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做衣服(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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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别难过了,这么多年的,该还的都还了,就当缘分尽了,以后我当你的家人”,徐明懿想到了当初的沈朝,一身血倒在雪地里,孤零零一个人,跟自己一样,可怜极了。
“不管什么时候,我们才是一家人,以前是,以后也是”,沈朝说到一家人的时候眼睛都冒着光,不管命运如何捉弄他,有徐明懿在他身边,他能都生出无限勇气以及对活着的渴望。
“阿懿,等下喝了药,我们就去隔壁家成堂伯家,三个月前,时堂哥媳妇生了个闺女,奶水不够,让我帮他们买袋奶粉带回来,等一会儿我顺便把上次给你买的布和毛线带过去,玉华伯娘手很巧,做出来的衣服花样很好看”,沈朝温声的交待完等下要干什么。
他都安排好了,除了要喝药,她没什么可反对的,点了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你带糖了吗,我没糖了”,她突然想起今天出门随手带的两颗吃完了,转过头问沈朝。
“带了,管够”,沈朝笑着从衣兜里掏出一颗大白兔奶糖,并剥开糖纸,递到她嘴边。
“先吃吧,等下还有,药应该可以喝了,我去端过来”,见徐明懿吃下了,沈朝把糖纸往兜里一塞,就转身去厨房了。
回来的时候,手里端了一碗药,黑乎乎的,看着就苦,徐明懿深呼一口气,接过碗,一口干了。
药苦得她眼睛都睁不开了,连续喝了一周的药,还是不能适应这该死的苦味,迅接过沈朝手里的糖,一把塞进嘴里,直到糖果化开,甜味在嘴里扩散,味觉才好像恢复正常。
等她漱了口,两人再休息了会儿,就出去沈家成家,这时家成堂伯和时堂哥他们上工还没回来,家里只有玉华伯娘和白巧丫母女三人,堂伯家一共生了三个孩子,大堂哥沈明在部队当兵,顺便在那里结婚生子了,媳妇也是部队文工团的,二堂姐沈落也是凭本事考到城里罐头厂的正式工,在城里结婚了,小儿子沈时半年前结婚,在村里当记分员,几人的收入都不错,也舍得给爹娘,所以平时玉华伯娘都不用去上工,这时候估计是在家的。
所以沈朝才带着徐明懿这个点出门,他想早点回去,最好能赶在吃饭的时间回城。
果然,他们远远的就看到他家的烟囱里炊烟袅袅,秦玉华做饭慢,磨蹭,所以她一般会提前两个多小时做饭,比如别人5点多做饭,那她就3点多做饭。
“嫂子,带珍珍呢”,门没锁,白巧丫正抱着闺女在院子里哄。
“是朝子啊,你这是要找娘?她在里面呢”,她看见沈朝手里带的布,便猜他这是要找自家婆婆做衣服来的,没办法,自家婆婆手就是巧,她刚嫁过来的时候,也尝试着跟她学,可是虽然她名字有巧,但手是真的不巧,做出来的衣服乱七八糟的,全塞给沈时穿,搞得沈时很有意见,最后只能含泪放弃。
沈朝带着徐明懿上前,他伸手逗了逗沈珍珍,才三个多月的小人儿,也不怕生,逗她还会咧着没牙的小嘴笑,两只紫葡萄一样又大又亮的眼珠子紧紧的盯着徐明懿。
徐明懿好奇的看着眼前的小人儿,不觉得有点紧张,连呼吸都放慢了,想伸手碰碰她又怕吓到她。
“你要抱抱她吗,她不怕生的”,白巧丫看着这个跟着沈朝过来的漂亮女同志,见她眼神看着自己宝宝,以为是想抱但不好意思提。
于是说着便将孩子往她跟前递了递,徐明懿看着近在咫尺的孩子,她从没这么近距离的接近一个这么小的孩子,不知道该怎么抱才能不伤到她,无措的看着沈朝。
“给我抱吧,叔叔都还没抱过珍珍呢,对吧”,沈朝从一旁接过孩子,他也没抱过孩子,动作有点僵硬,白巧丫在一旁指导着他该怎么抱孩子才舒服。
见珍珍眼睛还紧紧的盯着徐明懿,把她转向另一边,她的头立马转回去,沈朝轻轻握住珍珍的小手,“珍珍,是喜欢姨姨吗”,边问还将她的小手伸向徐明懿,眼神鼓励她摸摸她。
徐明懿刚伸出手,就被她一把握住食指,好小,好软,她霎时一动都不敢动,‘好可爱’。
徐明懿看着她,沈朝看着徐明懿,白巧丫眼神八卦的看着沈朝和徐明懿。
只见沈珍珍趁大家不注意,一把子将徐明懿的手指塞进嘴里,嚼吧嚼吧。
“诶诶诶,娘的傻闺女哟,姨姨的手可不能吃哦”,白巧丫见状,立马把手指从沈珍珍的嘴里解救出来,并帮她擦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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