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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亦捷笑了笑,看似无所谓地说:“其实什么地方都是一样的。”他用刀子切肉的时候磨着盘子,发出了略微刺耳的声响。“我以前不明白,后来才明白,只要有钱,那就跟通行证一样。”他看着我,用餐巾随意擦了擦嘴,说:“这就是在这个世界生存的原则。”“很抱歉,我事前去调查了你。”杜亦捷举起酒杯,红色的液体映着他的笑靥,显得有些扎眼:“你是李小姐的助手,那件事就麻烦你们了。”我想,我什么东西也吃不下了。事后,杜亦捷替我叫来了计程车。夜里,他穿着黑色风衣,整个人就像没入了黑暗之中,连瞳孔的颜色也是黑蒙蒙的一片。“谢谢你陪我吃顿饭。”在我坐进车前,杜亦捷略微抱歉地说:“今晚我还有些事情,只能麻烦你自己回去了。”我看了看他。最后,深吸一口气,对他叫道:“老大!”杜亦捷顿了顿,我说:“你在这里等我二十——不,十五分钟也好,你在这里等等,千万别走!对!就是站在这里,等我回来。”我坐进车内,对着计程车司机说:“麻烦你载我到w街,就是离这里很近的那条——”还不忘从车窗探出头,对着杜亦捷大叫说:“一定要在这里等啊!十五分钟!就十五分钟!”杜亦捷怔怔地看着我。现在是晚上最热闹的时候,一条道上塞满了车,我不断张望,看了看腕表——算、算了。咬紧了牙关,往司机塞了一张钞票,匆匆忙忙地下了车,将外套脱下拿在手上,松开了领结,奋力地张腿跑至前头。等我滑稽地抱着两个烤番薯急急忙忙地跑回原来的那条街时,已经是浑身是汗,喘得上气不接下气。当杜亦捷一脸愕然地看着我,我脑中立马闪出一个悲哀的结论——体力活果真不大适合我。我深呼吸了几次,好一会儿稍微顺过气来,杜亦捷已经微蹙着眉头走到我面前。我胡乱地将其中一个烤番薯塞到了他手里,咬牙道:“我说啊……你这个孩——不对,老大你这人怎么这样。”杜亦捷疑惑地看着我。“说请我吃饭,结果带我来吃这种吃不饱的地方,喝酒能喝饱肚子么?还不如这个实在。”我径自坐到了一边的长椅,剥开了铝箔纸,那番薯被我抓得太紧,压散了些。前方静得厉害,我头皮发麻地抬了抬眼,杜亦捷已经在我旁边的位置坐下,垂头剥着那包着番薯的铝箔纸,缓缓扬起嘴角:“很香。”我点了点头,颇有些得意地说:“卖烤番薯的老板以前在大马、新加坡还有内地旅游过,学了很多手艺,店里什么都有,我也是在打工的时候好难才找到的。”“打工……?”我干笑了几声,讪讪地咬了一口番薯。结果,终究是杜亦捷亲自把我送了回去,只说是烤番薯的回礼,又道:“我在那里等了你半小时,索性就把打电话通知下面的人事情挪后了。”他笑了笑,心情看起来很是愉悦。下车之前,杜亦捷突然叫住了我:“小祺。”他除了之前见面的时候这么叫我,这还是他这么多天来第一次这么唤我。我不自觉地揉了揉耳,杜亦捷从一边拿出个暗色的小盒子,打开问:“这是你掉的吧?”我低头一看,看着盒子里安放着的白金坠子——愣愣地点头。“我想合该是你的,那天你掉在房里的,后来他们整理的时候交给我,我看着有些磨痕,所以自作主张地拿去金铺修了修,你不会介意吧。”杜亦捷将链子拿出,轻轻拉过我的手,放在我的掌心。我不自觉的收紧。“以前没看你戴过。”“呃,啊……?”我回神地抬头看他,顿了顿,有些僵硬笑道:“你要不要上去坐坐。”杜亦捷摇了摇头,唤道:“小祺。”只听他轻声说:“以后别叫我老大了,和那时候一样,叫我的名字。”他的手轻轻勾着我的,有力地握了握,叹道:“你是不一样的。”我脸上微微发热,冲他尴尬地一笑,点了点头,“你……早点休息。”目送着杜亦捷离去,疲倦感顿时袭来,将那坠子放进口袋中,双脚有些酸疼地走进公寓里。我住在最高层,这一层的灯光设备不是很好,不知是不是因为住这么高的居民比较少,维修费比其他几层少缴了点,总之我一路走过,那灯光是一会来一会儿去,这层楼又没什么生气,乍看之下,还真有些阴深。我有些恍惚地走着,脚步蓦地停下。前头隐隐约约似乎有个人,灯光一闪一闪,周遭仿佛弥漫着森冷的寒气。