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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少时的感情,就像炉子里的香,有一点火星便会燎原千万,不计后果,也不问缘由,只想着怎么才能烧得浓、烧得旺,仿佛永远不会止息。可一旦烧成屑,化作灰,便是再猛烈的火,也不会再复燃。
时间就是那团焚香的火。
让她在最美好的年纪遇见他,品尝到情爱的滋味,如烈酒过喉,轰轰烈烈;最后,也终于在那日积月累的鸡毛中,将她对他的所有眷恋都消磨殆尽。
她早就已经不爱他了,只是不甘心。
现而今就连这点不甘,也被他亲手斩断,若有来生,她只求与他再无瓜葛。
顶梁的立柱轰然倒下,慕云月坦然地闭上眼。
火海外传来娄知许歇斯底里的呐喊:“月儿——”
才刚响起,就被另一道嘶吼声霸道地覆盖:“阿芜——!”
这一声包含了太多,她分辨不清,只觉比娄知许更焦急,也比他更强烈,仿若一把利剑,要为她劈开这滔天烈火。
慕云月还没反应过来,人便落入一个温暖坚实的怀抱,力道之大,几要将她揉进自己骨血。
清浅的冷梅香自他袖口散出,让人想起皎皎月光下,皓皓雪色间,那二月岭上红梅满山盈谷的盛况。
不是娄知许。
却清楚地带着记忆里的那份炽热,像太阳一样,再次照耀她心房。
慕云月猛地睁开眼,从梦中惊醒。
作者有话说:
吾既为王,食民之膏血而生,自当殚精竭虑,以吾之牺牲,换国之昌盛。———改编自游戏《仙剑奇侠传五前传》龙溟台词,非原创
推一下隔壁预收《楚宫腰》,落魄千金和衣锦还乡的马奴,的故事,下一本会写它~
【文案如下】
林嬛第一次遇见方停归,是在十三岁那年冬天。
那时,他还不叫“方停归”,叫“阿狗”,名字粗鄙,人也低贱。
别的乞儿为了活命,不顾尊严地从王公子胯下钻过,去抢那裹满淤泥的馊馒头。
只他冷着一双眼,饿得眼冒金星,被打得头破血流,也不肯屈服。
林嬛救了他,带他回侯府,给他吃食,给他衣裳,教他读书写字,还给他改了名,叫“方停”。
愿他今生所有苦难,都能到此为止。
少年生得俊秀,却也冷漠寡言,得了她那么多帮助,也从未同她道过谢。
可每天早起,林嬛闺房的窗台上,都会有一枝当日摘的花。从春到冬,风雨无阻。
后来,他终于学会写文章,写的第一篇,便是婚书。
亲手交给林嬛的那晚,他手心全是汗。月光照在他面颊,都泛起了淡淡的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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