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缝合怪的老巢(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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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显,末版中缝广告的效果并不怎么样。登出广告后的第一天,戈登在家白等了一天。
第二天,他弄了一个留言箱挂到门口,并准备了留言用的铅笔和纸张。这样就不用在家干等,可以出门干自己的事儿去了。
这个留言箱一开始就应该准备的!戈登觉得自己考虑不周了,不过情有可原,毕竟是第一次当私家侦探嘛。
弄好留言箱后,他先到“红狮与太阳”餐馆吃了午饭,随后直接来到了东区铁碳街的“道格五金店”。
这个道格五金店,除了做五金生意,还是一个购买枪支弹药的秘密渠道。以前还在辉利党时,戈登就是这里的老主顾了。
店主人道格大叔五十多岁,有点驼背,缺了一颗门牙。此时,他正他坐在挂满各种工具和零件的杂乱店铺内,收拾着手头的一卷铁丝。
“道格大叔,想找你进点儿货呀。”
道格大叔抬起头,眯着眼打量了一下戈登,说道:“是戈登呀。我听说你刚脱离辉利党了?”
“是的,怎么了?不是辉利党,就不肯卖东西给我了?”
“那不会。只要你手里的金镑是真的,别说你脱离辉利党,你就是变成弗萨克人,我的生意也照做不误。说吧,想要什么?”
“一支短管霰弹枪,能藏在腋下的那种。生铁霰弹三十。再帮我订做一条背带,一边儿能放霰弹枪,一边能放匕。”
戈登手里不缺枪械,但没有小巧隐蔽的霰弹枪。侦探毕竟不同于黑帮,武器还是隐蔽一点好。同时霰弹枪对于戈登而言,是最实用的武器,只要装上特制的“生铁霰弹”,就既能对付恶灵,又能对付活人了。
这种“生铁霰弹”,因为对鬼魂有很好的效果,所以在戈登过去从事的“偷尸盗墓”行业里,早就是常用的弹药了,直接就能买到。
所以,戈登只需一条背带和一把小巧的霰弹枪,再加上家里的生铁匕,就能配齐一套基本装备了。
“搞这么隐蔽,你这是要去刺杀乔治三世?”
“哈哈,我对尊贵的国王陛下可没有这种图谋!我现在转行做私家侦探啦,不管死人的案子还是活人的案子,我都能办!有生意记得介绍给我啊,给你提成!”
“没问题,你过两天来取吧!”
离开道格五金店,戈登到附近的杂货店买了针线布料,然后回了家,打算做点儿针线活儿。
这可不是一般的针线活儿,而是针对“桥头堡”的一项改造工程。
经过过去十几天里多次对“桥头堡”的实际使用,戈登深深觉得,这个银牌子还是太不方便了。
第一,携带不方便。这个银牌子连个穿绳儿的孔都没有,想挂起来都不行,只能揣在裤兜里。但这样万一不小心弄丢了怎么办?
第二,使用不方便。想要真正隐蔽地使用,还是比较麻烦。既然“桥头堡”具备在肉搏战中使用的潜质,那就应该让使用既隐蔽又快捷。隐蔽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秘密,快捷自然是为了实战效果能出其不意攻其不备。
于是,他琢磨了一个解决方案:在外套袖口内侧,做一个隐蔽的内袋,把银牌子藏在里面。
这样一来,使用就方便了。如果外套穿在身上,自己只需稍微缩一缩胳膊,就可以完成“摩擦银牌子”的动作了。如果外套没穿在身上,那也很容易遮挡手上的动作,达到隐蔽地使用的目的。而这两种动作幅度都很小,都可以非常迅地完成。
既然要做侦探了,以后自然要穿得“人模狗样”一点了,着正装是必然的。
还好,作为一个收入还可以的黑帮分子,戈登有两套齐备的正装。外套、衬衫、马甲、裤子、皮靴……一应俱全。
所以,这个隐蔽的内袋,自然是做到这两件正装外套的袖口内侧最合适。
幸好自己多才多艺呀,啥都会一点!缝好内袋,钉上两颗小扣子后,戈登撇着嘴咬断棉线,暗自感叹着。
其实,一看到这针线吧,他就想起了“前世”的老婆子,想起了儿子黄涛。也不知道他们现在怎么样了……自己这一走,涛儿这个兔崽子应该会好好孝敬他老娘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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