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四章 高兴(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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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莫聆风对邬瑾那一诗的回应。
两人默默无言,等到墨干,邬瑾合拢手掌,将这三个字牢牢握在了手掌之中。
莫聆风嚼碎猊糖,吞咽入腹,随后大打哈欠,起身揉了揉眼睛,和邬瑾道别,回长岁居去。
待她走后,邬瑾把目光移回桌上,取一张竹纸摊开压住,提写道:“元章二十六年四月二十六。”
“一朝风月,万古长空。”
写过后,他将这张纸卷起来烧掉,只在脑海中留下一个清晰牢固的印记,随后摊开手掌,长久凝视着上面字迹。
莫聆风趴在殷南背上,往长岁居而去,寂静的莫府如同深潭,任凭风吹雨打,它都波澜不惊。
风从后头卷来几声狗叫,又渐渐远去,莫聆风听着这熟悉的狗叫声,便知道是程廷已经将脱籍一事办妥,送了祁畅回来。
她无意再见祁畅——这条灰扑扑的虫子,一举一动都在她两眼之中,她知道他的来龙去脉,洞彻他的秉性心胸,对他的学问了如指掌。
能用则用,不能用则杀之。
莫府角门,确实是程廷给祁畅脱了奴籍,又将他送来了回来——祁畅虽然不是奴籍,可是无处可去,只能回到莫府,继续做奴仆。
祁畅在角门看着程廷牵狗离去,慢慢走回九思轩,给自己点了一根蜡烛,在那三张品字摆放的桌椅前停下,坐到了邬瑾常坐的位置上。
就这么干巴巴坐了一阵子,他从翻覆的惊喜中回过神来——回过神来了,先前还只是模糊的狂喜,现在变成了清晰的巨大喜悦,喜的他坐不住,站起来蹦了好几下,又出了几口长气,才勉强能坐下。
他不是奴才了!
他可以和邬瑾一样,参加秋闱,参加春闱,光明的前途近在眼前,他闭上眼睛几乎可以描绘出那份美好。
那些官家子弟,程廷、王景华,都对这个机会不以为然,只有他自己知道,对他们来说如此平常的一件事,在他却是可望不可即的恩赐。
上一次这样高兴,还是邬瑾给了他一个糖饼,那时候他还在做乞丐——他仿佛生下来就是个乞丐,连皮带肉都是脏兮兮的,不是冻的半死不活,就是饿的前胸贴后背,他还是头一次尝到糖的滋味。
后来到了莫府,他倒是能吃饱饭了,但时常吃的战战兢兢,倒不觉得吃的很舒服。
高兴!
快乐!
思绪好像浪潮,一波波冲击着他的心神,饶是秋闱还未开始,他却已经忍不住畅想春闱过后的日子。
他不求当个大官,能有一个小官做就好,听说穷乡僻壤的县令,没有人愿意去,他都可以去。
他想得飘飘然,屁股坐不住了,起身在屋子里转来转去,脸上时不时露出一个笑,牙花子都晾在了外面。
直走到筋疲力尽,他那脑袋还活跃着不能停下,好不容按耐住自己的思绪,他走到赵世恒画的一副《消夏图》前,仰头看像画中的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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