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被相亲了(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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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子舍完,俞宛秋笑着把簸箕放进典当行里说:“这个就舍给贵宝号吧,愿你们财源广进,赚得盆满钵满,银子多到要用簸箕撮。”
“谢姑娘吉言。”刘掌柜和身穿蓝色直裰的秦主事满脸喜色地向她拱手为礼,让俞宛秋感叹,还是古代的商人真正具有商人风范,不会因为她只是个小姑娘就心生怠慢,照样礼节周到。刚刚她进去的时候,才坐下,就有小伙计用托盘恭敬地奉上香茶。
这时林兰馨的丫头碧桃从对街走过来,朝俞宛秋福了一福道:“我家姑奶奶请姑娘过去坐坐,说店里新进了一批夏天的料子,也许姑娘用得着。”
“好的,我马上就去。”
看到碧桃,俞宛秋心里产生了一丝犹豫,因为碧桃的出现让她意识到了一种可能:典当行和绸缎铺只隔了一条街,掌柜们平时是不是来往呢?
也就是,需不需要换一家典当行的问题。如果她在这里典当东西的事情被对街的绸缎铺老板知道了,再告诉林兰馨,林兰馨再告诉她相公
转念一想,怕什么,本来就是她自己的东西,父母传下的遗产,又不是从沈府偷来的,她爱放哪儿就放哪儿。
想清楚了,她神情坦然地去了对街的凌记绸缎铺。
凌记是京城数一数二的绸缎行,百年老字号,据林兰馨说,光在京城就开有三四家分店。
一面看今夏新品衣料,一面悄声跟林兰馨开玩笑:“幸亏是你姨妈,不是你姑妈,要不然,她不得叫凌林氏了?”
林兰馨却告诉她:“姓凌的就是我姨妈,我姨父是入赘的。我姨妈可是个厉害角色,凌记从分号的选址到进货,基本都是她拿主意,连店里伙计私都知道,我姨父只是二掌柜,姨妈才是大掌柜。”
古代的女强人啊,俞宛秋立刻起了结交之心。
作为一个从现代社会穿越过来的人,她还是认为,工作和事业才是立身存世的根本,其他的一切身外之物都不如这个靠得住。无论是开个像凌记这样的铺子,还是学一门手艺,像薛凝碧那样擅绣,都比坐吃山空要强得多。
当然,这事也要顺其自然,贸然请林兰馨引荐就没必要了。她可以一步步来,以后多照顾凌记的生意,对于老主顾,尤其是从亲戚家来的女客人,店里的女掌柜说不定会亲自出来见见的。
除了对凌记的女掌柜感兴趣外,她也对绸缎行感兴趣。她想过了,离开沈府后如果要开店的话,店里的物品肯定得跟女人有关。她戴着这顶大家闺秀的帽子,总跟男客户打交道是不可想象的,只能做女人的生意,像卖衣料啊、鞋子啊,或化妆品之类。
才坐了一会儿,女掌柜没来,却等来了少东家。
当时俞宛秋正在店铺后面的客室里拿着料子在林兰馨身上比比划划,听见外面的伙计喊“少东家”然后一个带着磁性的男声笑着问候了一句:“大家辛苦了!”
俞宛秋立刻对来人有了好感,因为声音真的很好听,对手下也很有礼貌。在提倡人人平等的社会里,老板对下属客气不算什么;在等级森严的古代,就显得难能可贵了。
凌少东在外面跟店中主事讨论了一下当天的买卖,然后帘子一掀,俞宛秋整个人变成了木胎泥塑,心跳快到心脏几乎不能负荷。
老天,这么滥俗狗血的穿越剧情节怎么都被她给遇上了!
这个人,长得跟前世的大老板连臻竟有七八分相似。
不笑的时候还分得出谁是谁,一笑起来简直就是活脱脱的连臻式笑容:看起来很可亲,其实心硬如铁;看起来很和蔼,其实拒人于千里之外;看起来很谦虚,其实自大自负到目中无人。
本来的好印象都被这个笑容给抵消了,俞宛秋由着那对表兄妹在一旁寒暄,自己只是低垂眉目,默然静坐,外人还以为她在害羞呢。
如果没有穿越那晚的偷听事件,也许此刻她会喜出望外,甚至喜极而泣,以为是老天爷开恩,有意补偿她那一世爱而不得的痛苦,特意把她送回古代,来完成一段本来无望的情爱。
可惜,在被连臻那样鄙弃之后,她再也不敢爱上任何与他想象的人,尤其这人的笑容和气质跟他像到九成九。这才是真正的、骨子里想象,最可怕的神似!
“我表哥怎么样?”不知何时,凌少东已经走了,林兰馨用手肘轻轻拐了一下恍如陷入了迷离梦境的俞宛秋,用耳语般的声音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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