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泄露重大天机(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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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叶俊想起来就不寒而栗的人,叫做“雨夜屠夫”。
港岛开埠百多年以来,最耸人听闻、臭名昭着的连环杀手。
这个人的真名,叫做林过雨。
他出生于1955年5月,本职工作是一名计程车司机。
其犯案时间,有据可查的,是在1982年2月到8月期间。
他的偶像,是兰敦的开膛手杰克。
林过雨总是在雨天作案,所以被称为“雨夜屠夫”。
他选择的对象,都是年轻女子。
作案手法,则都会进行细致入微的后期处理。
这些和杰克都有密切的关系。
林过雨是一个高智商的罪犯,念中学的时候成绩极其优异,智商达到12o以上。
他长相斯文,待人接物彬彬有礼,具有很强的欺骗性。
林过雨作案,都是在他的计程车上面。
用手铐铐住对方,以电线勒脖,然后装在后备箱中,带回家里进行技术处理。
对某些受害者,林过雨还有不可描述之行为。
林过雨视这些被自己侵害过的女子为艺术品,还对处理后的特殊部位,进行拍照留存。
正因为他的这个癖好,才导致洗照片的时候,被湾仔一间照相馆的店员举报,因而暴露被捕。
他对受害者身体的处理方式,导致最后只有四名女子的身份被确认:
1982年2月3日凌晨4点,尖沙咀接到的夜总会大班,22岁女子陈某兰;
1982年5月29日凌晨6点,佐敦道上车的康乐中心收银员,31岁女子陈某洁;
1982年6月17日凌晨4点,尖沙咀一家夜总会门口叫车的夜总会清洁工,29岁女子梁某云;
1982年7月2日晚上11点,尖沙咀喜来登饭店参加完聚会的应届中学会考生,17岁少女梁某心。
其他十余名受害者女子的身份,遇害时间,都无法确认。
“雨夜屠夫”案,轰动全港岛。
案件于1983年3月3日起开审,经过了二十日的审讯。
4月8日,由七名男性组成的陪审团一致通过:林过雨四项谋杀罪名成立,被判处绞刑。
但自1966年11月16日后,港岛再未执行过死刑。
因此,至1984年8月,林过雨被赦免死刑,改判终身监禁。
相关的纪录片,还有根据案件改编的几部电影,叶俊都曾经看过。
出现在片子里面的那辆红色的计程车,令叶俊记忆犹新。
车牌号都是真实的:bR22x2。
此时从叶俊的记忆中,清晰地浮现出来。
而刚才蓝洁盈上车之后,叶俊看着出租车离去的背影,呆了好一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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