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多年后的重逢(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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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尚毫不客气地回应道,
“你觉得,这词的主要思路是什么?搞不明白,估计怎么唱都是错……”
见小表弟如此小看自己,梅逢春气鼓鼓地答道:
“不就是一个狂妄的家伙,自认为了不起,却混得不如意,喝醉了酒疯,吹牛皮,借景抒情,顺便表达一下思念亲人的情怀么?”
“话虽然有点难听,本质上确实如此。”
金尚不得不承认,梅逢春的说法是正确的,只是因为原作词人的文学修养实在是太高,所思所想和中秋月明的情景太契合,天时地利人和,才造就了这传世名篇。
“你得明白,词如此,曲也不会差太远,只是强化了思亲的韵味,而不是单纯的情人分居两地,孤苦烦闷,借酒浇愁。”
“知道了,我会注意。”
虽然有点不开心,可小表弟说的是对的,自己没做好,梅逢春也不是死不认错的人。
第三次试唱的效果,听着还不错,似乎离金尚的想法很接近了。
“这次……还行,唱得中规中矩,虽然特色不明显,但也没什么可挑刺的地方。唯一让我有点不满的,就是编曲似乎有点年代感。”
这是含蓄的说法,其实就是在委婉表示,风格有点老气,上了年纪的音乐人,老一辈的歌迷会很喜欢,年轻人却不一定完全接受。
就跟脱胎于古曲《将军令》的流行歌《男儿当自强》,随着时间的推移,不同的人翻唱的风格也有微小的变化。
稍显正面的评价,让一直愤愤不平的梅逢春稍微好受了点。
接下来第四,倒是让金尚感到有点意思。
弦乐合奏选得不错,吉他手水平很高,配合很准,抑扬顿挫的长笛音,增加了几分中秋月色之下的冷然之感。
更让金尚感到意外的,是梅逢春那略显慵懒演绎方式,搭配其外柔内刚的音色,有一种于无声处听惊雷期待感。
这是一种与前世所闻的“邓版”和“王版”都有较大差异的风格。
又认真地听了一遍,金尚才微微点头,对梅逢春说道:
“前面的……你都是收着在唱,这第四,才是你的本性流露。”
“你听出来了?”
梅逢春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
“其实,姑父将曲谱和歌词交给我的时候,将你对这歌的期待与评价也告诉我了,所以……”
以金尚在闲聊的时候对南大彪、戴义琴和金时所要求的来,梅逢春唱出来,多多少少有点别扭。
“老实说,我有点惊喜,这次……我还是很欣赏的。但是,你要明白,这不仅仅是歌曲和歌手的事,还涉及到一项重要的商业推广,是不是要用你,我还得斟酌一下。”
“明白了,那我就满怀希望地期待了。这歌真不错,没想到当年那个跟在屁股后面的小表弟还有这种本事。”
“谁跟在你屁股后面了。”
金尚没好气地反驳着,
“对了,我觉得,你还是比较适合摇滚的。”
“女子……摇滚,这能行?”
“正好有市场空白嘛,如果你真能填补,大红大紫不敢说,未来国内歌坛肯定有一席之地。”
如果说摇滚圈是个浑浊的名利场,女子摇滚更是充斥着各种视觉系的妖魔鬼怪,歌坛压根没有她们的容身之地。
事实上,再次和梅逢春相遇,金尚就有一种遇到了正直、纯粹的元气少女的既视感。就气质上而言,完全可以试试走坂井泉水的路,以传播正能量的励志摇滚为切入点。
个人形象,梅逢春比ZaRd主唱还要优越,嗓音很相似,再加上家境优越,真有人愿意捧,有好歌助推,说不定能火起来。
长长的秀,简单绑扎后甩在身后,秀气时尚的型,点点淡妆,由内而外的英姿飒爽之感,确实很有姿色。
在形象塑造上,这个多年未见的表姐,似乎比家务全废,十指不转阳春水的李萱要擅长一点。
也是,上大学之前都不会自己梳头的千金大小姐,在这个年代也十分稀有。
不过,梅逢春这份仪态,在十年后可能显得很大气优雅,魅力十足,如今嘛,还真不见得比温柔学姐和娇羞学妹有人气。
在风气略趋于保守的一九九五年,巾帼不让须眉的女英雄,还真未必有多么受欢迎。
“怎么,看够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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