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一个文盲的字帖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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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参商想要再淘一张仿伟人手书的老字帖——毕竟,他之前的老字帖,已经没了,再一个,不管是接下来看热闹,还是在后面的对付老民警身上的那鬼神,有这么一卷字帖在,都能令人倍感安心。
字帖本身,并不难找,不过真正合用的字帖,就不一定了——并非是所有书写伟人手书的字帖,都是神物。
林参商所需要的,是那种字帖当中,蕴藏了一种精神力量的字帖。
字帖本身的艺术价值,什么笔法等等,都不重要,但蕴藏于那字迹当中的精神力量,却是叫人一看就能感受得到。
一直找了两天,林参商才在江边的一户留守老人那里,得到了一封合适的字帖。
‘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书写这字帖的,并非是什么名家,而更加近似于一个没文化的人。
张开字帖的时候,林参商甚至是更猜测得到,一个不识字的人,手脚僵硬的拿着不受控制的笔,在纸上勉强画出不规则的撇揦,用最不符合的笔画顺序,拼凑出这八个字来。
而相对于那笔法的简单丑陋,则是这字帖当中所蕴藏的精神力量,异常浩大。
颇有以自己的一手一脚,打拼出一个前所未有的新世界的信心和决心。
那是不向一切外物敌人低头的决心,是相信自己绝对办得到的豪迈勇壮。
“好字。”见到这字帖的刹那,林参商便忍不住的感慨起来。
“好什么好啊。”字帖的主人,是个快七十岁的老爷子,耳清目明,筋骨强健,性格也很是爽朗,听着林参商的夸赞,他自己也忍不住的笑了起来,笑声当中,竟是有一些不好意思,“当时我自己比着语录瞎写,都不敢拿出来给别人看。”
“也就现在老了脸皮厚了,这才敢把这东西拿出来自己悄悄回味一下。”
“我说的好,可不是笔迹书法——若提这个,我说句不好听的,这书帖的笔迹,比小学生还不如,可在我看来,这书帖当中真正珍贵的,却是里面藏着一种精神。”
“豪情万丈,充满希望。”
“老爷子描摹这书帖的时候,哪怕是一无所有,但也一定对自己,对未来充满了信心,现在的人,只怕几十个几百个,加起来都比不过老爷子当初的精神头了。”
“现在的年轻人,的确是没有我们当时的那股劲头咯,不过也怪不得现在的年轻人,时代在变嘛,以前非得有那股劲头才能吃得上饭,现在不用那股劲头就能吃得饱穿得暖,又何必非要那现在的年轻人和以前比呢?”老爷子的想法,开明得简直不像一个七十多的老爷子。
老少在一起,聊得开心,最后老爷子不但不收这字帖的钱,更是亲自去水缸里抓了自己昨天钓的鱼出来,要请林参商和张烟吃晚饭。
“我就知道,你们这些年轻人呐,陪我们这些老头子吃饭都不稀得咯。”老爷子这话一说出来,林参商便再也没有了拒绝的法子,老老实实的坐在旁边等着开饭,而张烟则是进了小厨房,和老爷子一起收拾鱼和调料一起下锅,一老一少,配合得可谓是天衣无缝。
饭刚刚做好,门外老爷子刚加班回家的孙子便出了声音。
“有客人啊。”一个和林参商年纪差不多的年轻人满脸疲惫的进来,看向林参商的目光,不无审视和警惕。
“我孙子,赖志华。说是要陪我养老,所以就推了远处的工作,就在近处找个了班上,不过天天加班,累得跟什么一样,也不知道加了个啥,说是陪我,一天也难得见面。”老爷子给几人介绍道,提及自家孙子,老爷子言语当中,不乏骄傲,又不乏无奈。
“这两位是山里面的小道长,来收了一幅破字画。”
“字画!”赖志华的眉头跳了跳,看向林参商和张烟的目光,越质疑。“我们家几代贫农,哪有什么字画。”
“就我自己动手写的那一张自己动手,你们看不上,可人家稀罕得很呢。”
“就跟小孩子写的那一张?”赖志华笑着道,显然是一个没什么欣赏水平的。
“笔法虽然粗陋,可其间的昂扬精神,却是叫人佩服。”林参商再一次强调道,说得老爷子眉飞色舞,眉毛都跳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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