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没想到还能遇见这种笨贼(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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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南通过“讼棍”带来的那些案件积累,其实也能够体会到辛大国的心情。
从辛大国这个外卖员的视角来看。
最生气的肯定不是什么商家出餐的速度太慢了,或者因为气原因路不好走之类的。
而是那些还没送到客户手中的外卖被偷了。
现实中有很多新闻都能明。
例如。
东西被偷后,钱是一方面。
有些不好话的客户,见等了半的餐没送到手上,也是一肚子火,他可不会管是有什么理由。
逮着外卖员拉扯个把时后,他后面的单肯定是全超时了。
所以这还会引发一个连锁效果。
那个外卖员之后送出的每一单,都可能因为超时,遇见这样的客户,又是威胁差评举报,又是打电话投诉什么的。
至于报案。
外卖被偷这种事,在很多情况下,都达不到立案标准。
所以从辛大国的描述来看。
他这种多次被偷外卖的人,肯定对那些偷是恨得牙痒痒。
如果以最大的恶意去揣测。
那么辛大国会不会在给这条鱼下老鼠药的时候,也在心底希望正好借着这个东西,报复一下喜欢偷他外卖的偷呢?
周南并不知道当时的真实状况。
但从法官的判决是无罪,而不是过失致人死亡来看。
那么辛大国应该没这些想法。
他应该是在知道这条鱼有毒后,对这条鱼进行了保护行为,所以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至于民事责任。
那就得看那个法官是怎么判断的了。
要不为什么偷遭人恨呢?
偷东西不。
有些人发现东西被偷后,猛追偷,导致其身亡后,还会因为过失致死被起诉。
哪怕都没碰到偷,在追捕的过程中,偷自己因为心脏病吓死了,也依旧会承担责任。
而这种偷偷东西被毒死的案例,其实并不少见。
曾经就有一位大爷因为晾在自家院子里的香肠全都被偷了,因此被气的不轻。
大爷想着报案应该不会立案。
于是给新的一批香肠下了毒,想着要是偷再偷,就让他吃点教训。
结果偷又来偷了,但直接毒死了。
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王大爷主观上是要下毒报复偷,客观上明知下毒可能会毒死偷但还是去做了,因此大爷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而辛大国这样的情况,更像是曾经的一起偷偷中药的案子。
偷在路过一家中药店时,顺走了一根店门口晾晒的草药,拿回去泡酒后被毒死了。
一审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了两年九个月,加上赔偿三十万。
中药店老板不服,再次上诉。
二审公诉机关以证据不足为由撤回了起诉,因此中药店老板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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