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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房非常整齐干净,看得出应该有钟点工经常打扫,也没什么私人物品,纯粹就是作为待客用的。不过据季意的观察,夏秘书家里应该不常来人,拖鞋只有两双,他脚上这双明显也是穿旧换下的。
上了一天学,放学后直接去打工,连口正经饭都没吃上,只匆匆塞了点面包在肚子里,季意有点饿,但他更困,于是眼一闭,很快睡着了。
惦念着第二天还要上学,季意的身体钟按时叫醒他,打着哈欠上厕所。
洗手台前摆了牙杯与牙刷,季意喊了声:“夏秘书?”
没回应。
季意刷着牙找遍主卧书房阳台,还是没人,带着疑惑吐掉泡沫,漱了漱口,打电话。
那边很快接起:“少爷,我在买早餐,马上回去。沙上有我以前的衣服,你将就穿一天。”
“哦,好。”
可能真的忙,季意刚说完,夏知礼便挂了电话。
季意拿起沙上的衣服,很普通的短袖衬衫与运动裤,也是旧巴巴的,不过夏知礼大约天生会挑衣服,这套一看就是学生时穿的衣服,过了这么多年,手感依然很好,穿上也很舒服。
哦对,还有一只崭的内裤,款式与当初在医院送给季意的一模一样,就是稍稍大了点,有点兜不住小弟弟。
季意闷闷地看着小弟弟,心想你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啊。
总而言之,夏知礼让季意住了一晚,但并没有任何讨好与款待的意思,态度妥帖温和,恰到好处维持着距离,却又不会让人心想不悦。季意啧啧赞叹,幻想着未来等他变成霸总,一定要将夏秘书挖过来。
干等着没事,季意被书房的海量书籍吸引过去。
书架上杂七杂八的书都有,金融学,经济学,科学数学,成功学,世界名著,二十四史。
现在生活节奏多快呀,很多人书不再是为了看,而是为了装逼。季意原本想着夏知礼也可能是这样,直到他随便抽出一本书,都能看到划线、标注与书签,他惊呆了。
而最显眼的,就是橡木书桌上放置的那本聂鲁达诗集,不知是何年出的版本,书皮边角已经起毛,旧得不能再旧,让季意怀疑是从旧书摊上淘来的。
不,旧书摊上淘来的都比这。
季意翻开一页,还没仔细看,便被一只相框吸引了注意力。
相框就在手边,照片看上去有些年份了,里面总共五个人,一个高大英俊的青年,与四个萝卜头似的少年。
季意微微睁大了眼睛,他一眼就认出了照片中的青年的是谁——渣爹邱旻!
第34章失宠
照片中的邱旻只有二十四五岁,在那时没有美颜滤镜的镜头下,立体深邃的五官依然无懈可击,俊得光。
季意有些吃味,原以为是久居上位与岁月赋予了渣爹无与伦比的魅力,没想到他年轻的时候就这么帅了。
继而又想,自己现在还没张开,等过了二十岁,会不会像渣爹一样变成行走的荷尔蒙,迷倒万千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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