银皮金骨,连同全身内外的皮肤骨骼脏器,密度直接压缩,变小。
我将自己的牛头恶魔躯壳,从4o5cm缩到了19ocm,但是这个牛头脑壳实在是难缩小,只是从橡木桶那样大缩小到了脸盆大,顶着这么大个不成比例的脑壳,实在是有些碍事。
再看看叔叔,确实是比我强,比我狠,46ocm的躯体,居然缩减成了个185cm的壮汉。
当然,他那个脑袋也没有比我缩得更小,也差不多脸盆大。这也是必然的,叔叔这个老牛头可是13x5的魂力,可比我的7x1强了不知道多少倍,用魂粒调动起躯体各方面缩骨调整起来,也比我快几十倍,我要一个小时,他1分钟之内就搞定了。
叔叔说这是魔躯特有的强韧之处,人类根本做不到。
不过,我觉得不方便的一点就是,躯壳缩小了,但重量可没变轻啊,所有的皮质骨质都极端紧密,脚下的压强都变大了,踩到点松脆的地面,一下就把地都踩裂了,而且这脑袋,这牛角,时不时就哐哐撞上洞穴的边角。
我说叔叔啊,这还是不行啊,要让普通人看到我们这牛头脑壳,还怎么融入社会,怎么执行任务呢?
叔叔说年轻人就是性子急,我当然会教你啊。
说着,又教了我更细微的魂粒运用,用魂粒中蕴含的自我意识,去干扰目标的意识,只要魂力比对方的强,起到压制作用,并不需要魂粒纠缠直接接触到对方的灵魂,这种略带着催眠性质的,就像是在你耳边喃喃的混乱干扰,可以很快地干扰到对方意识的正常运转。
虽说我早就会驱魂出体了,但毕竟这具分身的魂粒较弱,所以还是得装模作样一下,才让叔叔觉得我勉力的学会了。
不过,由此我也知道了,一般情况都没必要动拳头,都只是使用这种“魂术”就行了,根本不需要直接冲进去夺舍。叔叔说如果不是境界上的绝对压制,强行夺舍会有危险,一般不建议这么做,如果不小心让对方的意识与自己的意识混杂起来,很可能就会错乱,需要很长时间的恢复,古代这种就叫做走火入魔了。
而熟练运用之后,只要任何一个人将目光转到你的身上,他所看到的就是你正常人类的脸,只不过,他看过就忘,事后也记不起你这张脸长什么样子。
见我将缩骨术和迷魂术都运用熟练之后,叔叔领着我继续沿洞穴上攀,很快,就从一个农庄的地室中走了出来。
在这较短的一段路上,叔叔给我普及了一下我们豢养魔族的来历。
说我们这一族,最早的祖先是来自于另一次魔界入侵,我们这些豢养魔族,其实很多祖先都是神族抓到之后驯服的,之后,有的与神族杂交,有的与人类杂交,有些则像富兰克林的那种拼接怪物,所以,我们的血脉延续到今天这一步,是早就被完全改良了,除了身体强度更强,已经是半人半神的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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