大吉大利,现在才几月。我攥紧了公事包,壮着胆子,走前了几步。“呃……请问——”那影子动了动,一身白色风衣裹得密不透风,闻声猛地回头。我和他俱是一顿。现在入夜了,难免有些起风,他原来定定地看着我,俄尔微微地低头,脸上毫无血色,身板子比记忆中的单薄许多,整个人包得死紧,看过去还真有带给人一种凄凄凉凉的错觉。一时之间,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毕竟也有好些年没见了。虽说,那张脸和记忆中的变化不大,可感觉大是不同,露出的手肘有着苍白的骨感。像是在门外等了许久,他的唇有些干裂,在光暗不明的廊道上,那抹眼光却似乎慢慢注入精光。我呆滞半晌,硬是扯了扯嘴角,走到门前拿出钥匙。不知是不是因为太累,眼睛开始泛疼,钥匙插入洞中的时候花了点时间。他沉默地站在一边,我似乎能感受他冷冽的目光。好容易打开门的时候,正要走进去之前,才发现衣角让他抓着。他的手似乎颤抖着,剧烈地仿佛要抖散似的。像是用尽全力地揪紧我的衣角。我缓缓吸了口气,回头冲他一笑,强作自然地道:“进来坐坐吧,吹了一晚上的风,不冷么?”他抬了抬头,像是有些讶异。我拍了拍他揪着我衣角的手,慢慢地抽出来,领着他走了进去,然后把门带上。“呃,我住的地方有点小。”他站在玄关,微微仰头环顾四周,眼中闪烁着微光。我走进厨房的时候,他又紧紧地跟了上来,一句话也没说,甚至一点音节也没发出,在耳边回响的只有那忽轻忽重的脚步声和轻不可闻的呼吸声。“你先坐着,我给你冲杯热茶,呃,对了,你吃了没有……还是——”我卷起了衣袖,回头问他。他答也不答,只是伫立在那儿,直到那双眼看得我心里微凉,才见他慢慢走出厨房。他这些年不知道经历了什么,整个人的感觉显然低沉许多,没有之前或是我记忆中的那般傲然,反倒是意外地深沉缄默。我烧开了水,冲了两杯红茶,拿出去前双手拍了拍脸,振作地呼出一口气,扬起笑容边走边道——“王筝你怎么知道我住这里的,其实你应该先打通电话给……”……人呢?我看了看空荡荡的客厅,哪里还有王筝的影子。要不是玄关的门还开着,我估计还以为刚才看到的只是幻觉。我走到门外,下意识地去寻找那抹身影。长长的廊道上,一个人影也没有,灯光依旧一闪一闪地。我轻叹一声,慢慢地把门关上。第30回一个二十几岁的男人哭红鼻子,这画面不太好看。再者,我心里又明白,自己严格算起来,都能过六十大寿了,还抓着一个未嫁姑娘的手死也不放开,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唉,老实说,我自己也觉得挺扫面子的。不过哭也哭过了,想把擦掉的眼泪收回来也是不太可能的事。关键是,我终于遇到了李玲。那个还在念大学,为了生活还有学费而奔波的爽朗女孩。先前我并不是没去找过李玲,曾经几次到那所我和李玲曾经一起上过的大学打听打听,得到的结果却都是没有名叫李玲的华裔学生。当看到那张照片里和李玲有些相像的陪酒女郎时,心底着实凉了大半截,现在总算让我遇见了她。我心里一直都清楚,如果说我得到这便宜的一生,有一件非做不可的事情,那就是——这一世,我定要让李玲幸福。因为如此,当时决定留学的时候,还是选择了同样的城市,虽然大学不同,可终究在同一个地方,要找起来也有个方向。只是,我和李玲认识了这么多年,却甚少听她提起家里的事情,只能傻乎乎地从大学方面着手。终于,还是让我找到了她。只是这对我而言的重逢,就李玲而言却是我们俩的第一次见面,我先是哭得一塌糊涂,又死死抓着她的手不放,最后还把店长给闹了出来,让李玲和程辰两个人把我拖到店内不起眼的一角安抚。一直到我顺过气来,程辰才强掰开我拉着李玲的手,霸道地拉着我离开。只是没想到,一出店门,程辰就揽过我的肩,睁大眼说:“胖仔,你这演技未免也太好了。”我用袖子擦着眼泪,眼角被磨得生疼,一脸不明所以地看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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